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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通光明也。八月元神具,降真靈也。九月宮室羅布,以

定生人也。十月受氣足,萬象成也。」今推究數說,如五 臟論者,類皆淺鄙,妄托其名。至於三藏佛書,且涉怪 誕,漫不可考。今按《顱䪿經》三卷,云中古巫方所撰,其 《巢氏論》姙娠至三月始胎之時,欲談正言,行正事,佩 弦韋,「執弓矢,施環珮,佩白玉,讀《詩》《書》」之類,豈非胎教 之理乎?嘗試推巢氏所論云:「姙娠脈養之理,若厥陰 肝脈也,足少陽膽脈也,為一臟腑之經,餘皆如此。」且 四時之令,必始於春木,故十二經之養始於肝,所以 養胎在一月二月。手心主心包絡脈也,手少陽三焦 脈也,屬火而夏旺,所以養胎在三月四月。手少陰、手 太陽,乃心脈也,以君主之官,無為而尊也。足太陰,脾 脈也;足陽明,胃脈也。屬土而旺長夏,所以養胎在五 月六月。手太陰,肺脈也;手陽明,大腸脈也。屬金而旺 秋,所以養胎在七月八月。足少陰,腎脈也。屬水而旺 冬,所以養胎在九月。又況母之腎臟繫於胎,是母之 真氣,子之所賴也。至十月「兒於母腹之中,受足諸臟 氣脈所養,然後待時而生。」此論奧微而有至理,世更 有明之者,亦未有過於巢氏之論矣。余因述其說。 巢氏論曰:「陽施陰化,精氣有餘,兩胎有俱男俱女者。」 《道藏經》云:「婦人月信止後一日、三日、五日,值男女旺 相,日陽日陽時交合,有孕多男。若男女稟受皆壯,則 多子,一或怯弱則少子。」《顱䪿經》云:「陽盛發陰,當孕成 男。」六脈諸經,皆舉其陰。又云:「三陽所會則生男,三陰 所會則生女。」葛仙翁《肘後方》云:「男從父氣,女從母氣。」 《聖濟經》云:「天之德,地之氣,陰陽之至和,流薄於一體。 因氣而左動則屬陽,陽資之則成男;因氣而右動則 屬陰,陰資之則成女。《易》稱『乾道成男,坤道成女』」,此男 女之別也。凡姙娠有疾。投以湯藥。衰其大半而已。使 病去母安。胎亦無損矣。

按:東垣丹溪云:「經水斷後一二日,血海始凈,精勝其血,感者成男;四五日後,血脈已旺,精不勝血,感者成女。蓋父精母血,因感而會,精之施也,血能攝精,故成男,此萬物資始於乾元也。血之行也,精不能攝,故成女,此萬物資生於坤元也。陰陽交搆,胚胎始凝,所藏之處,名曰子宮,一系在下,上有兩岐,一達於左,一達於右。精勝其血,則陽為之主,受氣於左子宮而男形成;精不勝血,則陰為之主,受氣於右子宮而女形成。」此二先生之確論也。若夫姙娠藥餌宜禁,當參本門。考之,

褚氏云:「男女之合,二情交暢,陰血先至,陽精後衝,血 開裹精,精入為骨,而男形成矣。陽精先入,陰血後參, 精開裹血,血入為本,而女形成矣。陽氣聚面,故男子 面重,溺死者必伏。陰氣聚背,故女子背重,溺死者必 仰。」走獸溺死,仰伏皆然。陰陽均至,非男非女之身,精 血散分,駢胎品胎之兆。父少母老,產女必羸;母壯父 衰,生男必弱。古之良工,首察乎此,氣受偏瘁,與之補 之。補羸女則養血壯脾,補弱男則滋腎節色。羸女宜 及時而嫁,弱男「宜待壯而婚。」此疾外所務之本。不可 不察也。

馬益卿先生論曰:「《胎教》、產圖之書,不可謂之迂而不 加信,然亦不可狎犯之。方今俚俗之家,與不正之屬, 將息避忌,略不如儀。或藥毒不消,或產於風露,無產 厄而子母均安者,亦倖有之。若保胎之法,須多方豫 養,方無後患。如鄰家有所興修,亦或犯其胎氣,令兒 破形殞命。如刀犯者,形必傷;泥犯者,竅必塞;打擊者」 色青黯。繫縛者相拘攣。如此等驗。有如指掌。不可不 慎也。

《孕元立本章》

有太初,有太始。混沌一判,既見氣矣,故曰「太初。」既立 形矣,故曰「太始。」氣初形始,天地相因,生生化化,品物 彰矣。故曰:「大哉乾元,萬物資始。至哉坤元,萬物資生。」

吳禔註云:「混沌未判,則氣形俱泯,混沌既判,則氣形已分。既見氣矣,是為太初;既立形矣,是為太始。太初者,凡有氣之所本,故天得之以統元氣。太始者,凡有形之所本,故地得之以統元形。天地交泰,相因為氣形生生者得所以生,化化者得所以化,品物流行,而形色名聲彰矣。大哉乾元,太初之所寓也。故以萬物之資始」為言。「至哉坤元」,太始之所寓也,故以「萬物資生」為言。惟萬物資始,資生於乾坤,故乾元則兆象,至坤元然後形無不成。

有生之初,雖陽予之正,育而充之,必陰為之主。

薛左丞註《陰陽離合論》曰:「天覆地載,萬物方生。未出地者命曰陰處,名曰陰中之陰。既出地者命曰陽處,名曰陰中之陽。陽予之正,陰為之主。」王冰謂「陽施正氣,萬物方生,陰為之主,群形乃立。」《字說》:始而生之者天地也,育而充之者人也。

因形移易,日改月化,坤道之代終也。

《列子周穆》篇。尹文先生曰:「因形移易謂之化。」《莊子》田子方篇曰:「消息盈虛,一晦一明,日改月化,日有所為而莫見其功。」《易坤卦文言》曰:「地道無成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