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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純血者死。如屋漏水者死。大孔如竹筒者死。脣若 塗硃者死。發熱不休者死。色如魚腦,或如豬肝者,皆 半死半生。脈細皮寒,氣少,泄利前後,飲食不入,是謂 「五虛死。」惟用《參》《附》,十可救一。

脈候

沉小微細者吉,洪大滑數者凶。仲景云:「脈沉弦者重, 脈大者為未止,微弱者為欲自止,雖發熱不死。」

《王肯堂證治準繩》

滯下

古以赤為熱,白為冷,至劉河間、李東垣始非之。劉謂 「諸痢皆由乎熱,而以赤屬之心火,黃屬之脾土,白屬 之肺金,青屬之肝木,黑乃熱之極,而反兼腎水之化」, 其諸瀉利,皆兼於濕,濕主於痞,以致怫鬱氣不得宣 通,濕熱甚於腸胃之中,因以成腸胃之燥,故裏急後 重,小便赤澀。謂治諸痢莫若以辛苦寒藥而治,或微 加辛熱佐之,辛能開鬱,苦能燥濕,寒能勝熱,使氣宣 平而已。行血則便血自愈,調氣則後重自除。李從脾 胃病者而論,則曰:「上逆於肺為白,下傳於陰為赤。」《衛 生寶鑒》因謂太陰主瀉,傳於少陰為痢,由泄亡津液 而火就燥。腎惡燥,居下焦血分也。其受邪者,故便膿 血。然亦赤黃為熱,青白為寒。丹溪謂滯下因火熱下 迫,而致裏急後重,用劉氏之治濕熱,李氏之保脾土, 更復一一較量氣血虛實以施治,三家皆發前代之 所未發,而舉其要也。予嘗因是而研究之,自其五色 分五臟者言,則可見濕熱之中,具有五邪之相挾;自 其上逆下傳氣血者言,則可見五臟六腑、十二經脈 之氣血,諸邪皆得傷之,而為痢之赤白。自其濕熱為 病者言則可見,由來致成濕熱之故非一端;自其分 痢有虛實者言則可見,凡在痢病者中所有之證,如 煩躁、咽乾、舌黑、噦噫後重、腹痛、脹滿、腳痛、腫弱之類, 悉有虛實之殊。是故予以痢證直斷之,為邪入胃以 成濕熱,氣傷則病於肺,血傷則傳於心。心肺者,血氣 之主也。血氣所行之方既病,安得不歸所主之臟乎? 而大小腸者,心肺之合也,出納水穀,糟粕轉輸之官, 胃乃大小腸之總司,又是五臟六腑、十二經脈稟氣 之海,苟有內外之邪,凡損傷於經臟者,或移其邪入 胃,胃屬土濕之化,胃受邪則濕氣不化,怫鬱而成濕 熱矣。或心肺移氣血之病傳之於合,大腸獨受其病, 則氣凝注而成白痢;小腸獨受其病,則血凝注而成 赤痢。大小腸通受其病,則赤白相混而下。胃之濕熱, 淫於大小腸者亦如之。其色兼黃。若色之黑者有二, 如色之焦黑,此極熱兼水化之黑也;如黑之光若漆 者,此瘀血也。或曰:治痢從腸胃,世人所守之法也。今 乃復求其初感之邪與受之經,將何為哉?曰:病在腸 胃者,是其標也。所感之邪,與初受之經者,是其本也。 且《內經》於治標本,各有所宜施之先後,況所傳變之 法,又與傷寒表裏無異,何可不求之乎?豈止此而已。 至若腸胃自感而病,亦當以邪正分。或正氣先虛而 受邪,或因邪而致虛,則以先者為本,後者為標,與夫 積之新舊亦如之。舊積者,停食結痰所化之積也;新 積者,舊積去後,而氣血復鬱所生者也。舊積當先下 之,新積則不宜下,其故何哉?蓋腸胃之腐熟水穀,轉 輸糟粕者,皆榮衛灑陳六腑之功,今腸胃有邪,則榮 衛運行至此,其機為之阻,不能施化,故衛氣鬱而不 舒,榮血泣而不行,於是飲食結痰停於胃,糟粕留於 腸,與鬱氣泣血之積相挾,成滯下病矣。如是者,必當 下之,以通壅塞,利榮衛之行。至於升降仍不行,衛氣 復鬱,榮血復泣,又成新積,故病如初。若是者,不必求 邪以治,但理衛氣以開通腠理,和榮血以調順陰陽, 陰陽調,腠理開,則升降之道行,其積不治而自消矣。 然而舊積亦有不可下者,先因「榮衛之虛,不能轉輸 其食積,必當先補榮衛,資腸胃之真氣充溢,然後下 之,庶無失矣。」予數見俗方,惟守十數方治痢,不過攻 之澀之而已矣。安知攻病之藥,皆是耗氣損血之劑, 用之不已,甚至氣散血亡,五臟空虛,精憊神去而死。 其閉澀之又皆足以增其氣鬱,血泣之病轉生腹脹, 下為足腫,上為「喘呼,諸疾作焉。」世人之法,何足守乎。

《趙獻可醫貫》

痢病

丹溪謂:「仲景可下者,悉以承氣湯下之。大黃之寒,其 性善走,佐以厚朴之溫,善行滯氣,緩以甘草之甘,飲 以湯液,蕩滌腸胃,滋潤輕快,積行即止。禁用砒丹、巴 硇等藥,恐其暴悍毒氣,有傷腸胃清純之氣。」又謂:《局 方》例用熱藥為主,澀藥為佐,用之於下痢清白者猶 可,其裏急後重,經所謂下重者,皆屬於火,又加之澀 「熱之藥,非殺而何?」按:前論皆專主寒治之說,以為痢 發於秋,是暑月鬱熱所致,其理甚著,其議論亦和平, 但不詳所以致鬱熱者,多因暑熱酷烈,過飲冰水,過 食生冷,熱為寒鬱,久而為沉寒積冷者亦有之,不可 泥定是熱,當辨證切脈真知其有熱積,方可大黃,若 係寒積而用大黃,不惟不愈,反增痛極而危矣。大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