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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拯其隨,其心不快。」腓附下體,六二隨九三,當艮止 之時,上下不相與,不見拯者也。《艮》之《隨》亦《隨》之《艮》,其 辭曰:「係小子,失丈夫。」應九五順也,宜應而失;乘初九 逆也,宜失而係。且諸爻皆動,以明八二之不動、不可 出也。

閔元年初,畢萬筮仕,遇《屯》之《比》。辛廖占之,曰:「吉。」《屯》固 比入,吉孰大焉。昭七年,孔成子筮立衛縶,遇《屯》之《比》。 史朝曰:「嗣吉何建」,建非嗣也,孟將不列於宗。其筮同 而占異者,事不同故也,非忠信之事,遇黃裳元吉,反 以為凶,則占法大概可知已矣。

孔子筮《易》,遇《賁》,愀然色不平,貞離文明,柔中而當位, 其君位止而不應,此聖人道不行於當世之象。 孫權聞關羽敗,使虞翻筮之,遇《節》之《臨》,占曰:「不出二 日斷頭。」節自《泰》卦中來。乾為首,九三之五,凡遷二位, 故有是象。

「緯書有以世應占者,以八純卦自初變為某宮一世 卦,以至於五,其上爻不變,復變第四爻為遊魂,其後 舉內卦三爻同為一變為歸魂,是故一卦變八卦,其 不相通者五十有六。」按《易經》六爻皆九六用變。今乃 上爻不變,五既變而不復,自四而下,所復不同。以其 數不密,不得不用六神以配時日,由是與辭象乖矣。 《連山》《歸藏》宜與《周易》數同而其辭異。先儒謂《周易》以 變者占,非《連山》《歸藏》以不變者占,亦非。古之筮者兼 用三《易》之法。衛元之筮,遇《屯》,曰「利建侯」,是《周易》或以 不變者占也。季友之筮,遇《大有》之乾,曰「同復于父,敬 如君所。」此固二《易》辭也。既之《乾》則用變矣,是《連山》《歸 藏》或以變者占也。

一卦變六十四卦,一爻變六十四爻。謂如《乾》初變《姤》, 則自二至上,亦變《姤》之九,不待本爻變而後謂之變 也。二篇之中,其變二萬四千五百七十六。

「天地數衍,爻數一。」不用,二衍四,三衍九,四衍十六,五 衍二十五,六衍三十六,七衍四十九,八衍六十四,九 衍八十一,十衍百。以上積為三百八十四爻。

揲蓍詳說

蓍四十九分于兩手,掛一于左之小指,以左手之半 四揲之,歸奇于扐扐指間也。復以右手之半四揲之, 再扐是為十有八變之一。初揲之扐,不五則九,第二、 第三揲之扐,不四則八,八九為多,四五為少,三少得 老陽之數九,三多得老陰之數六,兩多一少得少陽 之數七,兩少一多,得少陰之數八。皆取過揲之策而 四之也。

第一,揲左手餘一或餘二或餘三,則并掛一,與別手 者共為五,是少也;左手餘四,則并掛一,與別手者共 為九,是多也。

第二揲取第一揲所餘之數,或四十四或四十,復分 二掛一揲之,以四歸奇于扐,又再扐以求之,左手者 餘一或餘二,則并掛一與別手者其為四,是少也;餘 三或餘四,則并掛一與別手者共為八,是多也。 第三揲取第二揲所餘之數,或四十或三十六或三 十二,如第二揲求之,左手得一、二為少,三、四為多,是 故三少之餘,其策三十有六,故四之而得九,謂掛與 扐者十有三也。三多之餘,其策二十有四,故四之而 得六,謂掛與扐者二十有五也。兩多一少之餘,其策 二十有八,故四之而得七,謂掛與扐者二十有一也。 兩少一多之餘,其策三十有二,故四之而得八,謂掛 與扐者十有七也。

以上三變,然後一畫立。其三變之間,其別六十有四, 老陽十二,老陰四,少陽二十,少陰二十八。是故以四 營之,而得一三五七之數,皆天數也。蓍得天數,故能 圓而神。卦得地數,曰兩儀、曰四象、曰六爻、曰八卦,故 能方以智。今詳推變數為之圖,只點左手扐數,其掛 於右手,即此可推。皆自下而之中,自中而之上,以傚 《爻畫》云:三少為老。陽者十二,謂四營,得天三之數,積 有數一百八,其策四百三十有二。

右陰陽各九百九十二策,合為一千九百八十有四 策,是為一爻之變數。總六爻之變,得萬有一千九百 四策,內爻位當三百八十四,二篇之策當萬有一千 五百二十。位數也者,合九、六而一之也。「策數」也者,離 九、六而分之,而又四營之也。《太元》始於十八,終於五 十四,并始終七十二為一日,與此義同。

《邵康節易數》

一撮金

其法以楷書字數,其筆畫,以「起數。」得卦須要誠心祈 禱,隨其所占,信手寫二字數,其筆畫,即一點一撇亦 算《乾》一、《兌》二、《離》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九復起 《乾》,十復起《兌》。餘倣此。上字為內卦,下字為外卦,合二 字之畫共成一卦。即以總數六除取爻,如剩一數是 初爻,剩二數是二爻,餘倣此。乃以《爻訣》斷之,無不奇 「中,不可再占。」

八卦訣

一「《乾》為天, 《天澤履》」、 《天火同人》, 《天雷無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