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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藝術典

 第五百九十一卷目錄

 星命部彙考二十七

  磨鑴賦總論

  蘭臺妙選一上篇

藝術典第五百九十一卷

星命部彙考二十七

磨鑴賦按星學正傳原本

總論此篇俱係琴堂虛實五星之論摘之以便取用者

「命惟一理,人為物靈。」「五星經天,相剋相生而不定。二 氣賦命,其生其死之弗齊。」

天地之間,惟人最靈,事事而能之,故云「靈。」 五星在天為木火土金水也,故有生剋之義。二氣,陰陽之氣,人稟之以賦命也。

須知取用多門,然則參考其闇。

言「術家作《經傳》者多門,而參考其理則一也。」

「詳觀制化,更識安危,富貴雙全」,蓋是用星制難。難去聲為 難之星也

如午宮安命木炁為難為凶,被金剋之,如羅星為難,被水星剋之。餘皆倣此。

《貧寒一世》,只緣《讎主》傷恩。

假如立命在于子宮屬土,火為恩星,被水剋之,羅為次恩,被孛剋之是也。

恩居四正定超凡。

如「《恩星》、用星守命,會妻妾宮、財帛宮、官祿宮」 ,值此者是也。

《難居》當頭何足說。

如難星當頭照命則不吉,若無救至於倒限有救,主疾病破財之說。

《讎難》守命,非過房離祖,定是異姓同居。

仇星我生者,難星剋我者,二者守命,主過房離祖,或二姓而同居者。

《忌》難臨,身,非庶出偏生,必須填房入舍。

身者,身宮主星也。若身主遇忌難,二星相臨,定主庶出之人,不然為填房入贅之人也。

或刑傷骨肉,或出自貧寒。要明大化之機,不可一例。

大凡看命,要識五行虛實,及生旺休囚,明盡造化,可論吉凶,不可執一。

取彼舍此。認假成真。

如取彼為論則為定見,不可從他凶吉,取此以為定見則不可從他凶吉。以假為真,似有不驗,以真為假,則有驗矣。

《難星》若占田財,斷無祖業。

田宅、財帛二宮皆為強宮也,若福星、恩星臨之則富厚。若難星臨之,主人無祖業也。

《恩星》如守田宅,廣置田莊。

恩星生我之父母也。如守田宅,猶祖與父庇下,豈不為福乎。

凶中變吉蓋緣仇主受降;吉裡成凶卻是恩星受制。

如「官祿宮、福德宮」 ,主星,逢生坐實,則吉,若是反此,則為凶也。

難星秉令,限宮終身,成敗破碎刑傷財庫,衣祿難辛。

如行限宮遇難,身得令,如無制伏,則主人成敗進退多矣。

忌難同行當獲福,恩仇如遇主無成。

若忌難二星同行,自相剋,反吉。恩星到,限忌亦到,則主破害之事。

引鬼入室,貧不自聊。

如立命子宮,又值水孛守命,木氣合水孛拱照,主此人貧賤一世之命而無福。

難星為用,不可戰剋,化難生恩,福來不小。

難星同行相剋凶,無剋反為福更難,來生恩反福。

忌會仇星,必主刑傷。

「忌」 、仇二星同宮,凶尤甚也。

恩星守限,遇仇來禍生不測。

如恩星守限,遇仇星相攻相剋,必主大凶也。

《難》若當頭逢用制,福卻難量。

如行限遇難,本凶;若是用星正照剋難,又大發也。

《二母爭權,決不為福,兩鬼自鬥,豈是無災》?

二母如二恩也,月水相見之地,兩鬼皆剋我者之類,依限而推。

恩星縱顯,重見無功;難仇雖輕,再見必死。

如恩當頭,得地升殿,仇用遇之,再見無功。

《逢恩不發》,蓋因恩在仇宮。

單逢恩則發,在於仇宮則不發矣,此以限宮逢之而言此也。

「遇難不凶」,由是難居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