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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專補腎,何也?」曰:太極初分,天一生水。精血妙合,先 生兩腎。腎者,五臟之根本也。《經》云:「植木者,必培其根。」 此之謂也。

胎驚

初生月內,非臍風證發搐者,此胎驚也,宜至聖保命 丹,金銀磨水送下。或用全蠍一枚,薄荷葉包炙為末, 硃砂末三分和勻,豬乳調五粒許。如常發者,名「胎癇」, 不可治也。

臍風

「治未病。」臍在兩腎之間,任、衝胃三脈之所係也。兒之 初生,斷臍護臍,不可不慎。故斷臍之時,隔衣咬斷者, 上也;以火燎而斷之,次也;以剪斷之,以火烙之,又其 次也。護臍之法,臍既斷矣,用軟布𦆑裹,待乾自落,勿 使犯去也。三朝洗兒,當護其臍,勿使水漬入也。臍落 之後,當換包裙,勿使尿濕浸及臍中也。如此調護,則 無臍風之病。所謂「上工治未病。十得十全」也。

治初病兒生旬日之內,臍風為惡病也。凡覺小兒噴 嚏多啼,此臍風欲發之候。急抱兒向明皛處審視,口 中上齶有泡如珠如米成聚,此病根也。其色白者初 起也,黃者久也。可用銀穵耳輕手刮出,煎甘草薄荷 湯拭洗之,預取桑白皮汁塗之。自此日日視之,有即 去之,不可因循,以貽後禍,所謂中工治初病,十全六 七也。

治巳病,不知保護于未病之先,不知調護于初病之 日,其泡子落入腹中,變為三證:一曰撮口,二曰噤風, 三曰鎖肚。證雖不同,皆臍風也。撮口證:兒多啼,口頻 撮者,此臍脧痛也。可用雄黃解毒丸加乳香、沒藥各 五分,丸如黍米大。每服五丸,竹瀝、生薑自然汁送下, 利去惡涎良。外用蘄艾炒熱杵爛,護其臍,頻換,使溫 煖之氣不絕也。不乳者不治。

《噤風證》牙關緊急,不能吮乳,啼聲不出,發搐者不治。 《鎖肚證》臍突青腫,肚腹脹大,青筋浮露,大便澀不通 者不治。

或問臍風三證,古人有方,何謂不治?予曰:一臘之內, 謂初生八日,草木方萌,稍有觸犯,即便折傷。《經》曰:「根 于中者,命曰神機,神去則機息。」故噤風者,乳食不得 入,則機廢于上矣;鎖肚者,便溺不得出,則機廢于下 矣。所謂出入廢則神機倉滅者是也。神出機息,雖有 神丹,不可為也,豈蜈蚣、蠶、蠍諸毒藥之可治耶?

變蒸

「變蒸非病也,乃兒生長之次第也。兒生之後,凡三十 二日一變,變則發熱、昏睡、不乳,似病非病也。恐人不 知,誤疑為熱而汗下之,誅罰太過,名曰大惑。」或誤以 變蒸得于胎病者,或曰:「兒之生也,初無變蒸,既生之 後,當以三十二日一變。至于三百八十四日之後,又 無變者,何也?」曰:「初無變蒸者,藏諸用,陰之闔也;中有」 變者,顯諸仁;陽之闢也,終無變者,陰陽闔闢之機成 也,故不復蒸也。故兒之初生,語其皮肉則未實也,語 其筋骨則未堅也,語其腸胃則穀氣未充也,語其神 智則未開發也,只是一塊血肉耳。至于三百八十四 日,然後臟腑氣足,經絡脈滿,穀肉菓菜,以漸而食,方 成人也。

或曰:「變蒸之日,必以三十二日者,何也?」曰:「《易傳》云:『生 生之謂易』。易者,變易也。不變不易,不足以見天地生 物之心。人有五臟六腑,以配手足十二經絡。腑屬陽, 以配陽卦三十二。臟屬陰,以配陰卦三十二。取其一 臟一腑,各以三十二日一小變,六十四日一大變。陽 卦之爻一百九十二,陰卦之爻一百九十二,合歲並」 閏月,凡三百八十四爻,所以變蒸一朞之日三百八 十四,以應六十四卦爻之數也。或曰:「三十二日一小 變,六十四日一大變,所生者何物也?所生之物亦有 說歟?」曰:「形既生矣,復何生也?所生者,五臟之知覺運 動也。故初生三十二日一變生,足少陰癸水,腎之精 也;六十四日二變生足太陽膀胱壬」水,而腎之一臟 一腑成矣,此天一生水矣,水之精為瞳子,此後始能 認人矣。九十六日,三變生手少陰心丁火;一百二十 八日,四變生手太陽小腸丙火,而心與小腸一臟一 腑之氣足矣,此地二生火也,火之精為神,此後能嬉 笑也;一百六十日,五變生足厥陰肝乙木;一百九十 二日,六變生足少陽膽甲木,而肝與膽一臟一腑受 氣足而神合矣,此天三生木也,木之精為筋,此後能 坐矣。二百二十四日七變生手太陰肺辛金;二百五 十八日八變生手陽明大腸庚金,而肺與大腸一臟 一腑之氣足矣,此地四生金也,金之精為聲,此後始 能習人語矣。二百八十八日九變生足太陰脾己土; 三百二十二日十變生足陽明胃,戊土,乃脾胃一臟 一腑之氣足矣,此天五生土也。土之精為肉,脾胃主 四肢,此後能匍匐矣。三百五十二日十一變生手厥 陰心包絡;三百八十四日十二變生手少陽三焦。三 焦配腎,腎主骨髓,自此能坐兼能立能行矣。變蒸已 足,而形神俱全矣。此正如蠶之眠,不如是不足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