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69 (1700-1725).djvu/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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歲駕帝籍位,最喜星守占,如官福田財之類居之,更身命健實,富貴亨通。若殺星忌曜臨之,更兼身命陷弱,因憔悴必為貧苦之人也。

官主雖強福主弱,好處多失腳。

凡《官祿》宮「福德宮」 ,宜俱強實者,而福主星弱,居官不得以享其官祿也。

殺星全沒身命實,福好終身吉。

殺難陷弱落空亡,身命坐實,福星明健,一世安然也。

恩福明健主,身高坐實老英豪。

《福恩身命四主星》,得地明淨,高強無殺,凌犯不陷弱,落空,更坐駕籍實地,則其自幼至老,英雄豪傑。

一貴當權眾殺伏,將相威風肅。

凡得一有用星,鎮命當道,則諸煞聽命伏從,不敢逞其兇。猶一將當權,三軍雖勇,誰敢不從其命令哉。

兩般化殺不為忌,天祿并身主。

兩般,即時籍天祿及身命三主星也。如丙生人,未為天祿,辛生人,氣為天祿,二人命安子丑二宮,月在寅宮,則木氣是天祿,又是身主,故不為忌。又戊壬生人,命坐巳申,月居子丑,計為天祿,又為身主,故水與同行,亦不為忌曜而論也。

忽然生煞同其局,向背分榮辱。

如子丑宮安命,土為主,火羅為生,木氣為煞,若火羅木氣同土,躔於亥宮,木炁同在寅宮,火羅在箕度,木氣在尾度,土在其中,謂之向殺背生則辱,餘倣此推,此法細微,宜熟詳之。

凶星渾吉吉為凶,先後定窮通,其間轉遇生又成,氣 象倍光明。

凡主殺仇囚等星同聚一宮,其吉凶禍福,渾然無別,須要定其進入之先後,及所遇得失。若恩先入居恆,則以吉論,殺星進於先而得地,則以凶論。更得展轉相先,不失次序,尤為妙也。

春金夏水變為囚,金命喜逢秋。

春金、夏水、秋火、冬土皆為囚曜,若用為命與令者,則又不忌,蓋命得假為權也。

得令值殺殺為權,妻子福不全。

凡命元得令而值殺星,即用之而為威權也。蓋殺為權者,主其人豪傑勇猛,志氣軒昂,有果敢之勇,有決斷之才,但只有剋妻害子,而福不能全也。

其間卻有「元機祕」,按圖難索驥。

大抵陰陽造化之妙,非孤陋寡聞之士驟能深測之者也,亦非言語文字所能及盡。在員機默悟,潛心力學。若拘拘於《章句》之末而不能活潑潑地,是猶「按畫圖而求騏驥」 ,豈可得哉?

天地《人盤》識者稀,實可剋生虛。

天盤即加盤也,地盤即通關也,人盤即元守之宮也。此虛非空亡之虛,此實非四柱之實,蓋弔起為虛,元守者為實也。且《加盤》之法,如子加卯,復以卯加子,辰加丑,巳加寅,累累順布於十二宮也。若夫《通關》之法,丑通寅而寅復通丑,子通卯,卯復通子,循循逆轉十二宮也。若剋生虛之法,如子宮命行寅限,若遇木炁為凶禍,若得加盤巳申之火,通關丑上之羅,乃是伏恩以化難,反為發達之地矣。若得二宮而有金,則能制之,難災不大,甚而稍輕也。若有水以助之,為禍則亦深矣。其或巳宮有木,丑宮有氣,限至於寅,暗逢其難,必致於災危之事也。但得金在於寅,則能制其惡,而又且為吉福之限矣。若使寅宮得其水星,則為黨也,助其凶殺,且為禍甚遠也,更重得火星為化難,其禍則又輕矣。餘宮遇有此等,倣此推之,不可拘泥於一端而無通變也。大抵天地盤為虛,人盤為實,而實可生虛剋虛,則虛不能生實剋實也。此《琴堂》虛實之理,元妙至精,非儒者不能變通。

並無惡煞云何滅,天機安可洩。

身命二宮並無惡煞,大小二限亦無凶曜,而忽然有死亡,必是弔盤之上暗伏拱夾中逢忌曜。

命限堂空,反致發,弔,盤中間活。

當生流年星殺俱照身命限主弔盤,主暗加生助,恩星照助,并流陽陰解援,祿馬貴人照印,故致吉也。

生曜臨官祿,作殃暗地受其傷,弔身弔限亦弔命,禍 福明如鏡。

凡恩臨官祿福德本吉,今反作殃,是必弔盤中暗受刑傷之故也,非惟二宮為然,若身命限宮逢弔盤有生助剋制,則為福為禍,明白可斷,猶鏡之照妍媸也。

天地盤中元又元,神仙妙不傳。左旋右轉合乾坤,星 離取次論。

天地盤,解見前。此蓋申上文之意,謂其元妙非凡庸所能測,乃神仙不傳之祕。左旋天盤也,右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