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63 (1700-1725).djvu/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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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不無拘檢者;亦有喜行溫補,凡證歸於虛論者;有 樂於清解,凡證歸於熱治者。總之,一隅之見,不可徇, 言筌之跡,不可泥。如泥於言筌,即如「春夏為順,秋冬 為逆」之說而拘之,則春夏無不起之痘,秋冬無生全 之證矣,有是理乎?如局於一隅,宗文中必致害於血 熱,信仲陽必致損於氣虛,守魏氏而概用溫補者,未 有不致誤實實而夭折生命者也。貴在因其法而窮 其理,彙其紛而歸於「一,是謂得之。至臨證當機,其著 見明顯者,迎眸自照,不必猜疑;其隱伏莫測者,多似 是而非,當必細察其形,詳驗其色。形色未燭,復於神 情而繹之,容有可疑,更於內證而參之,則庶乎似虛 寒而反實熱者難逃,似有餘而反不足者莫掩,似平 易而實危困者何廋?似必斃而實有可生者自在。」調 之得當扶元見化毒之工,施之不合,即為伐性之斧, 「治之得宜,蕩滌」即「保護」之丹,用之不當,即為腐腸之 藥。首尾偏徇,卻與中和而適合,小心曲謹,適與敗謀 而同事。苟非膽與識俱從心所欲者,何可以語此。

《原痘論》

痘,一胎毒耳,名之曰「痘」,取象形之義也。有謂天瘡者, 以先天所種,非後來之毒也。然所謂先者,非懷娠時 母感七情六慾,辛熱煿炙之毒,當二五妙合,精行血 就,時當下之毒也。何也?孩體以精血而成,精血以情 慾而媾,有是身則有是毒矣。精血為成身之本,情慾 在會合之先,先孰最焉?同一情慾,而痘有順、險、逆之 分,何也?精血厚而情慾淡,更得性恬味薄者,合天地 化生之理,得陰陽和合之宜,其禀旺,其毒輕,痘瘡自 順。有血旺而精薄,有精強而血虛,或偶為七情所擾, 或適為辛熱煿炙所乘,至交媾時或男淡而女熾,或 女淡而男濃,是精血不能無病矣,其痘自險。至若積 為七情所擾,或嗜厚味無厭,或久服興陽壯火之藥, 皆足以致火洽髓淪肌,更兼男女俱熾,樂及於縱,即 精血極旺,而精乃毒,精血為毒血矣。以毒精毒血而 成此孕,其能保痘之不逆乎?又有欲洩而強閉,以貪 歡會,此又逆之最速,不終日而可斃,是謂悶痘,此順、 險、逆之由分也。究其出也,是痘未出時,果屬何象?出 則布於周身,未出時「著於何地。」古來列說紛紛,皆是 捕風捉影,不知人身百骸未生,元始之初,先結右腎, 謂之命門,以其為受命之門也。其毒如一小櫻桃,即 結於此臟,如膽之繫於肝者。然內所包孕者,僅氣而 已。順者其氣清,險者其氣濁,逆者其氣黑。毒惟有囊 包孕,故未有感觸。藏之若無,一洩,而吉凶便判。可見 稀痘之方,理之所無,藥即《刀圭》,亦何從而稀之?若可 以稀,則可以化之使無矣。有一富翁,晚年得一子,訪 此道於余,余以此理言之弗聽,出得意之方十餘以 相質據,方有巧思,然雖無益,卻亦無損者,余亦不之 禁,彼一一如方而預圖之,及後出痘,最逆無倫,不及 透點而斃。神奇不根於理,總屬虛誑。試問清與濁、濁 與黑之呈見何如?清者其毒輕,感觸其竅,一任氣領 血載,徐徐而出,出於蘊藏之地,漸而升於脾絡,猶太 極而分兩儀也。自脾而行於肝,勢猶寬緩,未之分布, 猶兩儀而分四象也。次第而至於心肺上乘之地,而 始分布於外,猶之四象變化,庶類自繁,熱故得以和 緩。越三日而見標,漸漸而出,先於頭面,次及乎身,以 至四體,灌漿結痂,亦自上而下,所以謂「心肺之痘為 上氣,濁者其毒湧盛,遇有感觸,非若清者之從容緩 布也」,一出本位,燔熱燥渴,經於脾絡,一及乎肝,毒其 莫禦,非領毒之氣受壅,即載毒之血被灼,所以熱不 三日而即見,不暇論其形色各證,第驗筋抽脈惕之 象,而證已非輕矣。所以肝經之痘為險,有未及乎肝 而於脾即發者,勢尤猛烈,一出本位,毒便猖狂,熱及 周時,痘即一齊湧出,或見點而累日不起,氣血俱受 其困,凡通臟腑,無不見其凶象,第驗其腹痛脣焦,其 餘證自惡,此險中帶逆濁而兼黑者,其象如斯。黑者, 一觸其竅,勢若砲烈,未及離乎本位,毒即肆虐,并亦 不容分布,氣受其錮,血受其瘀,凡通腎臟之地,無不 聽其攻擊,即如腰如被杖,屈不能伸,已卜其喪無日 矣。要知五臟見證,皆出於腎。第腎為禀受之地,諸臟 為分布之所,緩急關生死之界,緩一步則毒輕一步。 緩而至於心,緩至者也,肺則次之,故心肺為順,肝則 界於緩急之間,故為險。至於脾則急矣,腎則急而更 急,若迅雷之不及掩耳,故為逆。然則腎痘之不救,以 人力之不及施也。若謂腎不受毒,諸臟獨可以受毒 乎?更有變黑歸腎之說,得毋以腎為元武,其色故黑 耶。若是則赤當歸於心,青當歸於肝,黃當歸於脾,白 當歸於肺,赤與白,白與黃,痘固宜有之,色青獨非所 忌乎?何獨慮腎而不及肝耶。總以血瘀則黑。血為毒 瘀。其毒自不可解。豈有變黑歸腎之理乎。有因虛而 不起者。必其兼毒盛者也。毒得其輕。雖虛何害。毒若 猖狂。氣血成何用耶。

《論氣》

「人身之氣,得太極之陽,而神為之主。輕清象天,源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