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44 (1700-1725).djvu/19

此页尚未校对

能也。即論藥亦非參、之力,乃代赭、墜參下行之力也。 《景岳全書》曰:「凡胃寒者,多為嘔吐,而中寒毒者,又必 吐而兼瀉。」余在燕都,嘗治一吳參軍者,因見鮮蘑菇 肥嫩可愛,令庖人貿而羹之,以致大吐大瀉。延彼鄉 醫治之,咸謂速宜解毒,乃以黃連、黑豆、桔梗、甘草、枳 實之屬連進之,而病益甚,遂至胸腹大脹,氣喘水飲 皆不能受,危窘已甚。延救於余,投以人參、白朮、甘草、 乾薑、附子、茯苓之類,彼疑不敢用,曰:「腹脹氣急,口乾 如此,安敢再服此藥?」乃停一日,而病愈劇,若朝露矣。 因而再懇,與藥如前。彼且疑且畏,而決別於內,閫曰: 「必若如此,則活我者此也,殺我者亦此也。余之生死, 在此一舉矣。」遂不得已,含淚吞之。一劑而嘔少止,再 劑而脹少殺,遂大加熟地黃,以兼救其瀉亡之陰。前 後凡二十餘劑,復元如故。彼因問曰:「余本中毒致病, 鄉人以解毒而反劇,先生以不解毒而反愈者,何也?」 余曰:「毒有不同,豈必如黃連甘桔之類,乃可解耶?即 如蘑菇一物,必產於深坑枯井,或沉寒極陰之處,乃 有之,此其得陰氣之最盛,故肥白最嫩也。公中此陰 寒之毒,而復解以黃連之寒,其謂之何?茲用薑、附,非 所以解寒毒乎?用人參、熟地,非所以解毒補元氣乎? 然則彼所謂解毒者,適所以助毒;余所謂不解毒者, 正所以解毒也。理本甚明,而人弗能辨,凡諸病之誤 治者,無非皆此類耳。」公頓首愀然嘆曰:「使非吾丈,吾 幾為含冤之魄矣。」祈壽諸梓,以為後人之鑑云。 金宅少婦,宦門女也。素任性,每多胸脅痛及嘔吐等 證,隨調隨愈。後於秋盡時,前證復作,而嘔吐更甚。病 及兩日,甚至厥脫不省,如垂絕者再。後延予至,見數 醫環視,僉云湯飲諸藥,皆不能受,入口即嘔,無策可 施。一醫云:「惟用獨參湯,庶幾可望其生耳。」余因診之, 見其脈亂數甚,而且煩熱躁擾,莫堪名狀。意非陽明 之火,何以急劇若此?乃問其欲冷水否,彼即點首,遂 與以半鍾。惟此不吐,且猶有不足之狀,乃復與一鍾, 稍覺安靜。余因以太清飲投之,而猶有謂此非傷寒, 又值秋盡,豈堪此乎?余不與辨,及藥下咽即甘睡,半 日不復嘔矣。然後以滋陰、輕清等藥調理而愈。大都 嘔吐多屬胃寒,而復有火證,若此者,《經》曰:「諸逆衝上, 皆屬於火。」即此是也。自後凡見嘔吐,其有聲勢湧猛, 脈見洪數,證多煩熱者,皆以此法愈之。

「胡宅小兒,年甫三歲,偶因飲食不調,延幼科診治,所 用之藥,無非清火化滯等劑,因而更損胃氣,反致嘔 吐溏泄。復加清利,遂致吐蚘。初止數條,漸至數十條, 細如燈草,甚至成團,攪結而出,早晚不絕,所下者亦 如之,羸困至極,求治於余,因與溫胃飲二三劑,其蟲 朝夕不止,其多如故。初不識其何所從來,而神化之」 速,一至如此。乃翁切懇曰:「止此一兒,生死在公矣。萬 望先逐此蟲,蟲不盡則病日甚,其能生乎?」予弗之聽, 但以前藥倍加人參,仍加附子,二三劑而嘔吐漸稀, 瀉亦隨止。瀉止後,乃以理陰煎、溫胃飲出入間用十 餘日而蟲漸少,一月餘而飲食進,肌肉生,復元如故 矣。其翁積誠稱謝,因問曰:「小豚之病,誠然危矣,今何 以不治蟲,不治嘔泄,而三者俱愈,可聞教乎?」予曰:「公 之所畏者,蟲也,予之所畏者,胃氣也。且凡逐蟲之藥, 無有不傷胃氣者,向使胃氣再傷,非惟不能逐蟲,而 命必隨之矣,其害孰甚?故保全之權,在知本末。但使 脾胃日強,則拔去化蟲之源,而三病同歸一得矣,尚 何蟲瀉之敢橫哉。」

「王宅少婦,年未二旬,素喜瓜果生冷,因常病心腹疼 痛,每發必數日不食。後及二旬之外,則每發必至吐 蚘,初吐尚少,自後日甚日多,每吐必一二十條,每發 必旬日不食。所經諸醫,但知攻蟲,旋去旋生,百藥不 效。予為診視脈證,并察病因,知其傷於生冷,以致脾 胃虛寒,陰濕氣聚,故為此證。使不溫養脾胃,以杜寒 濕化生之源,而但事攻蟲,蟲去復生,終無濟也。」因製 溫臟丸與之,藥未完而病隨愈矣。後因病愈,而少年 任意,仍躭生果,舊病復作,再製丸服乃得愈。觀此二 證,如前之小兒,乃因涼藥傷脾,所以生蟲;後之女人, 乃因生果傷胃,所以生蟲。可見陰濕內淫,而脾胃虛 寒,是即生蟲之由也。故凡治蟲之法,「但察其別無疳 熱等證者,悉當以溫補脾胃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