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61 (1700-1725).djvu/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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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下懼太早

「夫病有遲速,藥當隨應而用,可以速則速,可以緩則 緩,如響應桴,間不容櫛。且瘡疹始出,未有可下證,但 以和平藥調理之,乳食飽哺之,避風寒以溫之,三者 皆為保子之常法。如瘡疹見而三五日尚未出者,可 微發之,微發不出,則大發之。大發之出不多,脈息平 和,無他證者,即瘡本稀,不可更表散也。今人纔見表」 不出,熱又不退,必便下之。其內虛瘡子將發者,則因 利而不出。瘡子已出者,必復陷,陷必黑黶。瘡子歸腎, 此為脾土弱而腎水反勝。《錢氏》以百祥丸下膀胱毒, 則脾土自實,瘡痘可以復出。與其下膀胱毒於黑黶 之後,莫若正脾土於未出之先,則不下為愈,是風與 熱證皆可下,今見熱而即下,故不可也。況下之縱愈, 亦有三證:一為疥癬,二為痘癰,三為目赤。有此證者, 皆下之失於早,不可不戒。故前人論曰:瘡疹未見,乃 可疏利。是熱毒未形容間,毒在臟腑,則預下之也。又 牛黃丹證云:瘡疹出定,大便不通,令膿汁不乾者,可 下之。以此觀之,當下證是未出之前,及已出定之後, 非正出而可下也。且利毒丸雖治胃熱,瘡疹欲出,溫 壯腹脹氣粗,大小便赤澀,煩渴舌乾,睡中驚而厥,脈 沉大滑數,雖名利毒丸,利其邪熱,況用大黃,大黃性 利毒解表,故傷寒當利亦用之。又通關散證云:治患 瘡疹,心躁發渴,便赤,口舌生瘡,用木通、瞿麥、滑石,皆 利小便藥也。二方皆謂大小便熱為害,甚則去其熱 毒氣,苟不用之。又為失下之害。故用之。豈是瘡疹正 出而下之也。故下之者不可太早。

誤下證

傷寒身熱,固不可下,瘡疹熱亦在表,尤不可轉下者, 蓋熱毒已在表故也。《活人書》云:「小兒身熱耳冷尻冷 咳嗽,輒用利藥,必毒氣入裡則殺人。」蓋熱在表,則表 實而裡虛,故身雖熱,裡無可下證,而便下之,則裡無 陽以應表,至於陷伏而死者多矣。大扺瘡疹血氣順, 脾胃溫則易發。若裡無熱而誤於疏轉,則令氣弱血 澀脾冷,營衛無以運化,而毒氣難泄,立見危殆,尤當 審辨。又況小兒鼻塞脣焦,內伏熱也。脈細,面色痿黃, 或青色,皮膚又慢,口吐清涎者,此誤下證也。或服涼 藥太過,或裡無熱壅滯,則不可下也。

瘡疹有當大便過有當溫有當下

此以下論「瘡痘已出後復生他疾。」

夫瘡疹傷寒、風熱、傷食諸證,身有熱者,如大便四五 日,或六七日不通者,須用少藥令潤過,非取峻快之 意,亦有外證參之,須仔細辨認為宜。如仲景云:「陽結 陰結,大便祕者,至十四日十七日方劇。」苟若至十四 日十七日,因有他病,損耗津液而無結糞,腹不脹,不 裡急後重,則不可攻之,蓋腸無結糞故也。今言六七 日令潤過氣升降,則身熱者不生他疾,緣小兒純陽 身熱而大便不通者易實,大便自利者易虛,易生他 疾,當調令大便如常,最為候臟腑虛實之要法也。雖 然,大便祕非一證,有風祕,有氣祕,有熱祕、虛祕、冷祕, 用藥當細辨也。且人能食,大便不通,結澀如下栗塊 者,風祕也。煩躁飲引,小便赤而大便祕,腋下手掌心 有汗者,熱祕也。腹脹,腸中虛鳴,胸脅不利者,腰腹引 痛者,氣祕也;嘔吐清水,不能食,面青而瘦,冷祕也。或 久病不能乳食,腹不脹,不裡急後重,雖久不大便者, 虛祕也。凡此五祕者,當隨證治之。若大便如常,且不 可以冷藥與服,恐水注胃脈,營衛不行,則瘡疹亦不 出矣。又有患至五七日自然瀉者,須用如理中丸等 溫腸胃藥,若瀉住即止後服。亦不可過熱,此是當下 當溫之證。又有瘡疹出正盛,喘粗氣急,腹脹,小便赤 澀,手掌心并腋下有汗,或睡中譫語,大便不通者,用 四順飲子,得氣通喘定,腹不脹則已之。下之瘡紅快 者,更不須通也。

或吐或瀉或不食

瘡疹之證,或吐或瀉,或不食者,此由脾胃虛弱也。小 兒胃熱出斑瘡。大抵瘡疹多出於胃,緣熱毒方作之 際,必多煩渴燥熱引飲,或於風寒處坐臥,遂令冷熱 相搏,冷氣入胃,故令胃冷則吐,脾冷則瀉,脾胃皆虛 則不食也。當以治中益黃等隨證與之,甚者隨宜增 減,以吐利止為度。又有熱吐熱瀉則不同,何以別之? 蓋「熱吐者,手掌心并腋下熱而濈濈有汗,發渴而臉 赤,喜飲冷,未能言而渴者,則一向飲乳聚,其飲乳滿 於胸臆,不能消化,吐出時是熱吐也。」熱吐了,又急欲 食乳,是內熱而渴,但不能言其渴。醫者不審,見吐利 便用燥藥,熱極生風者,害人甚眾。非特瘡疹有此,他 證亦不用此,分熱吐熱瀉尤審。熱瀉「者,小便赤澀而 渴,口燥咽乾,皆當用五苓散、竹葉半夏湯主之。」小兒 不食,亦有虛實二證:或吐或利,面青而目睛青黑色, 而不食乳者,為虛寒而不食也,宜溫之。大小便如常, 面赤而壅,或渴,或睡中驚,或咬齒,目白睛黃赤,或氣 喘,或身熱而不食乳者,此為實熱中滿而不食乳也。 猶如伏熱者,亦不思食。胸膈滿悶故也。尤宜詳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