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44 (1700-1725).djvu/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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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所謂下利穀反為膿血,如世之穀肉果菜,濕熱甚 則自然腐爛潰發,化為濁水。故食於腹中,感人濕熱 邪氣,則自然潰發,化為膿血也。其熱為赤,屬心火。其 濕為黃,屬脾土;燥鬱為白,屬肺金也。《經》曰:「諸氣膹鬱, 皆屬於肺。」謂燥金之化。王冰曰:鬱而奔迫,金氣之為 用也。然諸瀉利皆兼於濕,今反言氣燥者,謂濕熱甚 於腸胃之內,而腸胃怫熱鬱結,而又濕主乎痞,以致 氣液不得宣通,因以成腸胃之燥,使煩渴不止也。假 如下利赤白,俗言寒熱相兼,其說猶誤。豈知水火陰 陽寒熱者,猶權衡也,一高則必一下,一盛則必一衰, 豈能寒熱俱甚於腸胃,而同為利乎?如熱生瘡瘍,而 出白膿者,豈可以白為寒與?由其在皮膚之分屬肺 金,故色白;在血脈之分屬心火,故為血。癤在肌肉屬 脾土,故作黃膿。在筋部屬肝木,故其膿色帶蒼;深至 骨,屬腎水,故紫黑血出。各隨五臟之部而見五色,是 謂標也。其本則一出於熱,但分淺深而已。大法下迫 窘痛,後重裏急,小便赤澀,皆屬燥熱,而下利白者,必 多有之,然則為熱明矣。或曰:白利既為熱病,何故服 辛熱之藥,亦有愈者耶?蓋辛熱之藥,能開發腸胃欝 結,使氣液宣通,流濕潤燥,氣和而已。然病微者可愈, 甚者欝結不開,其病轉加而死。凡治熱甚吐瀉亦然。 夫治諸利者,莫若以辛苦寒藥治之,或微加辛熱佐 之則可。蓋辛熱能發散開通欝結,苦能燥濕,寒能勝 熱,使氣宣平而已,如錢氏香連丸之類是也。故治諸 利者,黃連、黃蘗為君,以至苦大寒,正主濕熱之病。乃 若世傳辛熱金石毒藥,治諸吐瀉下利,或有愈者,以 其善開欝結故也。然雖亦有驗者,或不中效,反更加 害。凡用大毒之藥,必是善藥不能取效,不得已而用 之可也。幸有善藥,雖不能取效,但有益而無損者,何 必用大毒之藥而謾勞巇嶮也。《經》曰:「寧小與其大,寧 善與其毒。」此之謂也。

《成無己明理論》

自利

傷寒自利,何以明之?自利者,有不經攻下,自然溏泄 者,謂之自利也。傷寒自利多種,須知冷熱虛實,消息 投湯,無致失差。雜病自利,多責為寒。傷寒下利,多由 協熱,其與雜病有以異也。表邪傳裏,裏虛協熱,則利 不應下而便攻之,內虛協熱遂利,是皆協熱也。又合 病家皆作自利。太陽與陽明合病,必自下利,葛根湯 主之。太陽與少陽合病,必自下利,黃芩湯主之。陽明 與少陽合病,必自下利,大承氣湯主之。三者皆合病 下利,一者發表,一者攻裏,一者和解,所以不同者,蓋 《六經》以太陽陽明為表,少陽太陰為在,半表半裏,少 陰厥陰為在裏,太陽陽明合病,為在表者也。雖曰下 利,必發散經中邪氣而後已,故與葛「根湯以汗之。太 陽與少陽合病,為在半表半裏者也,雖曰下利,必和 解表裏之邪而後已,故與黃芩湯以散之。陽明少陰 合病,為少陽邪氣入腑者也;雖曰下利,必逐去胃中 之實而後已,故與承氣湯以下之。是三者所以有異 也。下利家何以明其寒熱耶?且自利不渴屬太陰,以 其臟寒故也。下利欲飲水者,以有熱也。故大便溏,小 便自可者,此為有熱。自利小便色白者,少陰病形悉 具,此為有寒。」惡寒脈微,自利清穀,此為有寒。發熱後 重泄,色黃赤,此為有熱。皆可理其寒熱也。凡腹中痛, 轉氣下趨少腹者,此欲自利也。自利家,身涼脈小為 順,身熱脈大為逆。少陰病脈緊,下利,脈暴微,手足反 溫,脈「緊反去者,此為欲解。下利脈大者為未止,脈微 弱數者為欲自止,雖發熱不死。」是知下利脈大為逆, 而脈小為順也。自利宜若可溫,理中、白通諸四逆輩, 皆溫臟止利之劑。又有腸胃有積結,與下焦客邪,投 溫劑不能止之,必也,或攻泄之,或分利之而後已。《經》 曰:「理中者,理中焦。」此利在下焦,宜赤石脂禹餘糧湯。 復不止,當利其小便,是泄在下焦,滲泄而聚利者也。 少陰病,自利清水,色純青,心下必痛,口乾燥,或下利, 三部脈皆平,按之心下鞕,或脈沉而滑,或不欲食而 讝語,或差後至年月日復發,此數者,皆腸胃有積結, 而須攻泄者也。《內經》有曰:大熱內結,注泄不止。熱宜 寒療,結伏須除,以寒下之,結散利止,大寒凝內,久利 泄溏,愈而復發,綿歷歲年。以熱下之,寒去利止,謂之 通因通用。下利雖有表證,又不可發汗,以下利為邪 氣內攻,走津液而胃虛也。故《經》曰:「下利不可攻其表, 汗出必脹滿者是已。」大抵下利脫氣至急,五奪之中, 此為甚者。其或邪盛正虛,邪擁正氣,下脫,多下利而 死。何以言之?經曰:「下利日十餘行,脈反實者死。發熱 下利至甚,厥不止者死。直視讝語,下利者死。下利手 足厥冷,無脈者,灸之不溫,脈不還者死。少陰病,自利, 復煩躁不得臥寐者死。」此數者,皆邪擁正氣,下脫而 死者也。《金匱要略》曰:「六腑氣絕於外者,手足寒;五臟 氣絕於內者,利下不禁。」嗚呼!疾成而後藥,雖神醫不 可為也。氣既脫矣。孰能治之。

《元張潔古活法機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