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51 (1700-1725).djvu/135

此页尚未校对

恐太」陽流入陽明。是太陽邪氣。引入陽明不能解也。 未至少陽者。不可便與柴胡湯。

《太陽經》表之表也,行身之背。《陽明經》表之裏也,行身 之前。《少陽經》半表半裏也,行乎兩脅之旁。過此則太 陰少陰厥陰俱入臟而為裏。

大凡傷寒之證,邪熱傳裏結實,須看熱氣淺深用藥。 今之醫不分「當急下,可少與,宜微和胃氣」之論,一概 用大黃、芒硝亂投湯劑下之,因茲枉死者多矣。余謂 傷寒之邪,傳來非一,治之則殊耳。病有三焦俱傷者, 則痞滿燥實堅俱全,宜大承氣湯。厚朴苦溫以去痞, 枳實苦寒以泄滿,芒硝鹹寒以潤燥軟堅,大黃苦寒 以泄實去熱,病斯愈矣。邪在中焦,則有燥、實、堅三證, 故用調胃承氣湯,以甘草和中,芒硝潤燥,大黃泄實, 不用枳實、厚朴,恐傷上焦元氣,調胃之名,由此立矣。 上焦受傷,則痞而實,用小承氣湯,枳實、厚朴之能除 痞,大黃之泄實去芒硝不傷下焦真陰,謂不伐其根 本之法也。若夫大柴胡,則有表證尚未除,而裏證又 急,不得不下者,只可以此湯通表裏而緩治之。尤有 老弱及血氣兩虛之人,不宜用此。故《經》云:「轉藥孰緊?」 有芒硝者緊也,大承氣最緊,小承氣次之,大柴胡又 次之,其大柴胡加芒硝,方為轉藥,蓋為病輕者設也。 仲景云:蕩滌傷寒熱積,皆用湯藥,切不可用丸藥,不 可不知。如欲用此三方,須以手按病人,自胸至小腹, 果有硬處,手不可近,方敢下手。然至妙處,尤須辨舌 胎燥滑若何,此《金鏡錄》三十六舌不可不細玩也。 初病無熱,便四肢厥冷,或胸腹中滿,或嘔吐,腹滿痛, 下利,脈細無力,此自陰經受寒,即真陰證,非從陽經 傳來,便宜溫之,不宜少緩。經云:「發熱惡寒者,發於陽 也;無熱」惡寒者,發於陰也,治宜四逆湯。腹滿腹痛,皆 陰證,只有微甚不同,治難一概。腹痛不大便,桂枝芍 藥湯。腹痛甚,桂枝大黃湯。若自利腹痛,小便清白,宜 溫中、理中、四逆,看微甚用。輕者五積散,重者四逆湯。 無脈者,通脈四逆湯,使陰退而陽復也。

「陰毒病,手足指甲皆青,脈沉細而急者,四逆湯;無脈 者,通脈四逆湯、陰毒甘草湯。臍中蔥熨,氣海、關元著 艾,可灸二三百壯,乃用溫和補氣之藥,通其內外,以 復陽氣。若俱不效,死證也。」此屬真陰證,人皆知之,至 於反常,則不易曉。有發熱面赤煩躁,揭去衣被,飲冷 脈大,誤認為陽證,投寒藥死者多矣。必須憑脈下藥, 不問浮沉,但指下無力,按至筋骨全無力者,必有伏 陰,不可與涼藥。若曾已服過涼藥,脈必鼓指而有力, 脈又難憑矣。若一應茶湯及寒熱藥俱吐者,此陰盛 格陽,急用白通湯加人尿豬膽汁,以通拒格之寒。所 以仲景《傷寒論》中傳經與直中並論者,正謂有陽證 似陰,陰證似陽,所宜詳辨。但年久散「亂,後人誤相補 集,致使不明。如太陽證頭痛發熱,脈當浮而反沉,又 似少陰矣,故用麻黃附子細莘湯。如少陰證脈沉,應 無熱而反發熱者,又似太陽矣,須用乾薑附子甘草 湯。如陰證四肢厥逆,而陽證亦有厥逆者,此四逆湯 與四逆散不同。又如陰證下利,而陽證又有漏底者, 此理中湯與黃龍湯」不同。若此之類,疑似難明,幸陶 節庵《六書》已分明矣。予又有說焉。若讀《傷寒》書而不 讀東垣書,則內傷不明而殺人多矣;讀東垣書而不 讀丹溪書,則陰虛不明而殺人多矣;讀丹溪書而不 讀薛氏書,則真陰真陽不明,而殺人亦多矣。東垣曰: 邪之所湊,其氣必虛。世間內傷者多。外感者間而有 之。此一「間」字,當作五百年間出之間,甚言其無外感 也。東垣《脾胃論》,與夫內感外傷辨,深明饑飽勞逸發 熱等證,俱是內傷,悉類傷寒。切戒汗下,以為內傷多 外感少,只須溫補,不必發散。外感多而內傷少,溫補 中少加發散,以補中益氣湯一方,加減出入。如內傷 兼傷寒者,以本方加麻黃;兼傷風者,本方加桂枝,兼 傷暑者本方加黃連,兼傷濕者本方加羌活,實萬世 無窮之利。東垣特發明陽虛發熱之一門也。然世間 真陰虛而發熱者,十之六七,亦與傷寒無異,反不及 論何哉?今之人一見發熱,則曰「傷寒須用發散」,發散 而斃,則曰「傷寒之書法已窮」,奈何?豈知丹溪發明之 外,尚有不盡之旨乎。予常於陰虛發熱者,見其大熱 面赤,口渴煩躁,與六味地黃大劑,一服即愈。如見下 部惡寒足冷,上部渴甚躁極,或欲飲而反吐,即以六 味湯中加肉桂、五味,甚則加附子冷飲,下嚥即愈。予 常以此活人多矣,敢以私祕乎?因製《補天要論》一卷, 以補前人之不逮,所望於高明者,再加裁奪,幸甚幸 甚!且舉傷寒口渴一證言之:邪熱入於胃腑,消耗津 液,故渴恐胃汁乾,急下之以存津液。其次者,但云欲 飲水者,不可不與,不可多與,並無治法。縱有治者,徒 知以芩、連、梔、蘗、麥冬、五味、天花粉,甚則石膏、知母以 止渴,此皆有形之水,以沃無形之火,安能滋腎中之 真陰乎?若以六味地黃大劑服之,其渴立愈,何至傳 至少陰而成燥實堅之證乎?既成燥實堅之證,仲景 不得已而以承氣湯下之,此權宜之霸術,然諄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