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濕熱在脾,熱渴喜冷而瀉者,宜大分清飲、茵陳飲、益 元散之類主之,此去其濕熱而利之也。

泄瀉之病,多見小水不利水穀分,則瀉自止,故曰:「治 瀉不利小水」,非其治也。然小水不利,其因非一,而有 可利者,有不可利者,宜詳辨之。如濕勝作瀉而小水 不利者,以一時水土相亂,併歸大腸而然;有熱勝作 瀉而小水不利者,以火乘陰分,水道閉澀而然;有寒 瀉而小水不利者,以小腸之火受傷,氣化無權而然; 有脾虛作瀉而小水不利者,以土不制水,清濁不分 而然。有命門火衰作瀉而小水不利者,以真陰虧損, 元精枯涸而然。凡此皆小水不利之候,然惟暴注新 病者可利,形氣強壯者可利,酒濕過度、口腹不慎者 可利,實熱閉塞者可利,小腹脹滿、水道痛急者可利, 又若病久者不可利,陰不足者不可利。脈證多寒者 不可利。形虛氣弱者不可利。口乾非渴而不喜冷者 不可利。蓋虛寒之瀉,本非水有餘,實因火不足;本非 水不利,實因氣不行。夫病不因水而利則亡陰,瀉以 火虛而利復傷氣,倘不察其所病之本,則未有不愈 利愈虛,而速其危者矣。

《諸瀉論治》

泄瀉之暴病者,或為飲食所傷,或為時氣所犯,不由 於口腹,必各有所因,宜察其所因而治之。如因食生 冷寒滯者,宜抑扶煎、「和胃飲」之屬以溫之。因濕滯者, 宜平胃散、胃苓湯,或白朮芍藥散以燥之、利之。因食 滯而脹痛有餘者,宜大小和中飲之屬以平之。因氣 滯而痛,瀉之甚者,宜排氣飲,或平胃散之屬以調之。 因食滯而固結不散。或胃氣之強實者。宜「神祐丸、赤 金豆、百順丸之屬以行之。」

凡初感者,病氣未深,臟氣未敗,但略去其所病之滯, 則胃氣自安,不難愈也。

凡脾氣稍弱,陽氣素不強者,一有所傷,未免即致泄 瀉。此雖為初病,便當調理元氣,非強盛偶傷者之比。 如因瀉而神氣困倦者,宜養中煎,或溫胃飲,或聖朮 煎,或四君子湯,或五君子湯。如微寒兼滯而不虛者, 宜佐關煎。若脾虛而胃滯者,宜五味異功散。若脾虛 而微寒微滯,宜六味異功煎,或溫胃飲。若因飲食不 調,忽而溏瀉,以漸而甚,或見微痛,但所下酸臭,而顏 色淡黃,便是脾虛胃寒不化之證,即宜用五德丸。再 甚者,即宜用胃關煎,切勿疑也。

凡兼真陰不足而為泄瀉者,則或多臍下之痛,或於 寅卯時為甚,或食入已久,反多不化,而為嘔惡溏瀉, 或瀉不甚臭,而多見完穀等證。蓋因丹田不煖,所以 尾閭不固,陰中少火,所以中焦易寒,此其咎在下焦, 故曰:「真陰不足」也。本與中焦無涉,故非分利所及,惟 胃關煎為最上一乘。且人之患此者最多,勿謂其為 新病而不可用也,勿謂其為年少而未宜用也。覺有 是證,即宜是藥,劑少功多,攸利非小,但知者見其先, 昧者見其後,見之後,恐見之遲矣,所以貴先見也。 腎泄者,即前所謂真陰不足證也。每於五更初,或天 將明時,即洞泄數次,有經月連年弗止者,或暫愈而 復作者,或有痛有不痛者,何也?蓋腎為胃關,開竅於 二陰,所以二便之開闔,皆腎臟之所主。今腎中陽氣 不足,則命門火衰,而陰寒獨盛,故於子丑五更之後, 當陽氣未復,陰氣盛極之時,即洞泄不止也。古方有 椒附丸、五味子散,皆治此之良方。若必欲陽生於陰, 而腎氣充固,則又惟八味地黃丸為宜。然余嘗用此, 則似猶未盡善,故特製胃關煎、一炁丹、九炁丹、復陽 丹之屬,斯得其濟者多也。或五味子丸亦佳。其有未 甚者,則如五德丸、四神丸,皆其最宜者。

凡脾泄久泄證,大都與前治脾弱之法不相遠,但新 瀉者可治標,久泄者不可治標。且久瀉無火,多因脾 腎之虛寒也。若止因脾虛者,惟四君子湯、參朮湯、參 苓白朮散之屬為宜。若脾胃兼寒者,宜五君子煎、黃 芽丸、五德丸。若脾氣虛寒兼滯悶者,宜六味異功煎、 溫胃飲、聖朮煎。若脾氣虛寒之甚,而飲食減少,神疲 氣倦,宜參附湯、朮附湯、十全大補湯。若病在下焦,腎 氣虛而微熱者,宜六味地黃丸。微寒者,宜八味地黃 湯,或胃關煎。若脾虛溏泄,久不能愈,或小兒脾泄不 止者,止用「敦阜糕」、黏米固腸糕,亦易見效。若脾胃寒 濕而溏瀉不止者,蒼朮丸亦佳。若久瀉元氣下陷,大 腸虛滑不收者,須於補劑中加烏梅、五味子、粟殼之 屬以固之。

大瀉如傾,元氣漸脫者,宜速用四味回陽飲,或六味 回陽飲主之。凡暴瀉用此,無不即效。若久瀉者,猶恐 無及。蓋五奪之中,惟瀉最急,是不可見之不早也。倘 藥未及效,仍宜速灸氣海,以挽回下焦之陽氣,仍須 多服人參膏。

酒泄證,飲酒之人多有之。但酒有陰陽二性,人有陰 陽二臟,而人多不能辨。夫酒性本熱,酒質則寒,人但 知酒有濕熱,而不知酒有寒濕也。故凡飲酒而生濕 熱者,因其性也,以糵汁不滋陰而悍氣生熱也;因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