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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藝術典

 第五百二十一卷目錄

 醫部總論一

  易經无妄卦

  書經說命上

  禮記曲禮下

  周禮天官

  春秋四傳許止進藥不由醫

  黃帝素問四氣調神大論篇 生氣通天論篇 金匱真言論篇 陰陽應象大論

  篇 陰陽別論篇 靈蘭祕典論篇 五臟別論篇 移精變氣論篇 湯液膠醴論篇 舉

  痛論 至真要大論篇 著至教論篇 示從容論篇 疏五過論篇 徵四失論篇 方盛

  衰論篇 解精微論篇

  靈樞經邪氣臟腑病形 根結 官鍼 逆順肥瘦 順氣一日分為四時 賊風

  扁鵲難經十二難 十三難 六十一難 七十七難 八十一難

  張機金匱要略臟腑經絡先後病脈證

  褚氏遺書除疾 審微 辨書

  楊泉物理論論醫

  隋書經籍志

  孫思邈千金方論大醫習業 論大醫精誠 論治病略例 論診候

  東坡雜記求醫診脈 醫者以意用藥

  避暑錄話士大夫不可輕信醫 集方書

  玉澗雜書醫不能起死人

  夢溪筆談用藥不可不慎

  林逋省心錄論醫

  陳自明外科精要論醫者更易良方

藝術典第五百二十一卷

醫部總論一

易經

《无妄卦》

《九五》:无《妄》之疾,勿藥有喜。

程傳人之有疾,則以藥石攻去其邪,以養其正。若氣體平和,本無疾病而攻治之,則反害其正矣。故勿藥則有喜也。有喜,謂疾自亡也。

《象》曰:无《妄》之藥,不可試也。

程傳「人之有妄,理必修改。」《既》无妄矣。復藥以治之。是反為妄也。其可用乎。故云不可試也。試。暫用也。猶曰少嘗之也。本義既已。无妄而復藥之。則反為妄而生疾矣。大全中溪張氏曰:无「《妄》而疾。」又无妄而藥。則反為妄而起其疾矣。此无《妄》之藥,所以不可試也。孔子曰:「丘未達不敢嘗,聖人不試。」无《妄》之藥如此。

書經

《說命上》

若藥弗瞑眩,厥疾弗瘳。

孔傳服藥必瞑,眩極,其病乃除。正義曰:瞑眩者,令人憒悶之意也。《方言》云:「凡飲藥而毒,東齊海岱間或謂之瞑,或謂之眩。」郭璞云:「瞑眩亦通語也。」然則藥之攻病,先使瞑眩憒亂,病乃得瘳。傳言瞑眩極者,言悶極藥乃行也。

禮記

《曲禮下》

君有疾,飲藥臣先嘗之。親有疾,飲藥子先嘗之。醫不 三世,不服其藥。

大全嚴陵方氏曰:「君于平居無事之時,其膳也,膳夫品嘗之,太子親視之,亦以致其謹而已,則於有疾之時,尤所不可忽也。醫之為術,苟非父祖子孫傳業,則術無自而精,術之不精,其可服其藥乎?《周官》司徒以世事教能者,良以此也。雖然,經之所言,亦道其常而已。若夫非傳業而或自得於心者,未及三世,固在所取也。」故《周官》醫師止以十全為上。或傳之非其人,雖三世亦所不取也。故孔子言「無恆之人,不可以作巫醫。」集說鄭氏曰:「嘗度其所堪,不三世不服其藥,謹物齊也。」 孔氏曰:「凡人病必服藥,父子相承至三世,則能謹物調齊矣。」又說云:三世者,一黃帝鍼灸,二《神農本草》,三《素女脈訣》。不習此三世之書,不得服其藥。 藍田呂氏曰:孔子所慎,齊戰疾。疾者,危事也。危而不謹,取禍之道也,況君親之疾乎?藥弗瞑眩,厥疾弗瘳,則攻疾之藥,「未嘗無毒,好惡或失其性,齊量或失其宜,寒熱補瀉,或反其用,小則益病,甚則至於喪身,為人臣子者,不嘗試而用之,不忠不孝莫大焉。」此許世子止以不嘗藥之過,所以被弒君之名也。醫至三世,治人多矣,用物熟矣,功已試而無疑,然後服之,亦謹疾之道也。 山陰陸氏曰:「三世相傳,意之所不能察」者察矣。世云「老醫少卜。」

周禮

《天官》

《醫師》,「上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訂義鄭康成曰。醫師。眾醫之長也。 陳宏甫曰。人之一身之用。與天地同。有餘則損。不足則補。天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