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書》,美貌之淑人也。
《龍常》未亥寅卯,經商利賂綿綿。
《註》云:「謂青龍與太常有亥未寅卯者,主綿綿利賂之道也。龍常未亥,常為酉,酉為太常,取辰酉相合,再加寅卯,經商利賂,綿綿不絕也。」
甲乙壬癸全逢,女作煙花之色。
註云:「甲乙木也,壬癸水也,謂水木太和,則生色木也,如在生旺之地,主門戶出煙花之人,故水旺則泛,木盛則花繁而無實也。」 煙花言女妓之流。
《艮》金「瘦小」,《離》坎「高雄。」
《註》云:「丑寅,艮也,申酉,金也,主生人瘦小。離坎者,子午也,若乘生旺之氣,主生人高雄也。」
「三丁二丙」到金,口舌生瘡。
《註》云:「謂丙丁之火多,而到申酉之地,主口舌生瘡,壬癸到寅卯亦然,言丙丁南方朱雀之神,主有口舌是非,火亦主瘡疾。」
子午陰陽盛衰,兩分卦兆。
註云:「子午為水火,卯酉為金木,不可盛,不可衰,盛則太過,衰則不及,火太過則炎盛,盛中有失,遇水則滅光,水太過則泛,泛中有流,遇土則有滯。木太過則繁榮,繁榮則不實,遇金則傷折。金太過則凶,遇火則消亡,土太過則晦,遇木成瘡。大凡五行,只要均平而已。」
南多北少,家破人亡。
《註》云:「謂多見丙丁巳午,而少見壬癸亥子,只有晝而無夜,乃陽多陰少之故也。」
反此之方,男女消落。
《註》云:「謂多見壬癸亥子,而少見丙丁巳午,只有夜而無晝,乃陰多陽少也。」
「《東方全見》妻兒」,則難保長春。
《註》云:「凡見甲乙寅卯辰,則妻兒難保長春,謂太旺之故,主有是論。」
「西旺東衰」,金盛則家私不吉。
註云:「凡庚申酉戌,則家私不吉也,庚申乃身旺也,又遇酉戌金鄉,而旺之太過,庚金秋旺,為白虎當權,言不吉宜矣。」
癸壬亥子,工巧之人,
《註》云:「凡見癸亥、壬子水也,主為人性巧,水主智,命多有者,主人有智慧機巧。」
「癸甲壬金」,鬍人狡佞。
註云:「壬癸,元武也,甲主鬍,酉金,太常也,如見之,主人鬍謂旺,金生癸水,故狡佞也。」
月胎歲合,祖立他門。
註云:「如月胎與歲合者,祖上立他人門庭也。凡排八字,當排胎月,方合此格,論之方見。」
歲日朝時,自身舍立。
註云:「謂歲干與日時合也。如庚生人,乙日時,丙生人,辛日時,主自身舍離,本家入贅過繼之類。」
合分「內外。」取於進退之方。
《註》云:「有內外合」 ,謂甲生人得巳日,此為內合。若四柱內除日上有別合者,為外合也。內則主進,外則主退也。
略見其強,足見夫妻之勢。
《註》云:「夫立於旺相之地,主夫強盛,若妻立於旺相之地,主妻強盛。此言夫妻,各恃其強。」
合逢四柱,後來妻再立兒郎。
註云:「凡四柱中見在天干互相合,主後妻再立兒郎之故也。」
隔合居中,妻子財門須見破;
註云:「假令丁日見戊,癸年上見壬,乃隔了合也,主妻破散。」 謂丑日卯時,辰日午時,未日酉時,戌日子時,至上合天干。
造於偏地見多,而二姓三名。
《註》云:「若合在無力之地,臨破絕之鄉是也。」 假令乙庚合在丑寅之地,又見戊癸合在亥戌之地,主二姓三名人也。餘倣此。
時日暗投逢合,孤兒義女。
《註》云:「假令癸巳、辛巳、壬午、甲午、丁亥、戊子,但時日上見暗合者,立孤兒、義女也。」
地刑所見,他母所生。
《註》云:「他母」 者,申子辰人見戌,巳酉丑人見未,寅午戌人見辰,亥卯未人見丑,如犯兩重者,主他母所生也。
「壬丁會命敗之鄉」,出於《偏房外妾》。
註云:壬為天后,主婦人。丁為六合,主男子。壬丁相會,此二干名私門,主邪婬,身不正之人也,故主如婦,少下婢妾之所生也,命敗者,甲人見子。
丁合身敗,須信男女娼婬。
《註》云:「凡有干合身到敗地者,主男女娼婬也。」 謂丙寅人得丁卯火到卯上,謂之敗地,餘倣此。
甲子。〈木敗。〉 癸酉。〈水敗〉 庚午。〈金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