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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參蘇飲、人參敗毒散、黃連解毒湯、升麻葛根湯、紫 草三荳飲,當用參芪飲。」氣粗皮燥無潤色,亦忌之,只 以四君子減人參,少加桔梗、川芎、腹皮,補益之中,略 佐以升提之法為妙。點子出齊,重用參、芪,及至八九 日之間,無他凶證,用法如常。若或頂陷灰白不起,漿 清,自汗微渴,大補湯加桂;塌陷灰白,腹脹泄瀉。木香 散。塌癢悶亂。腹脹渴瀉喘嗽。頭溫足冷。寒戰咬牙者。 急進「異功散救之。」

《虛證變實》

氣虛。痘證父母能守禁忌,及用藥不誤,調燮順候,則 元氣充實,腠理堅固,脾胃強健,飲食如常,二便清調 矣。若補益太過,漿足之後,重用參芪,容亦有腹脹喘 急之患。用枳殼湯,悮用五苓木通,多則有大便祕塞 之患。用寬中散,便實而渴,麥門冬湯過用丁桂辛熱 之劑,則亦有咽喉腫痛,煩躁閉渴之變。滋陰潤燥湯。 蓋喘急腹脹。大便祕堅。煩渴咽痛。皆類實證也。然而 氣虛變實者。非真實也。是病淺而用藥過深之失也。 只宜斟酌。不宜疏通。重治疏利之過。則方生之氣復 虛。而脫證將至矣。

《虛證似實》

氣虛,痘證或為飲食生冷,調理失宜,致傷脾胃,遂成 泄瀉。津液下陷,虛火上盛,必發而為渴。元氣下陷,則 虛陽上擁,下氣不續,必發而為喘。夫渴與喘,實證也, 起於泄瀉之後,則為津液暴亡而渴,氣虛而喘,豈有 實熱而渴,氣擁而喘,生於泄瀉之後哉。故治渴則用 參苓白朮木香散,渴瀉不止,異功散。喘則用人參定 「喘湯,獨參杏仁湯。」喘渴而泄,木香異功散。悶亂腹脹, 毒成內攻,眼合自語,已名失志,謬認為實,醫何愚哉。

《實證似虛》

身發壯熱,毛直皮燥,睡臥不寧,腮紅睛赤,氣粗煩渴, 腹脹便祕喘急,皆實證也。此熱盛毒重,壅遏之故,而 又見嘔吐之證,嘔吐似虛也。然未知熱毒在內,不得 伸越,則上逆攻衝而吐。《經》云:「諸逆攻衝,皆屬於火」者 是也。或為寒冷所搏,或因乳食不節,致傷風冷,則使 內熱不得發越,冷煖相拒而吐毒不得伸越者,從升 陽發散為最。相拒而吐者,引之使下,如猪苓、澤瀉、橘 皮之類。又有泄瀉之證兼見者,泄瀉似虛也,然因熱 毒鬱盛,熏炙脾胃,不得外達,則毒從下陷,尋竅而泄, 所謂熱毒下注者是也。古云「未出而瀉者生,既出而 瀉者死」,概可見矣。治法以升提發散,引毒達表,毒得 外解,則內泄自止。兼傷食而瀉者,輕則加消化之劑, 重則從之。又有不思飲食,《書》云:「不思飲食,皆屬內虛」 者是矣。然不知鬱熱之證,蓋因毒氣在內,不得伸越 達于肌表,二便祕結,腠理阻塞,熱毒壅盛,腹脹滿急, 不思飲食者,必然之勢也。治法以升提發散,引毒達 表,則熱氣有所伸越,而臟腑和平,飲食自進矣。若悮 用丁、桂、半夏等熱藥,於嘔吐泄瀉不食之證,是以熱 攻熱而轉增煩劇。用人參、黃芪、茯苓、白朮等補劑,于 腹脹不思飲食之證,則邪得補而愈盛,藥一入口,立 見殺人,醫之過也,可不慎歟?他如龍骨、荳蔻,雖能止 泄,神麴、麥芽、縮砂,雖能助脾化食,皆不當用于壅熱 不食之證,繼予業者鑒之。

《熱證變虛》

血熱痘證只宜清涼發散,不宜峻用苦寒。若過投寒 劑,如升麻、芩、連及滑泄之藥,必致內傷脾胃,外冰肌 肉。脾胃傷輕則飲食減而溏泄,重則洞泄無度,而遂 致虛寒。肌肉冰則熱蒸之氣不行,腠理閉澀,痘不肥 大,不起發,不行漿,而遂成伏陷,此熱證變虛之驗。虛 證既明,便從虛治,參芪丁桂,亦所不忌。五六日後見 之。則木香異功。在所宜施。惟在審證而斟酌之也。

《壅熱變虛》

「毒盛壅遏,固宜升提發散為主,而佐以清涼解毒為 善,又宜得平乃止。若發散太過,必致肌表空虛,元氣 耗散,內貫清漿,或虛擡空殼,或癢塌外剝,或潰爛不 收,百變皆至。見此數端,皆成表虛。表既虛,則元氣從 此耗泄,而內氣亦不能以自守,略傷飲食或生冷,則 成泄瀉,泄瀉不止,遂成虛寒」,而氣脫煩渴悶亂,寒戰 咬牙,無所不至矣。既知虛證,治從虛例,參芪、白朮、丁 桂、薑、附,亦所不忌。六七日後見之,雖木香異功,亦宜 急進,在察證而酌量之也。

《壅熱用異功辯》

實熱壅遏之證,多用寒涼,致冰伏泄瀉,發散太過,或 成表虛,既成冰硬,藥宜溫和,薑桂之熱,亦所不忌。泄 瀉之後,熱氣自散,真氣自虛。既成氣虛,藥宜補益,氣 虛必寒,虛寒既明,藥宜溫補,是以始出之時,雖為血 熱壅遏,至于三四日後,身反不熱,肌膚冰冷,痘瘡不 長,焉得不進以溫和之劑,如乾薑、官桂、川芎之類,使 內氣一煖,則外氣自和。泄瀉之後,其內必虛,雖有腹 脹、煩渴、喘急,焉得復為實熱?不過內虛伏陷,毒成內 攻而然。故實熱之證,七八九日曾經泄瀉,皆從虛治。 有木香異功之證,便進木香異功為貴。如無冰硬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