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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之為道,非精不能明其理,非博不能至其約,是故 前人立教,必使之先讀儒書,明《易》理。《素問》雖《本草》《脈 經》而不少略者何?蓋非《四書》無以通義理之精微,非 《易》無以知陰陽之消長,非《素問》無以識病,非《本草》無 以識藥,非《脈經》無從診候而知寒熱虛實之證。聖賢 示人,略舉其端而已。後學必須會群書之長,參所見 而施治之,然後為可。

病有六大失:失於不審,失於不信,失於過時,失於不 擇醫;失於不知病,失於不知藥。又《史記》云:「驕恣不倫 於理,一不治;輕身重財,二不治;衣食不能適,三不治; 陰陽并臟氣不定,四不治;形羸不能服藥,五不治;信 巫不信醫,六不治。」今時病家,此其通弊矣。

孫思邈曰:「世間多有病人,親友、故舊交游來問疾,其 人曾不經事,未讀方書,自騁了了,詐作明能,譚說異 端,或言是虛,或道是實,或云是風,或云是氣,紛紛謬 說,種種不同,破壞病人心意,不知孰是,遷延未就,時 不待人。」然至禍各自散走。此種情態,今時尤甚。是 須好人及好名醫,識病深淺,探賾方書,博覽古今,方 可倚任。不爾,大誤人事。

寓意草

《先議病後議藥》

從上古以至今時,一代有一代之醫,雖神聖賢明,分 量不同,然必不能舍規矩準繩,以為方圓平直也。故 治病必先識病,識病然後講藥。藥者所以勝病者也。 識病則千百藥中,任舉一二種,用之且通神,不識病 則岐多而用眩。凡藥皆可傷人,況於性最偏駁者乎。 邇來習醫者眾,醫學愈荒,遂成一「議藥不議病」之世 界,其夭枉不可勝悼。或以為殺運使然,不知天道豈 好殺惡生耶?每見仕宦家診畢,即令定方,以示慎重。 初不論病從何起,藥以何應,致醫師以模稜迎合之 術,妄為議論。迨藥之不效,諉於無藥,非無藥也。可以 勝病之藥,以不識病情,而未敢用議也。厄哉!《靈樞》《素 問》《難經》《甲乙》無方之書,全不考究,而後來一切有方 之書,奉為「靈寶」,如朱丹溪一家之言,其脈因證治一 書,先論脈,次因,次證,後迺論治,其書反不行。而心法 一書,群方錯雜,則共宗之。又《本草》止述藥性之功能, 人不加嗜,及繆氏《經疏》兼述藥性之過劣,則必懸之 肘後,不知草木之性,亦取其偏以適人之用,其過劣 不必言也,言之而棄置者眾矣,曷不將《本草》諸藥盡 行刪抹,獨留無過之藥五七十種而用之乎?其於《周 禮》「令醫人採毒藥以供醫事」之旨,及歷代帝王恐《本 草》為未備,而博採增益之意,不大刺謬乎?欲破此惑, 無如議病精詳。《病經》議明,則有是病,即有是藥。病千 變,藥亦千變。且勿論造化生心之妙,即某病之以某 藥為良,某藥為劫者,至是始有定名。若不論病,則藥 之良毒善惡,何從定之哉?可見藥性所謂良毒善惡, 與病體所謂良毒善惡不同也。而不知者必欲執藥 性為去取,何其陋耶?故昌之議病,非得已也。昔人登 壇,指顧後效,不爽前言。聚米如山,先事已饒碩畫。醫 雖小道,何獨不然?昌即不能變俗,實欲借此榜樣闡 發病機。其能用不能用何計焉。

《議病式》

某年某月某地某人年紀若干?形之肥瘦長短若何? 色之黑白枯潤若何?聲之清濁長短若何?人之形志 苦樂若何?病始何日,初服何藥,次後再服何藥?某藥 稍效,某藥不效,時下晝夜孰重?寒熱孰多?飲食喜惡 多寡,二便滑澀有無?脈之三部九候,何候獨異?二十 四脈中,何脈獨見?何脈兼見其證,或內傷,或外感,或 兼內外,或不內外,依《經》斷為何病,其標本先後何在? 汗吐下和,寒瀉溫補何施?其藥宜用七方中何方,十 劑中何劑,五氣中何氣,五味中何味,以何湯名為加 減和合,其效驗定于何時?一一詳明,務令纖毫不爽, 起眾信從,允為醫門矜式,不必演文可也。

某年者,年上之干支,治病先明運氣也。「某月」 者,治病必本四時也。「某地」 者,辨高卑燥濕,五方異宜也。某齡某形、某聲、某氣者,用之合脈,圖萬全也。「形志苦樂」 者,驗七情勞逸也。「始於何日」 者,察久近傳變也。「歷問病證,藥物驗否」 者,以之斟酌己見也。「晝夜寒熱」 者,辨氣分、血分也。「飲食二便」 者,察腸胃乖和也。「三部九候,何候獨異」 者,推十二經脈受病之所也。「二十四脈見何脈」 者,審陰陽表裏,無差忒也。《依經》斷為何病者,名正則言順,事成如律度也。「標本先後何在」 者,識輕重次第也。「汗吐下和,寒溫補瀉何施」 者,求一定不差之法也。七方大小,緩急奇耦複,乃藥之制,不敢濫也。十劑宣通補泄、輕重,滑澀燥濕,乃藥之宜,不敢泛也。「五氣中何氣,五味中何味」 者,用藥最上之法,寒熱、溫涼平合之,酸辛甘苦醎也。引湯名為加減者,循古不自用也。「刻效於何時」 者,逐段辨之,不差以病之新久,五行定痊期也。若是則醫案之在人者,工拙自定,積之數十年,治千萬人而不爽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