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69 (1700-1725).djvu/51

此页尚未校对

前,而不能進,蓋素富貴行乎富貴,又遇貧賤,則不能 處也。

一日生人,自少至老,一見太陰在前,謂之「陽極陰生」, 決主人死。此乃不傳之妙,須帶刃煞方驗。

一夜生人,一向限行太陰與陰星之限,至老一見太 陽在前,謂之「陰極陽生」,決主人亡。

又如《命躔房》日行限至張月度必死,蓋有月光而無 日光故也。

又如《命躔》心月,行限至星日度必死,蓋有日光而無 月光故也,須看有無惡星當關,方可以此斷之。 一子上危月,坐命限行至卯房度,本宮對照皆無星, 有忽然死者,蓋日月晦明不同危月也,至卯日出之 所,正入陽剛之地,是為有他無我,兼以太陽惡弱,倒 限無疑。

一、午上星日坐命限至酉畢度本宮對照無星,有忽 然而死者,蓋星為日,日至酉,酉為月出之所,亦有他 無我,兼太陰惡弱,倒限無疑。

一、有人命身好,初年行限不佳,未免奔波辛苦,無成 人皆以貧賤視之,一旦行限好,平地發跡,立名利,故 舜起側微,傅說起於版築,不可不察。

一元守之星固好,又恐流年之星為患。如限主惡弱, 流年星又凶,則亦能死人。若限主健旺,只是流年為 禍,必候星出方好。《經》云:「元守雖然無咎,尤恐流曜為 殃。」

一,行限須要限元得援,故《經》云:「得援高強,失援孤弱。」 限主失躔,莫不卑微。

一、有人命不好而享用者,不當有妻子而有妻子者。 何以言之?或有父母在,倚恃父母福蔭,故安享受用。 父母一歿便破敗,不當有妻子,而不能受妻子之奉, 至於死亡而後已。一有妻子在前,而命無妻子,未至 終身,妻子俱亡,伶仃半世,孤寡至老,皆初年限路稍 通,因主其一時之榮。及至末年,限路一弱,氣運不佳, 皆非所有,世人常有此格,善談星者,方能悟於此。 一人命合主有疾,而少年未見,乃是未曾遇煞星行 限,故不發也。一行煞地,又見煞星高強,決是重疾癆 瘵,有中年患目疾者由此。

一看生平行限如何。如人一生命好身吉,若行限不 好,卻不能發福論之。蓋命好不如限好,如身命好,行 限又好,方是好命。蓋命為魂,身為魄,限為血氣,三者 須要相扶。譬如人之一身,血氣稍滯,則血不流,故為 寒熱相攻,瘡毒並行,風邪客氣得以侵之。若血氣和 暢,其身既壯,安得有病也。

一行限須要向明不背,方吉。何謂「向明?」夜生人見火 金月,當限,日生人見日木土火炁,當限。皆謂向明,發 福可期。如日生人不見日木土星,又獨見火金月,照 限兼行的劫刃、鋒、廉耗、空亡等煞之上,未可以吉許 之也。

一、凡大小二限,以生日後交神煞祿貴,以冬夏日交 命宮行度,從本生命度行起。

一,春月生人,命限連有土孛金水太陰炁計,謂之「雲 雨不解」,淋漓花果,觸目愁景,主退敗可畏。

一四五月間,雖然得雨,然亦不可連接行限。見前項 星辰,為久霖不晴,皆主冷退愁悶,生意蕭然。如有 此格,日火行限,謂之「久雨逢晴」,伸眉舒目,人物欣快, 必主驟然大發。

一、「秋月生人,連有風雨。星行限主霖雨傷稼。」

一冬月生人,連有此者,謂之「雨雪載途」,皆非好格,冷 落寂寞,不言可知。所以晴雨之星,要有相間行限, 得晴雨停勻,生意順快。凡土孛炁計會日,皆謂黑 雲暗日,主大貧寒。

五六月生人火日,行限卻在巳午,謂之「旱魃南離」,生 意焦枯。如遊年土孛水計到晦掩其光,反主一發 過了遊年,又主禍依然。是以兩限俱是火日,亦曰 「久晴不雨,萬物鑠落。」如忽行一星,計孛金水太陰 炁星,則雲興雨降,物苗甦醒,勃然發達可知。 一凡行風雨星,而逢日在戌,或行限在戌三合對照, 則雲收雨過,落照餘暉。遇此格者,主晚年發達。 一冬月水羅會,謂之「和風解凍」,「寒林生春。」火會土, 謂之「寒谷回春。」皆主發越。

一,春木宜火日,怕《孛計》。如木會日,可謂蒸烘,如 火會日,則春入園林,妝綴紅紫,《孛計》到風僝雨僽,反 主貧夭。

一秋天月居水宿見金,謂「寒潭浸月」,大寒節邊,未免 清秀而貧薄。

一,凡七政星為身主、命主、壽主、限主,所泊躔宿,最怕 划破,多死,化凶亦然。占煞刃尢甚,在後划破尢輕,在 前划破尤重。假如限行木宿怕金同躔,行火宿怕 水同躔,行土宿怕木同躔,行金宿怕火同躔,行水宿 怕土同躔,行月宿怕羅計,行日宿畏木羅計孛。 又如限行木宿遇金,春月划脈不斷。行火宿遇水, 夏生划脈「不斷,金值火宿,秋生無害。行水宿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