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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氣虛弱,又不能驅逐而送出,必待天行之癘氣一 感,輕者出,而重者亦出,重則俱重者,不必論痘毒之 輕重,而一時之癘氣則足以殺人也。輕則俱輕者,元 氣壯,胎毒淺,時氣稍感而即發,值時氣之不烈,所以 輕也。若一時之癘氣甚烈,求一輕者,豈能得乎?又有 從旁而詰之者曰:「痘果胎毒耶?曾見胎母一產而孿 生者,則生痘就當相同。乃有一出痘稀而且輕,一出 痘密而且重,豈胎母之遺注能有異乎?」予應之曰:「父 母之遺注於胎者則一,而胎之所以承受於父母者 則異。如孿生之中,曾有一男一女,而陰陽之大不相 同者,如木之結果,一枝並生幾枚,有」長成者,就有不 成而墜落者之大不相同也。可見胎毒之所遺,而承 受亦自有異耳。況方書有云:「飲食淡薄足生膨脹,厚 味過度足生大疔。」小兒降生之後,或乳母食無禁忌, 隨乳而遺其毒;或小兒能食之後,父母過愛滋味,厚 養而釀其毒。乳食之毒,釀於氣血之中,痘瘡一發,食 毒與胎毒合并而熾,則輕重又不專係於承受之胎 毒矣。若非然者,則痘瘡之有輕重,必胎毒之有淺深 也,痘乃胎毒,可勿疑也。

《補遺》

「口含血餅,降生之時嚥下,寄於命門,而作痘證」之說, 不可憑也。何也?人之有生,自父母交會,而二氣相合, 即精血為胞胎,是一點精血凝結,中涵生意也。一月 胚,二月胎,三月之後,形骸臟腑,次第而生。惟有一臍 帶,子母相聯,兒在母腹,暗注母氣,母呼亦呼,母吸亦 吸,凡百動盪,內外相因。至於血之灌注,則如樹之結 果,如蔓之結瓜,其血液之滋養兒體,由於臍帶以灌 溉也,胡有血液以資兒食?如必曰:「兒在腹中,必有所 食」,胚胎之初,形象未備,何能飲食?且胞從胎長,并無 間孔,血何自而入,到兒口邊,以資兒食?兒之在胞中 也,猶鳥雛之在卵殼中,渾渾然熏蒸滋養,惟所受太 初之氣,漸自生長,日至形完,自破卵而出,豈卵內者 亦有所食邪?所謂口含血餅。或產時母血橫流,兒啼 口開,灌兒口中,容或有之,斷非所食之血餅也。若謂 兒食此血以養成,則此血是真元至寶,既能養兒於 胞中,必能養兒於胞外,豈有未產時則為寶,既產後 則為毒也?或曰:兒在母腹,既無所食,降生之始而即 有便,俗名「臍屎」者,何也?曰:便之下行,猶瓜菓中之汁 水耳,原非食之所化也。況胎之有始,父精之所種,胎 之生長,母血之所成。父母之遺毒,小兒受之,豈是一 朝一夕哉!斷非形成之後,降生之始,口含血餅咽下, 寄於命門,而始有是毒也。則痘毒之不專由於此也 明矣。

《論氣血並晰氣血盈虧消長之理》

「人禀氣血以有生,即藉氣血以成形。氣為衛,血為營, 氣屬陽,主乎動,以沖暢隧道;血屬陰主乎靜,以濡潤 肌膚。氣無血不走,血無氣不行,氣行血亦行,氣先而 血隨,灌溉週身,無處不到。」至於小兒痘瘡,尤仗氣血 以成功。初藉氣血逐毒送毒以出外,繼則運毒化毒 以結靨。是痘中之最要者氣血也。而盈虧消長之理, 不可不詳矣。蓋「氣體天而親上,血體地而親下。痘之 出也,其高起之疱,氣之位也,上也,氣宜充焉;其四暈 根腳,血之位也,下也,血宜附焉。疱頂尖圓而色白潤, 是氣充而居其親上之尊也;四圍有暈而色紅活,是 血附而安其親下之分也。氣居其尊,血安其分,氣血 和順,交會而載毒外出,此最吉之痘,可勿藥而愈也。 若頂陷則氣反親下,此氣虧而不能充也,法當補氣; 四圍根腳無紅暈,此血虧而不能附也,法當補血」,此 其理猶易明也。其有通頂紅色成血疱者,是血反親 上也,此證最險,必不能漿,至八九日後,則痒塌而死。 此非血之毒盈,乃由氣虧而失其居尊之常,故血得 以妄行而僭居其位也。急宜大補其氣,氣充則必居 其在上之位,而血自安其在下之分,不得泛濫妄行, 而疱轉白矣。世人不識此理,見其血疱,謬為血熱,而 用涼血之劑,致令氣愈虧而斃愈速也,不亦悲乎!故 氣血虧盈之理,微妙而難識也。至於調治痘瘡之氣 血,其氣獨虛者,固宜專補氣,而不宜補血,蓋陽不能 從陰,陰愈消也。有血虛者,多由胃氣損傷,元氣不足 所致,補血亦宜兼補其氣,蓋陰必從陽,陽生則陰長 也。有謂血虛而用參、芪以補氣,則陽旺而陰血愈消 者,是不明於陰陽消長之理也。曾見治便血之虛滑 者,婦人產後去血過多而大發熱者,婦人血虛與崩 漏而血不止者,俱用參、芪、薑、附為主,佐以「血藥與升 提藥,皆獲奇效。安在血病不可補氣乎?則補血宜兼 補氣也明矣。」是氣血消長之理,不可不講也。

《補遺》

真正血熱之證,則枯焦紫黑,甚至遍身無痘處亦紫。 血熱兼氣滯之證,則頂陷紫黑,甚至週身之氣血亦 不紅活。又不可以氣虛而用溫補之劑,但當解毒活 血為主,血活氣行,而痘之枯焦、紫黑、頂陷之證亦自 愈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