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56 (1700-1725).djvu/94

此页尚未校对
考證

之困也。若見於風關為輕,氣關為重,過於「命關則難

治矣。至三歲已上,乃以一指按寸關尺三部,常以六 七至為率,添則為熱,減則為寒,浮洪風盛,數則多驚, 沉遲為虛,沉實為積,是乃切脈而知之也。」

大扺:「小兒之疾,大半胎毒而少半傷於食也。其外感 風寒之證,十一而已。蓋小兒之在胎也,母饑亦饑,母 飽亦飽,辛辢適口,胎氣隨熱,情慾動中,胎息輒躁。或 多食煎煿,或恣味辛酸,或嗜慾無節,或喜怒無常,皆 能令子受患。」

「其為母者,胎前既不能謹節,產後又不能調護,是以 惟務姑息,不能防微杜漸。或未滿百晬,而遂與醎酸 之味,或未及週歲而輒與甘肥之物,百病由是而生 焉。」小兒脾胃,本自嬌嫩,易於傷積。且如「乳食傷胃則 為嘔吐,乳食傷脾則為泄瀉,吐瀉既久,則成慢驚,或 為疳病。乳食停積則生濕痰,痰則生火,痰火交作則」 為急驚,或成喉痹;痰火結滯,則成癇釣,或為喘嗽。胎 熱胎寒者,稟受有病也。臍風撮口者,胎元有毒也。鵝 口、口瘡者,胃中有濕熱也。重舌木舌者,脾經有實火 也。走馬牙疳者,氣虛濕熱也。愛喫泥土者,脾臟生疳 也。胎驚夜啼者,邪熱乘心也。變蒸發熱者,胎毒將散 也。丹毒者,火行於外也。蘊熱者,火積於中也。中惡者, 外邪乘也。睡驚者,內火動也。喉痹者,熱毒也。眼痛者, 火盛也。膿耳者,腎氣上沖也。鼻塞者,因冒風邪也。頭 瘡者,熱毒攻也。臍瘡者,風濕中也。尾骨痛者,陰虛痰 也。諸蟲痛者,胃氣傷也。陰腫疝氣者,寒所鬱也。盤腸 氣痛者,冷所搏也。脫肛者,大腸虛滑也。遺尿者,膀胱 冷弱也。尿濁者,濕滯脾胃也。便血者,熱傳心肺也。下 淋者,膀胱鬱熱也。吐血者,榮衛氣逆也。小便不通者, 有陰有陽也。大便祕結者,有虛有實也。解顱鶴節者, 胎元不全也。行遲、髮遲者,氣血不充也。龜胸者,肺熱 脹滿也。龜背者,風邪入脊也。語遲者,邪乘心也。齒遲 者,腎不足也。瘧者,膈上痰結也。痢者,腹中食積也。咳 嗽者,肺傷風也;喘急者,痰氣盛也;心痛者,蟲所嚙也; 腹痛者,食所傷也。內傷發熱,則口苦舌乾也;外感發 熱,則鼻塞聲重也;腹脹者,脾胃虛弱也;水腫者,土虧 水旺也;黃疸者,脾胃濕熱也;斑疹者,陰陽毒氣也;自 汗者,氣虛也。積者,有常所,有形之血也;聚者,無定位, 無形之氣也;胃主納受也,脾主運化也。調理脾胃者, 醫中之王道也。節戒飲食者,卻病之良方也。驚疳積 熱者,小兒之常病也。望聞問切者,醫家之大法也。若 夫療疾用藥,如箭箭中鵠心者,則又可以心悟,而不 可以言傳也。《孟子》所謂「梓匠輪輿,能與人規矩,不能 使人巧。」斯言得之矣。

入門審候歌

觀形察色辨因由,陰弱陽強髮硬柔。若是傷寒雙足 冷,要知有熱肚皮求。

觀面部五色歌

面赤為風熱,面青驚可詳,心肝形,此見「《脈證》辨溫涼」, 脾怯黃疳積虛寒。「白光若逢生黑氣」,腎敗命須亡。

《徐春甫古今醫統》

胎氣稟受不同論

《千金論》曰:「兒在母胎,受其精氣,一月胚,二月胎,三月 血脈,四月形體成,五月能動,六月筋骨成,七月毛髮 生,八月臟腑具,九月糓神入胃,十月百神備而生。生 後六十日瞳子成,能笑語識人。百日任脈生,能反覆。 一百八十日尻骨成,能獨坐。二百一十日掌骨成,能 匐匍。三百日髕骨成,能獨立。三百六十日為一期,膝 骨成乃能移步,此理之常。不如是者,身不得其平矣。」 或有四五歲不能行立,此皆受胎氣之不足者也。若 筋實則多力,骨實則早行,血實則形瘦多髮,肉實則 少病,精實則伶俐多語笑,不怕寒暑,氣實則少髮而 體肥,此皆受胎氣之充足者也。大扺稟賦得中,陰陽 純粹,剛柔兼濟,氣血相和,精神全備,形體壯健,其未 周之先,顱顖堅合,睛黑神清,口方脣厚骨粗,臀滿臍 深,肚耎莖小,卵大,齒細髮潤,聲洪睡穩,此皆受胎氣 之得中和者也。以故聽其聲,觀其形,則可以知其虛 實壽夭矣。

用藥論

夫人稟陰陽二氣,生疾病於三焦,然冠壯易明,童幼 難治。黃帝云:「吾不能察其幼小者,為別是一家調理 爾。」此不在黃帝《圖經》之論也。又云:小兒如水上之波, 草頭之露,以意用藥,毋令造次焉。惟小兒臟腑脆嫩, 血氣未足,肌體不密,精神未備,故稱不易醫也。初生 曰嬰兒,三歲曰小兒,十歲曰童子,大小各異,切不可 一概而用藥也。必明消息形候。審定生死。察病患之 淺深。知藥性之寒溫。乃世之良工也。

觀形氣

形者面形也,氣者神氣也。原夫小兒證候,不可取之 一端,在表裏相應,內外消息,豈惟相鼓瑟者所能觀 其形而知其證哉?信斯言也。況小兒虛實,有非係乎 肥瘦,而係乎氣色者。何以言之?蓋有肥而氣怯,瘦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