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63 (1700-1725).djvu/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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脹。亦如所謂痘出一分,毒解一分;痘「出二分,毒解二 分,痘盡出,其毒盡解。」解乃分解之解,如人之相鬥,眾 聚一塊,而我為之分解也,與解凡瘡之毒不同。世醫 謂「痘未出解,可使之不出,痘出密解,可使之不密。」不 思痘毒之在人五臟肌膚之中,如胎之在腹,痘可使 之不出,可使之不密。然胎之在腹者,能使之不產,將 產亦可使之有不產者哉!且謂痘與凡瘡同,治法解 之,純用涼藥,不知人身之氣血,冷則凝滯,熱則流通, 若涼藥過用,氣血因之而滯,痘毒與氣血渾成一塊 者,何由分解而使之出透起脹耶?惟天之時氣流行, 與痘毒相搏而熾盛者,用涼藥以解時氣之熱,令血 氣不受煎熬,而痘得成其功耳,豈是解法必用涼藥 也哉!毒從血分而化膿者,血之變也,必膿稠而滿,色 白根紅,不寒不熱,痘毒之在肌膚者,盡附於瘡窠,而 內無留邪,將毒化而成痂矣。上也等而下之,或肉腫 而痘枯,或空殼而無膿,或漿清而不滿,或有膿而根 窠不紅,種種之證,不能悉述。然皆血病而毒不化,治 之必兼調氣,如血虛補血,亦補其氣,陽生而陰長,血 滯活血,亦理其氣,氣行而血亦行。即此類推,治法雖 不能一,然必血不病而毒自化,化乃腐化之化,渾化 之化,如草腐爛而成敗土,如柴火化而成灰燼,與痘 之已出,起脹成膿而毒化,所剩者痂而已矣無異也。 世醫不惟不悟解化之意,並「解化」二字亦不作兩看, 輒謂用藥於痘之未出,能解毒化毒。沒痘毒於無何 有之鄉。令痘之不生。真怪論矣。吾因此將「解化」二字。 分破而各暢其說。俟高明者再正之。

《補遺》

「解之意不一,胎毒蘊於五臟,感時行之氣而發,發而 成痘。此時仔細詳察看,時氣盛則解時氣,胎毒盛則 解胎毒。」解時氣之解,清解也,或解表,或解裏,或表裏 雙解,或用涼藥清之,以殺其熱,與治痘之分解解散 不同。雖然胎毒與時氣合併而熱熾,痘為時氣撓擾, 出不得透,長不起發,痘毒何由分解?用涼藥以清解 其熱。時氣退則痘易出而易長。仍與分解解散之意。 兩相成也。豈可謂涼藥一概禁止而不用哉。

《痘不為害惟毒為害論》

痘之輕重稀密,由於毒之淺深,古人已言之矣。但痘 不為害,惟毒為害之理,猶未晰也。何也?毒盡附於痘 之顆粒,則不為害,不歸顆粒則為害也。如痘之初出 時,顆粒尖圓,其色微紅,與無痘處皮色迥異,挨次出 齊,是毒盡歸於顆粒,隨顆粒而達於皮膚,五臟無留 邪,何害之有。倘痘顆粒不尖圓,其痘色與無痘處渾 無界限,或出不快,或出不齊,是毒不盡歸於顆粒,邪 留五臟,將變證百端。此時當觀其形,察其色,隨其所 因而施治,必使其毒盡歸於顆粒,達於皮膚而後已 也。無論隨所因而用何劑,劑中必加穿山甲末,以透 其竅而逐其毒,如痘之起脹行漿時,顆粒漸漸放白, 血色盡附於顆粒之根腳,周圍環抱,而無外布之勢, 是毒盡歸於顆粒,肌膚無留邪,何害之有?倘顆粒之 頂不放白,根腳之血色散漫,痘色與無痘處皮色渾 無分界,或為倒陷,或為倒靨,是毒不盡歸於顆粒,邪 留肌膚,將變證百出。此時當觀其形,察其色,隨所因 而施治,必使其毒盡歸於顆粒,無稍留於肌膚而後 已也。無論隨所因而「用何劑,劑中必加白芍以斂其 血而收其毒,此余之治痘,屢試而屢驗者也。」

《痘有成色當就其成色而成就之治法不可執一論》

「初出一二日,形色俱佳,出透而起脹如期,此十成痘」 也,不必施治,自然成膿而結痂。若曰助長釀漿,無有 太過者,妄施其治,異日頂破漿流,斑爛而不結痂,種 種證出,是痘本無證,藥之而反生其證也。有一種至 佳之痘,隨出隨長,隨長隨灌,頂尖圓而色紅潤,稍見 漿而即靨,是亦不必施治者也。然又有一種奇痘,隨 出隨長,隨長即靨,通不見膿汁,名為「旱痘。」若執方書 之言,有膿者生,無膿者死,妄攻其膿則斃矣。初出一 二日,形色不佳,或色闇,或形枯,欲出不出,出之不透, 氣血與痘毒而俱盛者,當急急施治。出不透,必竭力 疏導使之出;透不長必竭力助之。長無膿,必竭力釀 其膿,膿不滿,必竭力使之滿,斯無倒靨之患,此七八 成痘也。治之須早,必使長與膿形色俱如十成者之 狀,若治失其時,則不可救矣。初出一二日間,出亦快 利,形之顆粒小,色亦淡,氣血俱虛,當稍助其長,微釀 其膿,使膿稠色白,根窠紅潤,半漿亦可成功,此五六 成痘也。若助長釀漿,必欲使之如十成者之狀,過於 助長,則空殼而發癢,「過於釀漿,則斑爛而不收。即不 斑爛,攻之太過,氣血原虛,膿滿則血盡,形大則氣竭, 膿滿而根窠斷不紅潤」,此氣血雙脫,必至板黃而不 可救,可不慎哉!初出一二日間,出亦快利,但顆粒甚 密,頂不尖圓,色微紅而淡。血氣兩虛,表裏俱無他證 者,當稍助之長微釀其膿,或膿稠而半漿,或年壽上 天庭、「上承漿處、兩顴骨之近臉處,有幾顆大而膿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