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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內有庚金傷甲木,主因官事刑凶。」

癸未、庚申,必為盜賊亡沒。

註云:「癸為元武,未為折足,庚申乃白虎,主道路,則主盜賊而亡,或道路退敗之兆。」

火逢盛土,見庚而生自途中。

註云:「火若逢盛旺之土,而見庚午、庚子、庚辰,定在道路也,謂白虎主道路矣。」 《訣》曰:「以日主丙丁,支逢土旺,四柱庚辛重見,主其人多出途路之中,營生一世,少居家庭斷之。」

《戊己懼卯寅休囚》而生大疾。

註云:「戊己之土,在無氣休囚之地,謂戊寅己卯,或見卯未是也。主有大疾,不然四肢風病,或癱瘓之疾,或主門戶上有大風疾之人,謂卯為門戶也。」

丙丁亥子投於江水波濤。

註云:「丙到亥,丁到子,如時見之,主投波入江而沒。若有合而救之,平生多病。」 《眼目訣》云:「丙丁火也,亥子為江河。如丙丁日生,見亥子時,如火在水地之象。主人投江,有救可免。」

巳午庚辛,男女病,多心血。

《註》云:「庚辛金也,巳午火也,如庚午日辛巳時命見之,主男女多心血之病,巳午火位,心主之,庚辛肺主之,主有是疾。」

甲申、乙酉小兒風病肝經。

註云:「甲乙木也,申酉金也,木上金下也。凡日時見之,主小兒多肝病也。謂甲乙木為肝經,故金剋之,乃肝經受邪也。」 主此。

辛卯庚寅尤忌大人勞骨病。

《註》云:「庚辛主筋骨,寅卯乃火生之地,來剋金,如時日見之,尤忌勞骨,內蒸之病也。」

門中有土,土金而腰腳須沈。

《註》云:「卯酉為門戶,及主關格,己卯己酉金見之,主腰腳沈滯之象。」

「申巳雙加」遇刑則臂肢有患。

註云:「申已為胸為背,四柱申見重,又已加臨刑剋者,則主臂肢有患。」

丙丁歲月,癸壬遇,而眼目有疾。

《註》云:「丙丁火也,能照物象為眼目,壬癸水也,若歲月時壬癸來剋丙丁,主眼目之疾也。」

《甲乙》若見庚辛忌疾生於頭面。

《註》云:甲乙木也,主頭面。庚辛金也,能剋甲乙之木,若重復見之,則主傷於頭面也。木為干之首,在人身,故云頭面。如甲乙日主遇庚辛時,以下而剋上者,故有是疾。

水土同來寅卯,平生膈氣風痰。卯為中膈

《註》云:「凡水土為身,到寅卯之方病死也,寅卯東方木旺也,木能剋土之故,水死於卯,不能生木,木盛則水枯,主有是病。」

再入天罡,小腸腹急。辰酉為肚

註云:「天罡,辰也。」 水土到辰為聚墓之地,再見一辰位者,王男子小腸腹急之疾,女人亦主血病。此亦照上文反覆論之耳。

五行十干,略定一端,其外參詳,依《經》用法。

註云:「甲乙主頭面,丙丁主眼目,戊己主脾胃腹肚,庚辛主筋骨四肢,壬癸主腎為血海,子丑為足,寅亥為膝,卯戌為中膈,辰酉為肚,申巳為胸背,未為面,午為頭。又金主肺,木主肝,水主腎,火主心,土主脾胃,凡五行所見所取,剋為某處災病也。」

東金西木,定生忤逆之男。

《註》云:「東方青龍木位,不愛金也。西方白虎金位,不愛木也。如命中金木交馳者,主門戶出忤逆之子」 ,謂甲申、乙酉、庚寅、辛卯是也。木主仁,金主義,木受金傷則損於仁。此言甲乙到西方,金旺之故也。謂無仁義,故忤逆。

北丙南壬,必見波濤之客。

《註》云:「水火相傷,各離本位」 ,謂丙子、壬午、甲申、乙酉、庚寅、辛卯、丁亥、癸巳,此皆各離本位耳,如命見之,主波濤南北之人也。

壬多《艮坎》,道士須尊。

《註》云:「壬癸,水也,坎者,子也,艮者,丑也。謂子丑為宮觀,如壬癸立於子丑,及水多空亡無氣之地,定出僧道九流之士也。」

戌亥連陰,家生賊盜。

註云:「戌亥為天空,壬癸為盜賊,主門戶中有盜賊,謂壬戌癸亥全是也。壬癸元武神。」

丑「中立」「癸甲」,見而釋教之人。

註云:「丑為十二月之盡,共中立癸,甲為十干之首,寅立於甲,寅為功曹,為道士,丑寅為膈角,上帶休囚,無氣者為僧道耳。」

乙犯天罡,陰人媒氏之女。

《註》云:「六乙生人,卯辰全者,主門戶出陰人、媒人、坐婆、藥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