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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所耗而內燥。裏證具矣。津液內耗。即非細故。宜用四苓以滋其內。而加桂以解其外。比上更用桂枝之法。又大不同者。以無復感故也。然既云兩解表裏之邪熱。則五苓散中朮用蒼桂用枝。從可推矣。

傷寒汗出而渴者。五苓散主之。不渴者。茯苓甘草湯 主之。

傷寒以無汗故煩,汗出則不煩可知矣。但汗出而渴,則上條五苓兩解表裏之法,在所必用。若汗出而并不渴,則裏證本輕,故用桂枝湯中之三,五苓湯中之一,少示三表一裏之意,名曰茯苓甘草湯,以消息病情,而分解微邪。

脈浮緊者。法當身疼痛。宜以汗解之。假令尺中遲者。 不可發汗。何以知之。然以榮氣不足。血少故也。

脈浮而緊,遍身疼痛,乃傷寒正病,亟當發汗以驅逐外邪者也。設其人元氣素薄,尺中脈遲,則城郭不完,兵甲不堅,米粟不多,根本先欲動搖,尚可背城一戰乎?此所以必先建中而後發汗也。

脈浮數者,法當汗出而愈。若下之身重心悸者,不可 發汗,當自汗出乃解。所以然者,尺中脈微,此裏虛,須 表裏實,津液自和,便自汗出愈。

脈浮數者,法當從乎汗解,故有更藥發汗及兩解表裏之法。設經誤下而身重心悸,縱脈仍浮數,亦不可復發其汗,但宜靜調,俟其汗自出乃解耳。所以然者,以尺脈微,裏陰素虛故也,必須津液自和,即為表裏俱實,便自汗出而愈,此亦先建中而後發汗之變法。要知仲景云:「尺脈微者,不可發汗。」又云:「尺微者,不可下,無非相人津液之奧旨。

咽喉乾燥者,不可發汗。」

「咽喉乾燥」,其人平日津液素虧可知,故不可發汗,以重奪其津液也。

淋家不可發汗,發汗則便血。

小便淋者,膀胱為熱所閉,氣化不行也。更發其汗,則膀胱愈擾,而血從小便出矣。

瘡家雖身疼痛。不可發汗。汗出則痓。

身疼痛,為寒傷營之證,本當發汗。然瘡瘍之人,肌表素虛,營血暗耗,更發其汗,則外風襲虛,內血不榮,必致頸項強,身手張而成痓。痓亦膀胱病也。

衄家不可發汗,汗出必額上陷,脈緊急,目直視,不能 眴,不得眠。

「目得血而能視」,汗為血液,衄血之人,清陽之氣素傷,更發其汗,則額上必陷,乃上焦枯竭之應也。諸脈者,皆屬於目筋,脈緊急則目上瞪而不能合,故不得眠也。《傷寒》發煩,目瞑者,必衄,宜用麻黃湯發汗。此言素慣衄血之人,戒發汗以虛其虛,宜兩諦之。

亡血家不可發汗,發汗則寒慄而振。

亡血,即亡陰也。亡陰發汗,本當生熱,乃反寒慄而振者,何耶?蓋陰亡則氣孤而無偶,纔一發汗,其陽必從汗盡越,所以寒慄有加,陰陽兩竭也。

汗家重發汗,必恍惚心亂,小便已,陰疼,與禹餘糧丸。

心主血,汗者心之液,平素多汗,或發其汗,則心臟血傷,而心神恍惚,小腸腑血亦傷,而便已陰疼。禹餘糧丸原方闕然生心血,通水道,可意會也。

「發汗病不解,反惡寒者,虛故也,芍藥甘草附子湯主 之。」發汗後惡寒者,虛故也,不惡寒但惡熱者,實也,當 和胃氣,與調胃承氣湯。

惡寒者,汗出營衛新虛,故用法以收陰固陽而和營衛。不惡寒者,汗出表氣未虛,反加惡熱則津乾胃實可知,故用法以泄實和中。然曰「與」似大有酌量,其不當徑行攻下,以重虛津液,從可識矣。

發汗後身疼痛脈沉遲者,桂枝加芍藥生薑各一兩 人參三兩新加湯主之。

傷寒發汗後,身反疼痛者,乃陽氣暴虛,寒邪不能盡出所致。若脈見沉遲,更無疑矣。脈沉遲者,六部皆然,與尺遲大異。尺遲乃素虛,此為發汗新虛,故於桂枝方中,倍加芍藥、生薑各一兩以去邪,用人參三兩以輔正,名曰「新加湯」者,明非桂枝湯中之舊法也。

發汗後。不可更行桂枝湯。汗出而喘。無大熱者。可與 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主之。發汗後。飲水多者。必喘。 以水灌之亦喘。

誤用桂枝固衛,寒不得泄,氣逆變喘,本當用大青龍湯,乃於湯中除去桂枝、薑、棗者,以已經一誤,不可再誤,馭藥之嚴也。然有大熱者,恐兼裏證,若無大熱,其為表邪實盛可知,故變青龍之制為麻、杏、甘、石,允為的對也。飲水多者,內有大熱,則能消之,汗後裏證未具,內無大熱,故飲水多者,水氣上逆,必為喘也。以水灌其外。冷氣侵膚,與內邪相搏,亦主喘也。即形寒飲冷傷肺之意。但傷肺乃積漸所致,此不過偶傷耳。《治法》要不出麻、杏、甘、石之外。見內飲水多。外行水灌。皆足以斂邪閉汗不獨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