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42 (1700-1725).djvu/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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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不相當,邪不盡服,必非勝筭。此四難也。

其次,前藥中即須加入人參、甘草,調元轉餉,收功帷 幄,不爾薑、附之猛,直將犯上無等矣。此五難也。 用前藥二三劑後,覺其陽明在躬,運動頗輕,神情頗 悅,更加黃芪、白朮、五味、白芍大隊,陰陽平補,不可歇 手。蓋重陰見睍,浪子初歸,斯時搖搖靡定,怠緩不為, 善後必墮前功。此六難也。

用群隊之藥,以培陰護陽,其人即素有熱痰,陽出早 已從陰而變寒,至此無形之陰寒雖散,而有形之寒 痰阻塞竅隧者,無由遽轉為熱,薑附固可勿施,其牛 黃、竹瀝一切寒涼,斷不可用。若因其素有熱痰,妄投 寒劑,則陰復用事,陽必躁擾,必墮前功,此七難也。 前用平補後,已示銷兵放馬,偃武崇文之意,茲後總 有頑痰留積經絡,但宜甘寒助氣開通,不宜辛辢助 熱壅塞。蓋辛辢始先不得已而用其毒,陽既安堵,即 宜休養其陰,何得喜功生事,徒令病去藥存,轉生他 患,漫無寧宇,此八難也。

昌粗陳病概,明告八難,良工苦心此道,庶幾可明可 行矣。然鹵莽拘執之輩,用法必無成功,愚昧鮮識之 人,服藥必生疑畏。謹合《陰病論》,請正明哲,祈互相闡 發,俾卒病之旨,坦然率由,非生民之厚幸乎。

丹溪曰:「中寒者,倉卒受寒,其病即發而暴。蓋中寒之 人,乘其腠理疏豁,一身受邪,難分經絡,無熱可散,溫 補自解,此胃之大虛,不急治,去生甚遠。法當溫散理 中湯,甚者加附子,其見解超出尋常矣。然又曰:『有卒 中天地之寒氣,口傷生冷之物,有外感無內傷,用仲 景法。若挾內傷,補中益氣湯加發散之藥,必先用參』」 芪托住正氣。可見丹溪宗尚東垣。在仲景宮牆之外。 未知其宗廟百官之富美也。

戴元禮曰:「中寒,是身受肅殺之氣,口食冰水瓜果冷 物,病者必脈沉細,手足冷,息微身倦,雖身熱亦不渴, 倦言語,或遇熱病,誤服涼藥,輕者至重,重者至死。在 脈數者,或飲水者,煩躁動搖者,皆是熱病。寒熱二證, 若水火也,不可得而同治,誤則殺人,學者慎之。」按:元 禮國朝名醫中之翹楚也,其於中寒,略窺大意,未識 奧旨,且不曰「以熱病法治之則死」,反曰「熱病用此藥 即死」,殊失主客。然二老外更無有言及中寒者,昌又 推其登壇建幟之功矣。

《律三條》

凡治陰寒暴病,恣用清涼藥者,百無一活。如此死者, 醫殺之也。

凡治暴寒病,胸中茫無真見,雖用辛熱,或以漸投,或 行監制,時不待久,倏然而逝,醫之罪也。

凡醫起一陰病者,即可免一劫厄,天理人事,必至之 符也。其不能起人卒病,而求幸免劫厄,自不可得。世 有「藹藹吉人」,其擇術當何如耶?

《色脈六則》

中寒之色,必見青者,以青乃肝之色也。故仲景云:「鼻 頭色青,腹中痛,苦冷者死。」謂厥陰挾少陰,腎水為寒, 寒極則陽亡,陽亡則死耳。

脣口青身冷,為入臟即死。夫五臟治內屬陰,主藏精 宅神。血氣并,寒邪而入,堵塞之臟,真之精氣不行,神 機化滅,升降出入之道皆絕,榮絕則脣口青。《靈樞》曰: 「足厥陰氣絕則脣青,肝藏血,氣絕則榮絕可知。」 脈脫入臟即死,入腑即愈。脫者,去也。經脈乃臟腑之 隧道,為寒氣所逼,故經氣脫去其脈,而入於內之臟 即死,入於內之腑即愈也。

《經》曰:「血氣井走於上,則為大厥暴死。」上者,膻中三焦 之腑也,又不盡指入臟言矣。又如邪客五絡,狀若尸 厥者,以通血脈為治。此但於頭面絡脈所過,通其血 脈則愈,又不盡指入腑言矣。可見脈脫入臟入腑者, 脈之徵也;血氣走痹於上者,證之徵也。參互考訂,然 後其死其愈,可得詳耳。

中寒脈散者死。蓋脈脫內入。脈散外出。內入猶有臟 腑之分。外出則與陽俱亡而不返矣。

尺脈遲滯沉細,寒在下焦。若溫經散寒,其人可愈。

《景岳全書》
臣張介賓著

《論寒病證治》

凡寒病之由於外者,或由風寒以傷形,或由生冷以 傷臟。其由於內者,或由勞慾以敗陽,或由稟賦之氣 弱。若寒自外入者,必由淺及深,多致嘔惡脹滿,或為 疼痛泄瀉。寒由內生者,必由臟及表,所以戰慄憎寒, 或由厥逆拘攣。總之,熱者多實,寒者多虛。故凡治寒 證者,當兼察其虛,而仍察其臟,此不易之法也。 凡陰毒寒邪,直中三陰者,此即《傷寒》類所謂直中陰 經之陰證。其倉卒受寒,以致身冷戰慄,或四體拘攣, 或心腹疼痛,或口噤失音,昏迷厥逆,或嘔吐踡臥,脈 微細,或沉緊無神者,皆其證也。切不可妄用風藥,再 散其氣。但速宜溫中,則寒邪自散。輕則理中湯、溫胃 飲,甚則四逆湯、大溫中飲,或附子理陰煎之類主之。 其有熱在危急,脣青囊縮無脈者,宜用華佗《救陽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