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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岳全書》
臣張介賓著

《腫脹總論》

腫脹之病,原有內外之分。蓋中滿者謂之脹,而肌膚 之脹者,亦謂之脹。若以腫言,則單言肌表,此其所以 當辨也。但脹於內者,本由臟病;而腫於外者,亦無不 由乎臟病。但臟氣之病,各有不同,雖方書所載,有濕、 熱、寒、暑、血、氣水食之辨,然余察之經旨,驗之病情,則 惟在「水氣」二字,足以盡之。故凡治此證者,不在氣分, 則在水分,能辨此二者,而知其虛實無餘蘊矣。病在 氣分,則當以治氣為主;病在水分,則當以治水為主。 然水氣本為同類,故治水者當兼理氣,蓋氣化水自 化也。治氣者亦當兼水,以水行氣亦行也。此中元妙, 難以盡言。茲雖條列如左,然運用之法,貴在因機變 通也。

「病在氣分者,因氣之滯」,如氣血之逆,食飲之逆,寒熱 風濕之逆,氣虛不能運化之逆,但治節有不行者,悉 由氣分,皆能作脹。凡氣分之病,其色蒼,其內堅,其脹 或連胸脅,其痛或及臟腑;或倏而浮腫者,陽性急速 也;或自上及下者,陽本乎上也;或通身盡腫者,氣無 不至也。有隨按而起者,如按氣囊也。然此雖皆氣分, 而氣病有不同。故有氣熱而脹者,曰諸腹脹大,皆屬 於熱也。有氣寒而脹者,曰胃中寒則䐜脹,曰臟寒生 滿病也。有氣濕而脹者,曰諸濕腫滿,皆屬於脾也。有 氣虛而脹者,元氣虛也,曰足太陰虛則鼓脹也。有氣 實而脹者,邪氣實也,曰腎氣實則脹,曰脾氣實則腹 脹,曰胃氣實則脹也。凡此雖皆脹病,而治之則全在 察其虛實。大都「陽證多熱,熱證多實;陰證多寒,寒證 多虛。先滯於內,而後及於外者多實;先腫於表,而漸 及於內,或外雖脹而內不脹者多虛。小便紅赤,大便 祕結者多實;小便清白,大便稀溏者多虛」;脈滑有力 者多實;弦浮微細者多虛;形色黃紅,氣息粗長者多 實;形容憔悴,聲音短促者,多虛。年青少壯,氣道壅滯 者,多實。中衰積勞,神疲氣怯者,多虛。虛實之治,反如 冰炭。若誤用之,必致害矣。

「病在水分者,以陰勝於陽,而肌膚皆腫,此與氣證本 有不同。凡水之為病,其色明潤,其皮光薄,其腫不速, 每自下而上,按肉如泥,腫有分界。蓋陰本於下,而浸 漬有漸,皆水病之證也。觀《水脹篇》言:寒氣之脹,按其 腹窅而不起,水腫之病,以手按其腹,隨手而起,如囊 裹水之狀,此其候也。」然以愚見及察之證驗,則若與 「此論相反。蓋凡是水證,必按之窅而不起,此其水在 肉中,如糟如泥,按而散之,猝不能聚,未必如水囊之 比。凡隨按隨起者,亦惟虛無之氣,其速乃然,故辨當 若此也。凡欲辨水氣之異者,在欲辨其陰陽耳。若病 在氣分,則陽證陰證皆有之,若病在水分,則多為陰 證,何也?蓋水之與氣,雖為同類,但陽旺則氣化,而水 即為精,陽衰則氣不化,而精即為水。故凡病水者,本 即身中之血氣,但其為邪為正,總在化與不化耳。水 不能化,因氣之虛,豈非陰中無陽乎?」此水腫之病,所 以多屬陽虛也。然水主於腎,氣主於肺,水漬於下,而 氣竭於上,所以下為腫滿,上為喘急,標本俱病,危斯 急矣。此當速救本原,庶保萬一。倘以虛喘作實邪,而 猶然泄肺,無不敗矣。

少年縱酒無節,多成水鼓。蓋酒為水穀之液,血亦水 穀之液,酒入中焦,必求同類,故直走血分。《經》曰:「飲酒 者,衛氣先行皮膚,先充絡脈」,此之謂也。然血者神氣 也,屬陰而性和;酒者淫氣也,屬陽而性悍。凡酒入血 分,血欲靜而酒動之,血欲藏而酒逐之。故飲酒者,身 面皆赤,此入血之徵,亦散血之徵也。擾亂一番,而血 「氣能無耗損者,未之有也。」但年當少壯,則隨耗隨生, 固無所覺。及乎血氣漸衰,則所生不償所耗,而且積 傷併至,病斯見矣。故或致血不養筋,則為中風;或致 傷脾,則為痰飲瀉痢;或濕熱上浮,則為喘汗鼻淵;或 流於筋骨,則為瘈瘲疼痛;或致動血傷精,則為勞損 吐衄;或致傷肌腐肉,則為爛瘡痔漏。「其有積漸日久, 而成水鼓者,則尤多也。蓋酒性本濕,壯者氣行則已, 酒即血也;怯者著而成病,酒即水也。」不惟酒為水,而 血氣既衰,亦皆隨酒而悉為水矣。所以凡治水鼓者, 必當以血氣為主,而養陰利濕,是誠善矣。奈無知少 年,初不知畏,而惟酒是躭,此其浸漬,已非一日,致令 血氣天真,敗極至此,又豈能以旦夕挽回者哉!故於 諸鼓之中,則尤以酒鼓為最危難治之證。嘗有一杜 康之徒,不信予說,云:「公為此言,其亦過矣。茲見有某 人者,以酒為生,自朝繼暮,今年已若干,未聞其病,豈 酒果傷人者耶?」是不知若人者,惟千百中之一二,而 天稟之特出者也。不然,何善飲者如此其多,而壽於 飲者,僅見其人。則其他之困於此者從可知矣。使不 有斯人之稟。而有斯人之嗜。吾知其不免矣。

《危候總辨》

大凡水腫,先起於腹,而後散四肢者可治。先起於四 肢,而後歸於腹者難治。又掌腫無紋者死。大便滑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