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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陰病脈沉者。急溫之。宜四逆湯。

外邪入少陰。宜與腎氣兩相搏擊。乃脈見沉而不鼓。即《內經》所謂腎脈獨沉之義。其人陽氣衰微可知。故當急溫之以助其陽也。

少陰病,飲食入口即吐,心下溫溫欲吐,復不能吐,始 得之,手足寒,脈弦遲者,此胸中實,不可下也,當吐之。 若膈上有寒飲,乾嘔者,不可吐也,急溫之,宜四逆湯。

飲食入口即吐,猶曰胃中不能納穀也。若不飲食之時,復欲吐而不能吐,明係陰邪上逆矣。此等處必加細察。若始得之,便手足寒而脈弦遲,即非傳經熱邪,其為陰邪上逆無疑,當從事乎溫經之法也。若胸中實者,是為陽邪在胸而不在腹,即不可用下,而當吐以提之也。然必果係陽邪,方可用吐。設膈上有寒飲乾嘔,即是陰邪用事,吐必轉增其逆,計惟有急溫一法,可助陽而勝陰矣。

少陰病,下利,脈微澀,嘔而汗出,必數更衣,反少者,當 溫其上,灸之。

下利,而脈見陽微陰澀,為真陰真陽兩傷之候矣。嘔者,陰邪上逆也;汗出者,陽虛不能外固,陰弱不能內守也;數更衣反少者,陽虛則氣下墜,陰弱則勤努責也。是證陽虛本當用溫,然陰弱復不宜於溫,一藥之中,既欲救陽,又欲護陰,漫難區別。故於頂之上百會穴中灸之,以溫其上而升其陽,庶陽不致下陷以逼迫其陰。然後陰得安靜不擾。而下利自止耳。此證設用藥以溫其下。必逼迫轉加下利不止。而陰立亡。故不用溫藥。但用灸法有如此之回護也。前條用吳茱萸湯兼溫其中。此條用灸法獨溫其上。妙義天開。令人舞蹈。

少陰病,吐利,手足不逆冷,反發熱者,不死。脈不至者, 灸少陰七壯。

既吐且利,手足逆冷者,其常也。若反發熱,則陽氣似非衰憊,然正恐真陽越出軀殼之外,故反發熱耳。設脈不至,則當急溫無疑。但溫藥必至傷陰,故於少陰本穴用灸法,以引其陽內返,斯脈至而吐利亦將自止矣。前條背惡寒之證,灸後用附子湯者,陰寒內凝,定非一灸所能勝。此條手足反熱,止是陰內陽外,故但灸《本經》。以招之內入。不必更用溫藥也。絲絲入扣。

少陰病,惡寒,身踡而利,手足逆冷者,不治。

陰盛無陽。即用四逆等法。回陽氣於無何有之鄉。其不能回者多矣。故曰「不治。」

少陰病。吐利煩躁。四逆者死。

上吐下利,因至煩躁,則陰陽擾亂而竭絕可虞。更加四肢逆冷,是中州之土先敗,上下交征,中氣立斷,故主死也。使蚤用溫中之法,寧至此乎?

少陰病,下利止而頭眩,時時自冒者死。

下利既止,其人似可得生,乃頭眩時時自冒者,復為死候。蓋人身陰陽相為依附者也。陰亡於下,則諸陽之上聚於頭者,紛然而動,所以頭眩時時自冒,陽脫於上而主死也。可見陽回利止則生,陰盡利止則死矣。

少陰病。四逆惡寒而身踡。脈不至。不煩而躁者死。

《四逆》惡寒,身踡,更加,脈不至,陽已去矣。陽去故不煩,然尚可施種種回陽之法。若其人復加躁擾,則陰亦垂絕,即欲回陽,而基址已壞,不能回也。

少陰病六七日,息高者死。

諸陽主氣,息高則真氣上迸於胸中,本實先撥而不能復歸於氣海,故主死也。「六七日」三字,辨證最細,見六七日經傳少陰而息高與二三日太陽作喘之表證迥殊也。

少陰病,脈微沉細,但欲臥,汗出不煩,自欲吐,至五六 日自利,復煩躁,不得臥寐者,死。

「脈微沉細,但欲臥」,少陰之本證也。汗出不煩,則陽證悉罷,而當顧慮其陰矣,乃於中兼帶「欲吐」一證。欲吐明係陰邪上逆,正當急溫之時,失此不圖,至五六日自利有加,復煩躁不得臥寐,非外邪至此轉增,正少陰腎中之真陽擾亂,頃刻奔散,即溫之亦無及,故主死也。

《少陰經後篇凡少陰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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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陰之為病,脈微細,但欲寐也。

陽脈滑大,陰脈微細,外邪傳入少陰,其脈必微細,而與三陽之滑大迥殊。衛氣行陽則寤,行陰則寐。邪入少陰,則氣行於陰,不行於陽,故但欲寐也。此少陰之總脈總證也。

「少陰病,脈細沉數。病為在裏。」不可發汗。

沉細之中。加之以數。正熱邪入裏之徵。熱邪入裏。即不可發汗。發汗則動其經氣。而有奪血亡陽之變。故示戒也。

少陰病,欬而下利,讝語者,被火氣刦故也。「小便必難」, 以強責少陰汗也。

少陰之脈,從足入腹,上循喉嚨,縈繞舌根,故「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