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痘未分布,而毒先湧發如癤者,名為「疙瘩塊。」痘未及 乎肌肉,而毒之鋒頴先射乎皮毛,謂之「頴毒。」稍一攖 之,痛如膚剝者是也。此不早圖,任其肆虐,七八朝必 至燥痒外剝而斃,毒之最惡者也。

《申明啼號不已》

啼哭嬰兒之常態,至於不已,非煩熱所致,即痛之使 然,而可慮矣。聲必急驟,面必愁容,與常態自是不同。 即使煩熱痛楚,其因別證,如蛔結、食積、瘡瘍、癤毒等 類,亦無事於蕩滌者。惟痘瘡犯此,中藏伏毒,毒則擾, 擾則攻,攻則潰,所以叫喊不已者不治,非不可救藥 也,正不知有此治法耳。

《申明胸堂壅遏日夜無眠》

胸堂乃上焦心肺之地,最輕清而邪不易犯者。然六 淫惟火上炎而易及,干於心則以火濟火,而神自不 寧,干於肺則金被火爍,而躁自不覺。況此火更出於 毒,病不止於燔灼,輕則內擾,眉宇不舒;重則內攻,如 魚失水,日夜無眠,所必至矣。輕者導赤可解,重者必 需攻逐,不則養虎貽患。是證施於未見,使痘可以成 顆。施於已見細碎可以退去。凡猖獗之證。在三日後 內已受攻無及矣。

《申明痰迷上竅昏悶無聲》

心之氣出於肺而為聲,其竅若管籥焉。竅為痰迷,痰 因氣閉,氣因毒滯,毒氣瀰漫,痰迷心竅。蓋心為神明 之官,迷則神自不清,閉則聲自不出矣。詳其痘瘡皮 肉壅腫紫滯焮紅,壯熱氣粗者,方合是證。

《申明靜躁無定愁容可掬》

凡「靜則病退,躁則病進」,至於似乎靜而卒不容安,似 乎躁而若為所禁,滿面愁容,凡所遇而增惡焉,較之 狂躁者更重,甚至有天柱傾倒,刻不能支者矣。痘瘡 犯此,無論「熱如炮烙」,紫艷深紅,見其熱毒內擾,即身 體溫和,痘色黯滯者,尤見其熱毒固閉,而故身無安 放也。與氣虛困倦,自是霄壤。

《申明骨節煩疼腰如被杖》

痘瘡包孕在於腎臟,腰者腎之候也,骨亦屬腎。此地 若痛,是於發動之地,便即肆虐,烏能歷日,期待朝數, 而施功於次第也。縱有良法,苦不及施,猶之迅雷不 及掩耳,所以腰如被杖者為不治。惟於痘未見點,萌 芽甫動,得以即挫其鋒,庶可挽回於萬一。若一見點, 本臟便壞,惟有待斃而已。若清溪、章繼美之痘,是一 驗也。

《申明筋抽脈惕》

筋,抽脈惕者,狀若驚也。筋屬肝,毒在於肝,不得尋竅 而出,筋脈受其衝激,以故抽惕如驚,而實非驚。有發 於未痘之先,景象凶暴,見痘即止,此痘發於心,世俗 所謂驚痘者是也。然亦非驚,此則未發已發,不時抽 惕,惟懷抱者知之,傍觀者不覺。此毒不驅,肝臟受攻, 肝為血海,血海擾害,難於載毒;紅暈不著,難以成漿; 囊不充溢,首尾類多咬牙,終必潰而後已。是證輕者 疏達活血,稍與攻毒;重者重與攻毒,佐以活血疏達。 若以驚視,誤人多矣。

《申明遍體炎炎》

痘瘡非熱不發,非熱不脹,非熱不成漿,非熱不結痂, 是元陽制化其毒,終始其功,故首尾不可無熱。然熱 宜和,體宜潤,乃若如火炎炎,遍體乾灼,肆虐臟腑,蝕 真氣,爍真陰,是痘瘡焦紫之媒。不論已出未出,按之 若此者,便是窮兇極惡之證,不可以泛常之熱而忽 之也。

《申明四肢獨冷》

四肢屬脾,惟宜和暖,固不宜熱,尤不宜冷。冷而皮薄、 色淡、身涼,而手足更冷者,此脾臟虛寒,元陽幾脫之 象。冷而乾紅色滯,通身火熱,而手足獨冷者,此裂毒 壅遏於脾,邪陽莫透,火鬱則寒之象,冷之極,正熱之 極也,較之炮熾者而更重矣。在他證則發之而火自 散,此係裂毒深藏,非攻不透,失治而脾必潰爛矣。

《申明通身汗湧》

陽虛則自汗,汗多則亡陽,而有虛脫之患。孰知痘瘡 有陽極而汗湧洩者也。人身水火,不容偏勝,水勝則 火熄,火勝則水沸,烈火燔灼,五液沸騰,液有出於毛 竅者為汗,此五液之一也。火擾於內而汗自洩,是汗 之為火逼可知。有汗出如淋者,火之極也。其證通身 焮赤燔熱,氣粗躁亂,是其驗也。火盛即毒盛,故氣虛 而毒盛者有之。未有血熱而毒輕者也。火毒相併。血 遇必瘀。血至於瘀。而內有不潰者乎。其攻自不容緩。

《申明頭汗如蒸》

頭汗如蒸者,通身焦燥如炙,惟頭面汗若籠蒸也。緣 烈毒湧於肌表,壅塞氣道而致表實。然五液卻沸於 內,滲洩無門,以故身燥如炙。火性炎上,兼之不容旁 達,燄尤上竄,汗之所以上湧若蒸也。頭為諸陽之首, 輕清最上之位,邪陽不易犯者。又一身之樞紐,痘瘡 吉凶之準,邪陽更不宜犯者。而汗若此,五內可知。前 人所以謂「毒參陽位者死。」是汗居其一也。尚有并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