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63 (1700-1725).djvu/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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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內搏激,其能免身之不振戰乎?猶之水沸於火也, 身雖戰振,其面必赤,其體自熱,戰之不皆出於寒也 明矣。火鬱固戰,過鬱則寒,是熱極反見水化,如強酒 於不能勝者,反為酒所寒矣。酒性豈寒者哉?夫亦因 其過而致反也。身雖惡寒,肢雖逆冷,其氣必雄,其神 自躁,痘必紫滯,脈必沉數有力。寒之不皆出於虛也, 又明矣。凡血熱之痘,熱極作戰,不問別證,不拘首尾, 熱如炮烙者,以瀉黃散主之,量證加減。如身體反涼, 更喜溫煖者,熱毒深藏固閉也,以散火鬆毒飲,隆冬 加炒黑麻黃二分,先達其伏,毒火鬆透,身必熾熱,方 以瀉黃散清之。或兼諸般痛楚,或空竅失血,或熱如 火熾,皮肉腫硬者,不拘熱與不熱,必用大黃以宣暢 之,庶不至毒火內擾而至攻潰也。

《總訣》

寒戰陽虛自古云,熱極水化少知音,若還誤認陽幾 脫,火上重油禍匪輕。

《論熱毒下利》

痘出於肌肉,而脾為之主,脾氣實則精神內固而外 旺,痘必易出、易漿、易靨,若泄瀉則脾弱而內虛矣,痘 必有應至不至之虞,變證由此而出,而脾顧不重哉。 以故泄瀉之痘,一切寒涼清解之劑,在所必禁,然非 所以概熱毒下利之證也。熱毒太盛,其毒不能盡行 肌表,勢必留滯而內擾,喜內實不受邪侵,注於大腸, 「大腸為傳送之官,不受毒害,而第逼迫於中,頻頻下 利,雖若與泄瀉之相似,而實與泄瀉不相侔。瀉者滑 而不禁,彼則艱而閉塞;瀉者溏而不實,彼則凝結如 膠。亦有純利清水者,或穢氣之不堪,或便色之雜出, 或眉愁而腹痛,或躁亂而不寧。」辨痘之色,輕則乾紅, 而重則紫滯。驗痘之形,輕則鬆綻,而重則板實。即在 收靨結痂之日,何莫非餘毒之使然?視其痂皮則燥 硬,按其體膚則燔灼,口內或膩而成疳,目睛或紅而 有障,如是而投於香燥止塞之劑,不猶之欲北路而 南轅者耶!燭其故而清其源,輕者解毒鬆滯,重者清 火攻毒,使毒火不至內擾,而腸胃清寧,便不止而自 止,脾不實而自實矣。若以瀉治,毒火愈熾愈壅,七日 前立見乾枯焦紫,而膿漿無望矣。七日後餘毒無歸, 胃氣閉塞,喘急煩躁,而終斃矣。貿貿焉見其頻解,而 不究其所由,亂施死方,我之所不解也。

《總訣》

熱毒衝腸便自頻,喜腸傳送毒難侵。頻頻欲解仍艱 塞,誤認脾虛終內攻。

《論胃熱不食》

痘不思食,固有胃弱而不納者,尤有邪熱犯胃而不 思者。要其虛與熱之別,總以痘為憑,以證為準。痘屬 氣虛為虛,痘屬血熱是熱,更參之於當下之證,與見 前脈息,一一而詳合之,自無不得矣。不可以日期為 則,以漿前為實,漿後為虛,尤不可泥於「胃彊則納」之 語而概以虛論也。概以虛論固不可與語道,拘於日 期,亦非為調元之手也。何也?氣虛之痘,漿雖未行,其 中氣已虧於不足;血熱之痘,漿雖充滿,而清氣尚受 夫邪迷。又有自放點以至成膿,飲食不減,至漿後而 胃氣忽閉者,漿豈未化而毒輕,已化而反重耶。蓋痘 之始終,合天地四時之氣,前七日其毒升發起脹,自 內達表,猶春夏生長之令,毒不太盛「者,其毒得盡行 肌表,胃氣自清,故其飲食如常。」七日後,其毒成膿漸 斂,自外收內,猶秋冬收藏之令毒得盡淨而收,胃氣 終清。若毒有未盡,痘隨火斂,是謂火褐,非正收也。火 毒內斂,胃得終於思食乎?其痘膿雖老而紅暈未收, 痂雖結而焦燥難脫,身多壯熱,脈自洪數,與胃虛不 食遠隔參商。凡痘身熱未和,紅暈未收,漿雖極老,不 可與斂。若與斂之,不啻胃受火閉一項,般般餘毒,不 可勝紀矣。務宜重以生地,佐以黃連、丹皮、荊芥、牛蒡、 木通、甘草,熱如炮烙,盤暈焮紅者,更加石膏,俟其火 毒清解,聽其自收,自無不開之胃。如以始為熱而終 為寒,始為實而終為虛,一以參朮薑棗之類以補之, 如火益熱矣。今之不食之證,往往如是。若章繼翁之 證,臧比老之子可鑒矣。外有飲食過多,或痰凝氣滯, 與夫寒邪阻塞,暑熱干犯者,皆令不食。此痘外之雜 證,非氣虛血熱之所致也。然以神情證狀,并逐日調 護而審其故,自昭然於心目矣。

《總訣》

百凡飲食最為先,不食應知各有緣。胃虛不食身涼 靜,胃熱人煩體自炎。

《論火擾不寐》

痘有夜不成寐,在七日前者,人皆知其為邪熱內擾, 至成漿後者,皆責以心虛矣。豈不曰血化成膿,而血 為之虛耗,膿成毒解,而邪熱俱已消融,不知血虛而 火毒不甚熾者,理固然也。深藏猛烈者,漿非不足,而 漿不能盡其毒,火非不洩,而洩未能罄其藏。外雖成 膿結痂,而內之餘炎未盡,臟腑未得清寧。況心為君 火,以火遇火,較之餘臟更不能容,且當收斂之時,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