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69 (1700-1725).djvu/114

此页尚未校对

歲衝必發。

大凡貴人祿馬官福之宮,得日月身命左右夾之,或三方拱之,極吉。遇太歲衝起必發福。若日月身命夾的殺劫刃陰煞者凶,太歲衝動必破敗。假如庚午生人,申宮立命,福德官祿馬在申,太陽在酉,太陰在未,及身命前後夾之,若限行其宮,則必富貴。或身命日月在子辰拱之亦吉。又遇寅太歲衝起,其年必發財祿,或值甲戌流旬空亡,又不吉。又如庚寅生人,酉為陽刃的殺,或命主日在戌,身主月在申,左右夾之,行限遇之最凶。及逢太歲衝起,其人非刑獄則水火之危,必不免。年空則美矣。

刃煞莫夾官祿鄉,夾著禍難當。

官祿之鄉,不宜陽刃的殺夾之,若值煞難在其中,而運限逢之,災禍必不可當也。

「前夾地」,尾後天,鋒雖榮不善終。

「地尾」 者,計都也。「天鋒」 者,陽刃也。壬癸生人,以子為天鋒,若身命在未,計在午,左右夾之,雖榮惡亡。

「金木為殺」更坐殺,非命遭王法。

如丑命木為煞,亥命金為煞,若飛臨空亡劫的,羊刃驀越之上,或三方拱弔,限道遇之,更流年殺曜衝刑者,必囚梏而死於刀鋸之下。蓋金木二星素秉肅殺之權,眾煞更增其勢,豈有不為禍者哉。

左右二殺月居中,仍看三日宮。

且如庚午生,立命子宮,太陰居卯,或金或木,或寅或水,或氣在辰,左右夾之,必主自幼難養,多生疾病,何則?蓋水氣為難,金為陽,刃為的煞,仍看三日之宮,以同論輕重,三日即生,日後第三宮,如子日生卯宮是。或曰:「取太陽前三十六度為是。」

前後二殺夾日月身殃母有疾。

「前後」 即左右也。若左右煞難,日月居中者,生身多厄,父母多疾,并有剋害。

災多喜少憑何信,福曜居陽刃。

陽刃之煞,在天主屠戮,在地專宰割,故為禍尤酷。蓋人之安閑勞苦,皆係福德之星,要居善地,斯能坐享榮華。若臨凶位,如陽刃之類,則平生僥倖,而匪誠恪者矣。

陽刃的殺,忌三合拱命,禍最毒。

凡身命二主及命限二宮,俱要恩星吉曜相臨,日月三方拱之,則為享福之人。如值陽刃劫的惡煞,三方拱照,主貧且禍。

三方見殺別無忌,禍福元中祕。對宮見煞別無災,大 概少舒懷。

凡恩殺吉凶之星,三方拱弔,則禍福最緊,對照則緩。弔拱如申子辰之類,對照如子午卯酉辰戌丑未之類,且人行限三方,見煞則緊,見恩則為福亦大,對宮見煞亦微災且無害,見恩為喜不甚妙。

「前是太歲後是殺」,小限「宮中夾。」小限以立命宮逆起子遇流年太歲即止

是也

如小限在卯,太歲在寅,殺在辰夾之。如酉宮命,小限在寅,遇丑太歲,而羅在丑逆轉火在卯順,亦為夾小限,此乃真關,若人遇之,斷不可出此年小限之訣,已見前類。

體用剋星相戰爭,便是此中行。

《體》者,身命也。「用」 者,限元也。身命主與限元主同,刑殺相爭戰剋於大小二限,太歲又衝照者,此限此年必死。

的殺陽刃,須要畏逢空勝,為制「的殺刃,驀不逢空限 遇不善終。」

凡的殺陽刃,其凶勢雖可畏,若值當生流旬空亡,則不能逞其凶勢矣,故曰「勝逢制。」 若的殺陽刃劫煞陌越四宮無煞星居之,則無妨害。如值惡星臨之,不逢空亡,限行其上,必有非橫。

主煞坐實又同宮,妨處要當窮。

如甲子生於七月,以金為主,與火同躔於申,乃金旺火病之鄉,又會起申子辰水局,則金勢愈盛,火氣失令,反為富貴。

主強須要殺,無氣不能為我制。

「主」 即命主也。主得令殺無氣,定為我制,則不能為禍矣。

殺星與主不兩立,強殺主必失。

此反上文之意,以明「殺強主弱,則其勢不可受矣。」

殺微得助愁愈盛,受制威難逞。

殺星得助,為禍尤甚。若受制,則力微,不能逞其威矣。

「若還有用不為凶」,權重凜威風。

殺若有用,反假為權,子宮命木為煞,同火在寅限,乃限主逢生,火羅有氣,此限必主有權特達。

《土埋雙女》如作主,大膽力如虎。

土埋雙女,木打寶瓶,水泛白羊,金騎人馬,本凶兆,若為命主,反以吉論,主人心雄膽大,氣豪力勇。

殺星守籍駕臨忌,身弱長憔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