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瀉心火,心經既涼,心火既瀉,則一身之血,俱凝滯不 行,何以運化痘毒而成膿結痂乎。則內攻之患作,而 竟以告斃者,瀉心火之藥實殺之,而人竟不知也,醫 亦竟不悟也。可慨也!故痘已出之後,未痂之前,凡一 切涼心之藥,如犀角、生地之類,宜一概禁絕不用,直 待結痂後用之,解餘毒可也。或曰:若然,則未收結之 前,毒俱不可解乎?曰:奚為皆不可?若其血氣與毒氣 俱盛者,脈必洪數,痘或初出即帶紫色,或既出而稠 密紅紫,內證則煩悶躁渴,小便赤澀,大便祕結,此則 屬實熱,宜速用清涼之劑以解毒。如大便久祕,量入 酒炒大黃,微利之可也。或有鼻口出血者,即犀角、生 地之類用之亦可也。若其毒雖盛而血氣不旺者,以 解毒為主,而兼之以活血補氣,則參、朮、歸、芍之類,亦 不可離也。

《補遺》

用藥寒熱,斷不可偏執。「如生痘小兒形體虛怯,六脈 微弱,痘色灰白,或曾經大病,損傷氣血,或大病初愈, 或時在吐瀉交作,或又值天氣嚴寒,此從虛治」,輒用 溫補之劑以助氣血宜矣。是使氣血俱旺,能使毒外 出,運化成膿,收靨結痂而成功也。若不問兒之虛弱, 概用芩連梔蘗之屬,以致脾胃損傷,不食癢塌,為害 多矣。如小兒形體壯健,六脈洪數,大小便祕,痘色紅 紫,或又值天氣暄熱,此從實治,輒用清涼之劑以解 其毒亦宜矣。是使邪熱減退,氣血不受煎熬,亦得送 毒出外,運化成膿,收靨結痂而成功也。若不問兒之 壯盛,概用丁、桂、薑、附之類,以致皮膚潰爛,咽瘡目矇, 害立至矣。誰謂用藥寒熱,可執一偏之見。而貽禍無 窮哉。

《汗下論》

治痘之家,其論不一,有謂首尾不可汗下,汗則虛其 表而難成功,或至破爛而漿流,下則虛其裏而易倒 陷,或至內攻而多證。有謂「表證非汗不解,裏證非下 不除」,二說雖不一,其實皆是也。若平順之痘,而輕用 汗下,則虛表虛裏之禍立至矣。設若外感風寒,腠理 閉密,痘出不快,發不透而表實者,則汗劑亦可用也。 不發散則壅遏之患立至矣。又如「大小便祕結,煩悶 狂躁,而裏實者,則下劑亦可用也」,不洩利則腹脹喘 急之患不免矣。但汗下不可妄施,在醫之能消息虛 實,認證的確,與時權宜,可汗則汗,可下則下,而善用 之耳。

《熱不可盡除說》

與初熱論參看

痘瘡始終藉熱以成功,如初出不熱不出,出齊則熱 退,漿將行則又熱,遍體紅活而後漿行,漿足則熱退, 迴漿則又熱,漿迴則熱退,結痂收靨,落痂後則又熱, 謂之「燒斑」,誰曰痘不藉熱以成功哉。治痘者不諳此 理,泥於解毒之說,見熱則用涼藥以解之,不思人身 之血氣,溫則流行,寒則凝滯,痘之出長、成膿結痂,必 藉血氣運行而後成功,血氣既已凝滯不行,何以運 行痘毒而出長成膿結痂也。如初出,用涼藥過度,令 熱盡解,則血氣凝滯,不能逐毒出外,毒留於內則內 攻矣。常見醫於痘未出將出之際見熱,不論熱之淺 深,輒用涼藥清解,令痘不得出。且曰:「清解無差,可殺 痘毒。」又曰:「熱深毒亦深,清涼之劑不可緩投,恐痘出 稠密。」不知痘不出,毒留內,內寇也;痘已出,毒在外,外 寇也。出則稠密者,外攻也;留中不出者,內攻也。內寇 與外寇勢孰急,內攻與外攻禍孰烈?故痘不出而死 者,多在六日之內;痘已出而死者,多在旬日之間。況 於已出之後,相形察色而調治之,則易於施功。若必 用涼藥盡除其熱,俾血氣凝滯,不能逐毒出外,是知 急於解毒,而不知急於逐毒也,則起脹行漿之日,熱 亦不可盡除,若用涼藥盡除其熱,則一身之血氣,俱 凝滯不行,何以運化痘毒而成膿結痂乎。《語》云:「灌漿 時不宜輕用涼藥。」誠然矣。或曰:痘未出已出之際,與 已出之後,涼藥概不可用乎?曰:奚為概不可用?若痘 毒與時氣相搏而熾盛,其熱太過,血氣為邪熱煎熬, 皮膚枯焦,痘不能出,或出不快利,或初出即帶紫色, 或既出而稠密紅紫,當急用清熱之藥以解之,但不 可令熱盡除耳。

《解毒化毒論》

解者,毒從氣分而解;化者,毒從血分而化。痘毒蘊於 五臟肌肉之間,感天之時,氣流行而後發。未感之時, 痘毒與血氣渾成一塊,未曾破解,有感之後,痘毒與 血氣漸漸分離,如胎之將產,正子母分形解體時也。 痘出一分,毒解一分;痘出二分,毒解二分。痘盡出而 能長,則五臟無留邪,其內毒盡解,特在肌膚之間而 未化耳。所以然者,成形成膿而有色,雖是血使之能 出透,能起發者,則氣之領逐其血,開竅沖利,而為之 運行也,所以謂毒從氣分而解,此十成痘也。等而下 之,有出不快,出不透,而不起脹者,須藉醫藥以療之, 當乘其勢,迎其機,開竅理氣,竭力疏通,使之出透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