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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論諸痹至詳,然有大闕,且無方治,《金匱》補之。一曰 血痹,二曰胸痹,三曰腎著,四曰三焦痹。

《金匱》論血痹,謂尊榮人骨弱肌膚盛重,因疲勞汗出, 臥不時動搖,加被微風,遂得之。但以脈自微濇,在寸 口關上小緊,宜鍼引陽氣,令脈和緊去則愈。血痹陰 陽俱微,寸口關上微,尺中小緊,外證身體不仁,如風 痹狀,黃芪桂枝五物湯主之。經但言在脈,則血凝而 不流,《金匱》直發其所以不流之故,言血既痹,脈自微 濇。然或寸、或關、或尺,其脈見小緊之處,即風入處也。 故其鍼藥所施,皆引風外出之法也。

《金匱論》胸痹脈證并方治,繹明入「胸寒痹痛」條下,此 不贅。

《金匱》論腎著之病,其人身體重,腰中冷,如坐水中,形 如水狀,反不渴,小便自利,飲食如故,病屬下焦,身勞 汗出,衣裡冷濕,久久得之,腰以下冷痛,腹重如帶五 千錢,甘薑苓朮湯主之。經但言骨痹不已,復感於邪, 內舍於腎。仲景知濕邪不能傷腎臟之真,不過舍於 所合,故以身重腰冷等證為言。曰飲食如故,曰「病屬 下焦」,意可知矣。然濕土之邪,賊傷寒水,恐害兩腎所 主生氣之原,關係尤大,故特舉《腎著》一證,立方以開 其痹著。

《金匱》復有總治三痹之法。今誤編歷節黃汗之下。其 曰:「諸肢節疼痛。身體魁瘰。」一作尪羸腳腫如脫。頭眩短氣。 遇濕一作溫溫欲吐,桂枝芍藥知母湯主之是也。蓋短氣, 中焦胸痹之候也。屬連頭眩,即為上焦痹矣。遇濕欲 吐,中焦痹也。腳腫如脫,下焦痹也。肢節疼痛,身體魁 瘰,筋骨痹也。榮衛筋骨,三焦俱病,又立此法以治之。 合四法以觀精微之蘊,仲景真百世之師矣。

腎著即痹

《內經》云:「濕勝為著痹。」《金匱》獨以屬之腎,名曰腎著云。 此證乃濕陰中腎之外廓,與腎之中臟無預者也。地 濕之邪著寒臟,外廓則陰氣凝聚,故腰中冷如坐水 中,實非腎臟之精氣冷也。若精氣冷,則膀胱引之從 夾脊逆於中上二焦榮衛,上下之病,不可勝言。今邪 止著下焦,飲食如故,不渴,小便自利,且與腸胃之腑 無與,況腎臟乎。此不過身勞汗出。衣裡冷濕。久久得 之。但用甘草乾薑茯苓白朮甘溫從陽淡滲行濕足 矣。又何取煖胃壯陽為哉。

《律一條》

凡治痹證,不明其理,以「《風門》諸《通套藥》施之者,醫之 罪也。」

痹證非不有風,然風入在陰分,與寒濕互結,擾亂其血脈,致身中之陽不通於陰,故致痹也。古方多有用麻黃、白芷者,以麻黃能通陽氣,白芷能行榮衛,然已入在四君、四物等藥之內,非顓發表明矣。至於攻裡之法,則從無有用之者,以攻裡之藥,皆屬苦寒,用之則陽愈不通,其痹轉入諸腑,而成死證者多矣,可無明辨而深戒歟。

《景岳全書》
臣張介賓著

《論痹證》

風痹一證,即今人所謂痛風也。蓋痹者閉也,以血氣 為邪所閉,不得通行而病也。如《痹論》曰:「風氣勝者為 行痹」,蓋風者善行數變,故其為痹,則走注歷節,無有 定所,是為行痹,此陽邪也。曰:「寒氣勝者為痛痹」,以血 氣受寒,則凝而留聚,聚則為痛,是為痛痹,此陰邪也。 曰「濕氣勝者為著痹」,以血氣受濕則濡滯,濡滯則肢 體沉重而疼痛,頑木留著不移,是為著痹,亦陰邪也。 凡此三者,即痹之大則也。此外如五臟六腑之痹,則 雖以飲食居處,皆能致之,然必重感於邪,而內連臟 氣,則合而為痹矣。若欲辨其輕重,則在皮膚者輕,在 筋骨者甚,在臟腑者更甚。若欲辨其寒熱,則多熱者 方是陽證,無熱者便是陰證。然痹本陰邪。故為寒者 多。而熱者少。此則不可不察。

觀《痹論》曰:「風寒濕三氣雜至,合而為痹而壽夭。」《剛柔 篇》又曰:「在陽者命曰風,在陰者命曰痹」,何也?蓋三氣 之合,乃專言痹證之所因也。曰在陽為風,在陰為痹, 又分言表裡之有殊也。如風之與痹,本皆由感邪所 致,但外有表證之見,而見發熱頭疼等證,或得汗即 解者,是皆有形之謂。此以陽邪在陽分,是即傷寒中 風之屬也,故病在陽者,命曰風。若既受寒邪,而初無 發熱頭疼,又無變證,或有汗,或無汗,而筋骨之痛如 故,及延綿久不能愈,而外無表證之見者,是皆無形 之謂,此以陰邪直走陰分,即諸痹之屬也,故病在陰 者,命曰「痹。」其或既有表證,而疼痛又不能愈,此即半 表半裡,陰陽俱病之證,故陰陽俱病者,命曰風痹,此 所以風病在陽,而痹病在陰也。然則諸痹者,皆在陰 分,亦總由真陰衰弱,精血虧損,故三氣得以乘之,而 為此諸證。《經》曰:「邪入於陰則痹」,正謂此也。是以治痹 之法,最宜峻補真陰,使血氣流行,則寒邪隨去。若過 用風濕痰滯等藥,而再傷陰氣,必反增其病矣。

《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