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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正氣散加官桂,倍枳殼、茯苓、木瓜,吞蘇合香丸。如 發熱頭腹痛者,桂枝加大黃湯。

《李中梓醫宗必讀》

《總論治法》

按霍亂者,揮霍變亂,起於倉卒,心腹大痛,嘔吐瀉利, 憎寒壯熱,頭痛眩運,先心痛則先吐,先腹痛則先瀉, 心腹俱痛,吐瀉並作,甚者轉筋,入腹則斃,陰陽反戾, 清濁相干,陰陽痞膈,上下奔迫,須遵《內經》,分濕、熱、風、 暑、虛、實而為施治。乾霍亂者,心腹脹滿攪痛,欲吐不 吐,欲瀉不瀉,躁亂昏憒,俗名攪腸沙,此繇脾土鬱極, 「不得發越,以致火熱內擾,不可過於攻,過攻則脾愈 虛;不可過於熱,過熱則火愈熾;不可過於寒,過寒則 火必捍格。須反佐以治,然後鬱可開,火可散。」古方用 鹽熬湯,調以童便,不獨降火,兼能行血,極為穩妥。霍 亂多起於夏秋之間,皆外受暑熱,內傷飲食所致,縱 冬月患之,亦由夏月伏暑也。轉筋者,兼風木,建中加 木瓜柴胡湯。厥冷脣青,兼寒氣,建中加附子乾薑湯。 身熱煩渴,氣粗兼暑熱,桂苓白朮散,或香薷散。體重 骨節煩疼,兼濕化,除濕湯。風暑合病,石膏理中湯。暑 濕相搏,二香散。多食寒冷,六和湯倍藿香,煎熟調蘇 合香丸。情志鬱結,七氣湯。轉筋逆冷,吳茱萸湯,或通 脈四逆湯。邪在上者宜吐,雖已自吐利,仍當吐之,以 提其氣,用極鹹鹽湯三椀,熱飲一椀,指探令吐,不吐 再服一椀,吐訖仍飲一椀,三吐乃止,此法極良。吐利 不止,元氣耗散,病勢危篤,或口渴喜冷,或發熱煩躁, 欲去衣被,此陰盛格陽,不可以其喜冷欲去衣被為 熱,理中湯,甚者附子理中湯,不效,四逆湯並宜冰冷 與服。霍亂已透,餘吐餘瀉未止,腹有餘痛,宜一味報 秋豆葉煎服,乾者尤佳。《保命集》云:「有從標而得者,有 從本而得者,有從標本而得者。六經之變,治各不同。 細察色脈,知犯何經,隨經標本,活法施治,此大法也。」

《王肯堂證治準繩》

《總論證治》

《靈樞》有足太陰之別,名曰公孫,去本節後一寸,別走 陽明。其別者,入絡腸胃,厥氣上逆則霍亂,實則腸中 切痛,虛則蠱脹,取之所別,有清氣在陰,濁氣在陽,營 氣順脈,衛氣逆行,清濁相干,亂於腸胃,則為霍亂,取 之足太陰;陽明不下,取之三里。巢氏因此 條乃云: 「霍亂者,由陰陽清濁二氣相干,亂於腸胃間,因遇飲 食」而變,發則心腹絞痛。挾風而實者身發熱,頭痛體 疼,虛者但心腹痛而已。亦有因飲酒食肉腥膾,生冷 過度,居處不節,或露臥濕地,或當風取涼,風冷之氣 歸於三焦,傳於脾胃,水穀不化,皆成霍亂。自巢氏之 說行,後世守之以為法,無復知《內經》諸條者矣。至劉 河間乃云:「吐下霍亂,三焦為水穀傳化之道路,熱氣 甚則傳化失常,而吐瀉霍亂,火性躁動故也。世俗止 謂是停食者,誤也。轉筋者,亦是脾胃土衰,肝木自甚, 熱氣燥爍於筋,則筋攣而痛,亦非寒也。張戴人則以 風、濕、暍三氣合而為邪。」蓋脾濕土,為風木所尅,鬱則 熱乃發,發則心火炎上,故嘔吐。嘔吐者,暍也。脾濕下 注,故注泄。注泄者,濕也。風急甚故筋轉,筋轉者風也。 可謂善推病情者乎?王海藏亦謂:風濕熱外至,生冷 物內加,內外合病者,此條殆似之矣。凡治病當從《內 經》,隨宜施治,安可執一端而已哉!然則此病當以何 為要?曰:脾胃之濕為本,諸邪感動者,為病之由。然其 間脾胃有虛邪,有實邪,有陰陽相干之邪,孰微孰甚, 皆宜消息處治。至若《明理論》謂傷寒吐利者。由邪氣 所傷。霍亂吐利者。由飲食所傷。其有兼傷寒之邪。內 外不和者。加之頭痛發熱而吐利者。是霍亂傷寒也。 原仲景之意。豈必在飲食始為是病。彼於寒邪傳入 中焦。胃氣因之不和。陰陽痞隔者。安得不有以致之 乎。不然何以用理中四逆等湯治之。

《醫門法律》
臣喻昌著

病分冒暑避暑

深居廣廈納風涼,生冷遏抑其陽而病暑者,一切 治暑清涼之方,即不得徑情直施。如無汗,仍須透表 以宣其陽;如吐利,急須和解以安其中,甚者少用溫 藥以從治之。故冒暑之霍亂吐瀉,以治暑為主;避暑 之霍亂、吐瀉,以和中溫中為主,不可不辨也。

《景岳全書》
臣張介賓著

《論證》

霍亂一證,以其上吐下瀉,反覆不寧,而揮霍撩亂,故 曰「霍亂」,此寒邪傷臟之病也。有外受風寒,寒氣入臟 而病者;有不慎口腹,內傷食飲而病者;有傷飢失飽, 飢時胃氣已傷,過飽食不能化而病者;有水土氣令, 寒濕傷脾而病者;有旱潦暴雨,清濁相混,誤中沙氣 陰毒而病者。總之,皆寒濕傷脾之證,邪在脾胃,則中 焦不能容受,故從上而出則為吐,從下而出則為瀉。 且凡邪之易受者,必其脾氣本柔,而既吐既瀉,則脾 氣更虛,故凡治霍亂者,必宜以和胃健脾為主。健者 培補之謂因邪氣已去,而胃氣受傷,故非培補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