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44 (1700-1725).djvu/97

此页尚未校对

劑止之,或言積滯而行巴硇丸藥攻之,或指濕熱而 與淡滲之劑利之,一偏之誤,可不明辨乎?按《原病式》 所論赤白,同於一理,反覆陳喻,但不熟察耳。果腸胃 積滯不行,法當辛苦寒涼藥,推陳致新,蕩滌而去,不 宜巴硇毒熱下之,否則鬱結轉甚,而病變危者有之 矣。若瀉利不分兩證,混言濕熱,不利小便,非其治也。 夫泄者,水穀濕之象;滯下者,垢瘀之物,同於濕熱而 成,治分兩岐,而藥亦異。若淡滲之劑,功能散利水道, 濁流得快,便泄自止,此有無之形,豈可與滯下混同 論治,而用導滯行積可乎?其下痢出於大腸,傳送之 道,了不干於腎氣,所下有形之物,或「如魚腦,或下如 豆汁,或便白膿,或下純血,或赤或白,或赤白相雜」,若 此者,豈可與瀉混同論治,而用淡滲利之可乎?當原 其本,皆由腸胃日受飲食之積,餘不盡行,留滯於內, 濕蒸熱瘀,鬱結日深,伏而不作,時逢炎暑大行,相火 司令,又調攝失宜,復感酷熱之毒,至秋陽氣始收,火 氣下降,蒸發畜積,而滯下之證作矣。以其積滯之滯 行,故名之曰「滯下。」其濕熱瘀積,干於血分則赤,干於 氣分則白,赤白兼下,氣血俱受邪矣。久而不愈,氣弱 不運,脾積不磨,陳積脫滑下凝,猶若魚腦。甚則腸胃 空虛,關司失守,濁液并流,色非一類,錯雜混下,注出 狀如豆汁矣。若脾氣下陷,虛坐努責,便出色如白膿 矣。其熱傷血深,濕毒相瘀,黏結紫色則紫黑矣。其污 濁積而欲出,氣滯而不與之出,所以下迫窘痛,後重 裏急,至圊而不能便總,頻併亦少,乍止乍起而不安, 此皆大腸經有所壅遏,窒礙氣液不得宣通故也。眾 言難據,何法則可求之。《長沙論》云:「利之可下者,悉用 大黃之劑;可溫者,悉用薑附之類。」何嘗以巴硇熱毒 下之,緊澀酸斂兜之。又觀河間立言:「後重則宜下,腹 痛則宜和,身重則宜溫,脈弦則去風。膿血黏稠以重 藥劫之,身冷自汗,以毒藥溫之。風邪內縮宜汗之,鶩 溏為痢當溫之,在表者汗之,在裏者下之,在上者湧 之,在下者竭之,身表熱者內疎之,小便澀者分利之」, 用藥輕重之別,又加詳載行血則便自愈,調氣則後 重自除,治實治虛之要論。而大虛大寒證載《治驗》。觀 此諸法,豈可膠柱而鼓瑟。又有胃弱而閉不食,此言 禁口,痢病七方,未有詳論者。以內大法推之,內格嘔 逆,火起炎上之象。究乎此則胃虛木火乘之,是土敗 木賊也,見此多成危候。

《局方發揮》

《滯下辨論》

或曰:「河間之言滯下,似無挾虛挾寒者,然乎否乎?」曰: 「泄痢之病,水穀或化或不化,並無努責,惟覺困倦。若 滯下則不然,或膿或血,或膿血相雜,或腸垢,或無糟 粕,或糟粕相混,雖有痛不痛大痛之異,然皆裏急後 重,逼迫惱人。攷之於經,察之於證,似乎皆熱證實證 也。」余近年涉歷,亦有大虛大寒者,不可不知。

《羅天益衛生寶鑑》

《論治法》

《內經》曰:「膿血稠黏,皆屬於火。」夫太陰主瀉,少陰主痢, 是先泄而亡津液,火就燥,腎惡燥,居下焦血分,其受 邪者,故便膿血也。然青白為寒,赤黃為熱,宜須兩審。 治熱以堅中丸、豆蔻香連丸;治寒以白膠香散。或多 熱少寒,水煑木香膏。虛滑頻數,宜止濇,宜養臟湯。病 氣大退,正氣未服,當補。

且如瀉痢止,脾胃虛難任飲食,不可一概用尅伐之 劑。若補養其脾氣,氣足自然能飲食,宜《錢氏方》中異 功散。若或喜嗜飲食太過,有傷脾胃,而心腹痞滿,嘔 逆惡心,則不拘此例,當權用橘皮枳朮丸,一服得快, 勿再服。若飲食調節無傷,則胃氣和平矣。

協熱下利,臍下熱,大便赤黃,或有腸垢者,治用仲景 黃芩湯。

熱毒入胃。下利膿血。治用仲景黃連阿膠湯。

寒毒下利。臍下寒,腹脹滿,大便或黃白。或赤黑,或有 清穀。治用理中湯。或四逆湯。或白通湯。

《明虞摶醫學正傳》

《總論》

《內經》曰:溲而便膿血,知氣行而血止也。愚按:經文溲 字下必缺一澀字。溲即尿也。溲澀而便膿血者,言病 因也。蓋血因氣滯,而大小二便俱不利耳。氣行而血 止者,言治法也。故河間闡明其說,所謂和氣則後重 自除,而用木香、檳榔、枳殼等藥以和之,即此意也。 河間曰:行血則便膿自愈,和氣則後重自除。又曰:後 重「則宜下,腹痛則宜和,身重則除濕,脈弦則去風,膿 血稠黏以重藥刦之,身冷自汗,以熱藥溫之。風邪外 束宜汗之,鶩溏為痢宜溫之。」又曰:在表者發之,在裏 者下之,在上者湧之,在下者竭之,身表熱者內疎之, 小便澀者分利之。又曰:盛者和之,去者送之,過者止 之。《兵法》云:「避其來銳,擊其惰歸」,此之謂也。夫古方以 瀉痢滾同論治,朱紫混淆,殊不知瀉屬脾而痢屬腎 也。丹溪曰:「先水瀉而後膿血者,此脾傳腎,賊邪難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