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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移精變氣論》

中古之治病,「至而治之,湯液十日,以去八風五痹之 病。十日不已,治以草蘇草荄之枝,本末為助,標本已 得,邪氣乃服。」

「病至而治之」者,言不能如恬憺虛無之世,雖有賊邪,不能為害,設有病至,而即以湯藥治之。「八風」者,八方之風,觸五臟邪氣發病。「五痹」者,五臟之痹也。以春甲乙傷於風者為肝痹;以夏丙丁傷於風者為心痹;以秋庚辛傷於風者為肺痹;以冬壬癸傷於風者為腎痹;以至陰戊己遇此者為脾痹。草蘇之枝,莖之旁枝;草荄之枝,根之旁枝也。蘇荄為本,而旁枝為末。五痹以五臟為本,而經俞筋骨為標。五臟病,以蘇荄治之,經脈之外合病,則以蘇荄之枝治之。是以本治本,而以末治標也。

《診要經終論》

冬刺夏分,病不愈,氣上發為諸痹。

冬主閉藏,夏令浮長,氣應藏而使之外泄,故發為諸痹。

《脈要精微論》

按之至骨,脈氣少者,腰脊痛而身有痹也。

病在陰者,名曰痹,故當按之至骨。

《玉機真臟論》

風者,百病之長也。今風寒客於人,使人毫毛畢直,皮 膚閉而為熱,當是之時,可汗而發也。或痹不仁腫痛, 當是之時,可湯熨及火灸刺而去之,弗治。病入舍於 肺,名曰「肺痹」,發欬上氣。

「氣主皮毛,風寒之邪,始傷陽氣,故使人毫毛畢直。」太陽之氣,主表而主開,病則反閉而為熱矣。言風寒之邪,始傷表陽之時,可發汗而愈也。痹不仁而腫痛者,氣傷而病及於形也。如在皮腠氣分者,可用湯熨,在經絡血分者,可灸刺而去之。皮毛者,肺之合,邪在皮毛,弗以汗解,則邪氣乃從其合矣。病舍於肺,名曰肺痹;邪閉於肺,故欬而上氣。

弗治,肺即傳而行之肝,病名曰「肝痹」,一名曰「厥」,脅痛 出食,當是之時,可按若刺耳。

失而弗治,肺即傳其所勝而行之肝,病名曰肝痹。脅乃肝之分,厥者逆也,逆於脅下而為痛,故一名厥脅痛,蓋言痹乃厥逆之痛證也。食氣入胃,散精於肝,肝氣逆,故食反出也。木鬱欲達,故可按摩而導引之。肝主血,故若可刺耳。

《宣明五氣篇》

五邪所亂,邪入於陰則痹。

邪入於陰。閉而不行。則留著而為痹痛之證。故曰病在陽者名曰風。病在陰者名曰痹。

《逆調論》

帝曰:人之肉苛者,雖近衣絮,猶尚苛也,是謂何疾?岐 伯曰:榮氣虛,衛氣實也。榮氣虛則不仁,衛氣虛則不 用,榮衛俱虛,則不仁且不用,肉如故也。人身與志不 相有,曰死。

此言榮氣不得衛氣之和,則榮氣虛,衛氣不與榮氣相和,則衛氣實也。不仁者,不知痛痒,不用者,痿而不勝。蓋言榮衛不和,則兩者皆虛,榮衛兩虛,則不仁且不用,而肉苛如故者,不和而致虛也。人身者,榮衛之所循行也。志者,五臟之神志也。《本臟篇》曰:「經脈者,所以行氣血而榮陰陽,濡筋骨,利關節者也。衛氣者,所」以溫分肉,充皮膚,肥腠理,司開闔者也。志意者,所以御精神,收魂魄,適寒溫,和喜怒者也。如三者相失而不相有,則氣血不行,魂魄離散而死矣。

帝曰:「人有身寒,湯火不能熱,厚衣不能溫,然不凍慄, 是為何病?」岐伯曰:「是人者,素腎氣勝,以水為事,太陽 氣衰,腎脂枯不長,一水不能勝兩火,腎者水也,而生 於骨,腎不生則髓不能滿,故寒甚至骨也。所以不能 凍慄者,肝一陽也,心二陽也,腎孤臟也,一水不能勝 二火,故不能凍慄,病名曰骨痹,是人當攣節也。」

「腎氣勝者,腎水之氣勝也。以水為事者,膀胱之水勝也。」言水寒之氣偏勝,則太陽氣衰,而孤陰不長矣。腎臟之精枯不長,而膀胱之一水不能勝二火矣。腎脂不生,則髓不能滿於骨,是以寒至骨也。肝者,一陽初生之木火,心者,地二所生之君火也。腎為孤臟,孤臟之陰,藉太陽標本以合化,太陽氣衰,則孤陰不長矣。膀胱之津液不能勝二火。不能凍慄者。二陽之火熱在內也。病名曰骨痹。病在髓枯而骨痛也。故其人當骨節拘攣。

《風論》

風氣與太陽俱入,行諸脈俞,散於分肉之間,與衛氣 相干,其道不利,故使肌肉憤䐜而有瘍。衛氣有所凝 而不行,故其肉有不仁也。

此言風邪傷衛,而為腫瘍不仁也。

《痹論》

黃帝問曰:痹之安生?岐伯對曰:「風寒濕三氣雜至,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