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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也。或救援之星又居受制之度,或遭凌犯,彼既已 危,何暇援人,又須求星救彼,然後假力以救此也,若 為害之星緯於受制之度,反以為幸,謂彼既受辱,而 無復有凌人之勢也,《切忌反有星》以救彼,危有所恃, 其勢再甦,為害益甚矣。

此言星主受度數之剋。「垣」 者指宮分言,「殿」 者指度數言。

《諸星統論》

「天道左旋,七政右轉,其相生相剋之情,有君臣、父子、 夫婦、兄弟、朋友之倫焉。其伏見、疾遲、留、退之行,有降 伏,有凌犯,有戰鬥,有攻擊,有救援,有護衛之事焉。」有 昭然在於其上者,有隱然在於其下者,有攻彼而害 此者,有損此而益彼者,有弱中之強者,有強中之弱 者。彼此隱見,強弱之中,其機元微,當隨機探索,顧其 彼此,察其本末,審其明晦,辨其強弱,搜其救援,求其 資助,以決其勝負。如土之受傷,法當助金制木,以救 其土。所謂「虛則補母,實則瀉子,扶弱抑強」,此其法也。 隨其立用而依法斷之,則吉凶得失,貴賤榮枯,昭然 判矣。

觀此統論數款,深有義理,宜細詳之。

《身度主論》

「人之生也,有命斯有身」,命主既本於太陽,則身主當 係於太陰,故以月離之度,為身度主矣。蓋吾身之生, 得身度主星之元氣,故始誕之時,月緯之度,最為要 緊。是以身主切於命主,而身度主,尢切於身主也。假 如有同年同月,隔日同時,有同年同月,同日異時者, 本日之星,其度則一。推日時之異,月緯之度不同,即 身寓之度不同也。或有同宿而異度者,固無不同,移 時之間,同過其宿,則不同者必矣。況一日有十三度 之移,因此知身度當為尤重也。身度之宮,自有貴賤 可分,身宮所寓之度,亦有賢愚之判。凡身度居身命 財田、官福、妻妾遷移之宮者,上也,如身度居兄弟子 息、奴僕疾厄相貌之宮者,次之。謂宮有高低之列,於 是乎有貴賤之分。身度之主,若升殿入垣不值侵凌 之曜,更為救援資助,星之勢盛者,必主光明正直身 有榮貴之象,若身主受制,惟有餘氣代之,更有援星 救之者猶可望其榮貴,或身主失度退留遲弱,又值 凌犯之曜救之者怯必因之而流於下愚,福田由是 而虧矣。若身主受制退留,或遭凌犯,餘炁又弱,略有 星救者,尚不與議損中求益也。大抵膺爵祿享榮華, 則在於身,故田財官福雖好,身星落陷,將何以承其 福祿。使若得之,亦不能長久矣。

此專論身度主也。此謂太陰為身之度主。餘氣代之者。如水為身度主。失陷。得孛星高強者。亦可代之。「援」 者。救援也。

《身命主論》

身命之主,能救助科星壽元官福田財諸用星者,為 有益之主也。若欺凌科星壽元官福田財諸用星者, 無益主也。身命之主侵犯諸用星之宮殿,或諸所用 之星自失躔於身命主星宮殿之中,亦受害於身命 之主矣。其間有益此而損彼者,有損此而益彼者,損 益之中造化深長,然有因之而損財益壽益官者,有 因之而難進取者,破敗飄蕩者,招綿綿之訟者,有因 之而孤傷離別者,傷殘肢體者,遭刑戮之慘者,傷官 退職者,置身荊棘之地者,不終天數者,此皆無益之 主所致也。凡身命二主自相剋者,則不為忌,蓋身主 不剋命主也。如命在巳申,月在子丑,若水星與土星 同行,則不忌其剋。凡宮身與元守歲駕相沖,多主離 祖孤剋。凡命與身坐隔界,及諸星宿初末度,或身命 入奴宮,奴星入命,又如奴星拱夾身命,俱偏生庶出 也。

此言「身命二主,兼看富貴、貧賤、壽夭賢愚、禍福、疾病,皆見身命度之所關係也。」

《財帛主論》

財帛。主星升殿入垣,或守本宮,或明盛當天,或救助 之星,勢盛照臨者,可言其富。若財受制被剋,有救代 者,雖退破之餘,尤可與其再蓄。若財星益田,主必多 儲積增置。財星反剋田宅者,必因而破家也。財星救 助官星者,富益厚貴益隆。財星反犯官星者,必因之 而傷官祿,或因之而起訟。財星犯壽元,雖富足而不 享天年,財元退留,受制無救者,其來有限,所費無厭, 更值犯者強盛,恐無隔宿之留矣。有救代者,尚可以 望溫潤之象也。

此專論財星,財帛乃高強之宮,喜主星旺,則生財矣,主星弱而受制者,亦不生財矣。

《兄弟主論》

兄弟主升殿入垣,或守本宮,無干犯之曜,有救助之 星者,棣萼聯芳。《使宮主退留失躔》,或遭忌星所破,則 隻影高飛。有代之者,或異胞也。有救之者,當可聚也。 兄弟之主益官益財益宅者,必因同氣之力而致富 而致貴。若兄弟之主侵官侵財侵田宅者,必因之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