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矣。凡一變之過,則筋骨手足,以漸而堅,知覺運動,以 漸而發,日異而月不同。曰變者,變易也。曰蒸者,發熱 也。《祖訓》云:「變蒸雖是胎疾,非胎熱胎毒之可比。」此少 陰生長之氣,發育萬物者,兒之強者,雖有是病,不覺 氣弱者始見。如變後形體漸長,知識漸增,反為無病 兒也,故無用治。古方黑子散。姑置之可也。其間或有 未及期而發熱者。或有變過熱。留而不除者。抑有他 故。須詳察之。如昏睡不乳。則不須治。待其自退。

兼證

「變蒸之時,有外感風寒者,宜發散,惺惺散主之,按摩 法亦可用也。內傷乳食者,宜須消導,胃苓丸主之,輕 則節之可也。有被驚嚇及客忤者,安神丸、至聖保命 丹。如變蒸過受病,以治病為主,慎勿犯其胃氣。咳嗽, 甘草桔梗湯加阿膠。吐瀉,理中湯加藿香葉。驚風,琥 珀抱龍丸、瀉青丸、導赤散。如受病後而變蒸,養正補」 脾為主。錢氏異功散。加對病之藥。

變蒸發熱甚者發搐。只用導赤散、瀉青丸主之效。

夜啼

心屬火,惡熱,心熱則煩,多夜啼,或日夜啼,宜導赤散 主之。

百日嗽

小兒初生至百日內嗽者,謂之「百晬內嗽。」痰多者,宜 玉液丸。肺虛者,阿膠散主之。此名胎嗽,最為難治。如 喘嗽氣促,連聲不止,以致發搐,必死。

《育嬰家祕》

初生

孩兒初生襁褓中,如苗秀實漸成童,四因內外能分 辨,治不乖方大有功。

幼科立方,古有定制,兒初生后病者,惟以膏丸化而 服之。蓋以變蒸未定,腸胃脆薄,恐不勝藥,則立調治 乳母之法。一歲之后,則有湯藥,與大人同,但劑小耳。 有因氣動而病生于內者,如驚病蟲癖之屬,驚用安 神丸,內釣用木香丸,蟲用安蟲丸,癖用消癖丸。 有不因氣動而病生于內者,如傷乳食之屬,初傷以 胃苓「丸和之。和之不去,以《保和丸》消之。消之不去,以 《脾積丸》」取之。量兒虛實,勿損胃氣。

有因氣動而病生于外者,如結核、蟲疥、丹瘤之屬。結 核用《家祕》內消丸;蟲疥用苦參丸,丹瘤用砭法。 有不因氣動而病生于外者,如傷風、傷寒、傷暑、傷濕 之屬。風用瀉青丸、防風惺惺散;寒用理中丸、藿香正 氣散;暑用涼驚丸、黃連香薷飲;濕用胃苓丸、天水五 苓散。

胎疾

胎疾初生治最難,幼科證治若空談,《丹溪》妙論如繩 墨,《家祕書》中次第看。

小兒胎病,有不必治,有不可治者。嘗觀《內經》顛疾之 文,東垣紅絲瘤之論,則兒疾之生于父母者,似乎不 必治矣。一臘之臍風不治,百晬之痰咳難醫,未三月 而驚搐者凶,恰一月而丹瘤者死,又不可治者矣。 今幼科有胎熱、胎寒、胎肥、胎瘦、胎驚、胎黃之論,證治 雖詳,豈小兒常服之藥也?況寒熱者,胎胚之餘毒也; 肥怯者,父母之賦予也。非惟不可治,亦且不必治矣。 惟《丹溪》論治胎毒者,只調治乳母,其法誠幼科之繩 墨歟。

胎寒者,母娠時多熱病,乃服寒涼之藥,令兒受之。生 後昏昏多睡,間或吮乳瀉白,此其候也。或百日之內, 忽病戰慄口冷,手足卷曲不伸,拘攣握拳腹痛,晝夜 啼哭不止,此生后受寒得之,亦名「毒胎。」宜服溫補之 劑,當歸散主之。乳母宜服釀乳當歸散。

胎熱者,母娠時喜食煎炒辛熱之物,或患熱病,失于 清解,使兒受之。生後目閉面赤,眼泡浮腫,常以身努 呢呢作聲,或時啼叫,或時驚煩,遍身壯熱,小便黃澀, 此胎熱也。若不早治,則丹瘤瘡癤,由此而生。宜用淨 黃連、炙甘草各等分為末,入硃砂半之和勻,生蜜調 成劑,每取豆許大,納兒口中,令其嚥下。乳母宜服「釀 乳赤芍散。」

胎驚者,母娠時曾因驚悸,氣傳于子,子受之,生後頻 頻發驚,此胎癇也,不可治,治之無功。如因有熱發搐 者,必先啼哭,亦名「胎驚。」用燈心湯下東垣安神丸,效。 如搐不止者,此真搐也,勿治。

小兒胎疾,有胎稟不足,並宜地黃丸。有胎毒者,如胎 熱法。所謂胎稟不足者,各隨五臟論之。如「語遲」,心氣 不足也,心主言;行遲者,肝氣不足也,肝主筋。齒髮不 生者,腎氣不足也,髮者血之餘,腎主血;齒者骨之餘, 腎主骨。吐瀉頻併者,脾胃之氣不足也,脾胃為水穀 之府。啼聲短者,肺氣不足也,肺主聲。

臍風

臍在身中號命關,衝任在此養靈根。最宜調護無傷 損,纔少差池減壽元。

「臍在兩腎之間,謂之命門」,乃人之根本也。衝、任、胃三 脈,皆起于臍之下,任脈自中而上,至于人中,與腎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