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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臍法

《大扺》:「兒初生斷臍之後,宜用熟艾厚裹愛護。若乳母 不謹,或因洗浴水入臍中,或遺尿在裙抱之內,濕氣 傷於臍中,或因解脫為風冷邪氣所侵,皆能令兒臍 腫多啼,不能乳哺,即成臍風」也。

著衣法

《聖惠論》曰:「小兒一期之內,造衣服,皆須用故帛為之, 不可用新綿。若用新綿,則令兒壯熱,或作驚癇。」

曬衣法

大扺兒衣日曬夜收,不可露天過夜,次早與兒穿上, 致染濕熱,使兒不安。此則所謂八邪之害,久則令兒 黃瘦腹痛,身上壯熱,夜間啼哭,或生瘡疥。世俗謂之 「無辜疾。」謂其衣在露天過夜,染著無辜鳥屎,令兒致 疾。故曰「無辜疾」,其實非理。《先哲》所謂八邪之害,則溫 熱、風、寒、驚積、饑飽是也。

養子日用法

喫熱喫、軟喫少,則不病。喫冷喫、硬喫多,則多病。忍三 分寒,喫七分飽,頻揉肚,少洗澡。

歌曰:「四時欲得小兒安,常要三分饑與寒。但願人皆 依此法,自然諸病不相干。」

養子十法

一要背煖。《經》云:背脊三椎下節之兩旁,是肺之俞也。 若風寒傷於肺俞,使人毫毛畢直,皮膚閉而為病熱。 其證或咳嗽,或喘,或嘔噦,或吐逆,及胸滿增寒壯熱, 皆肺經著寒而得之也,故要背煖。

二要肚煖,俗云肚無熱肚。肚者,胃也,為水穀之海,若 冷則物不腐化,腸鳴腹痛,嘔噦泄瀉等疾生焉。《經》云: 胃熱而能消穀,必能飲食,故要肚煖。

三要足煖。《經》曰:「足為陽明胃經所司,寒從下起,故要 足煖。」

《四要》頭涼。《經》曰:頭者,六陽之會,諸陽所湊也。頭為髓 之海,若大熱則髓溢汗泄,或顱䪿腫起,或頭縫開解, 或頭瘡目疾。俗云頭無涼頭,故頭宜涼。

五要心胸涼。心屬丙火,若外受客熱,內接心火,則內 外俱熱也。其證輕則口乾舌燥,腮紅面赤,重則啼叫 驚跳,故心宜涼。

六者精神未全。小兒忽見非常之物,或見未識之人, 或聞雞鳴犬吠,忽見牛馬等畜,或嬉戲驚駭,或忽聞 大聲,因而作搐者,緣心氣成虛,而精神離散故也。當 用補心益氣藥治之。如用鎮心朱砂、牛黃、琥珀、金銀、 腦、麝、水銀等藥,則成慢驚風搐,以致腹脹足冷,不能 療也。

七者不溫脾胃,致成吐瀉慢驚。《經》曰:脾為黃婆,胃為 金公,主養五臟六腑。若脾胃全固,則津液通行,氣血 流暢,表裏沖和,一身康健。蓋脾胃屬土而惡濕,小兒 變蒸,上脣腫而頭熱,或上氣身熱。父母不曉,妄作傷 風傷食治之。或以表藥出汗,或以通藥宣泄,或以涼 藥鎮心,或以帛湯展繳,致令冷熱不調,內傷脾胃,搏 於大腸,故糞便青色。久不已者必吐,吐不已者作搐, 搐作。又言熱則生風,轉用涼藥治之,愈覺敗傷真氣, 漸不救者多矣。《經》云:「脾土虛弱,肝木乘之」,故筋攣而 作搐。宜用補脾溫胃暢氣之藥治之,庶可得痊也。 八者,兒哭未定,勿使飲乳,致兒嘔嬭糞青。小兒在胎 之時,其母取涼過度,冷氣入於胞胎之中,兒生之後, 因悲啼未定,便與乳食,使氣與食蓄結於中,久而不 散,致傷脾胃,輕則嘔嬭糞青,重則腹中氣鳴氣逆,涎 潮流溢,以致難治。

九者勿得輕服輕粉、朱砂。夫水銀、輕粉俱有毒,雖云 下痰,性冷損心氣。辰砂雖鎮墜,性寒損神。小兒服之 易傷,每每被其誤也多矣。

十者,因浴致生丹毒。小兒一周之內,不可輕易頻洗。 肌膚脆嫩,腠理不密,洗之恐濕熱之氣鬱蒸不散,變 生赤遊丹毒,片片如臙脂,身發壯熱。若毒氣入腹者 死。又有因浴傷寒,咳嗽上氣,外感之疾,多由此也。

《王肯堂證治準繩》

小兒論

初生兒出月,必須人襁褓。襁褓之道,必須得宜。如春 夏之月,乃萬物生長之時,宜教令地臥,使之不逆生 長之氣;如秋冬之月,乃萬物收藏之時,宜就溫煖之 處,使之不逆收藏之氣。然後血凝氣和,則百病無自 而入矣。

乳哺

湯氏曰:「小兒乳哺,須要得法。乳者,嬭也;哺者,食也。乳 後不得便與食,哺後不得便與乳。小兒脾胃怯弱,乳 食相併,難以尅化,周歲以上,必成乳癖。食癖於腹中 作疼作熱,疳病從此起也。」

凡乳母血氣,為乳汁也。五情善惡,悉血氣所生,宜戒 喜怒,一切禁忌,不可用狐臭、癭瘻、氣嗽病者,及身體 疥癬、頭瘡髮少緊脣、耳聾、音啞、齆鼻、癇病等,方可用 乳兒。

夏中盛熱時,乳母浴後,或兒啼,不可與乳,能使兒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