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69 (1700-1725).djvu/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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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居注受而臨官,天祿加臨,況對宮木助命火。官星且 身在斗杓,日守財帛,豈非名利向上根基,而其所疵 者,殺到三宮。土為刃雄的孛隨火後,木不靜於風,水失經 於胃,未免好處有所折磨也。合諸宮總而論之,三宮 為序,日月為親,水為妻,月為子,蓋以日月分明,父母 祖父俱全,三宮殺重,長兄次兄暨弟俱喪,姻亦年低, 金命者乃可延年,子固雙貴,非鼠屬不免首傷,其間 月起高日母必長父兩三載,又雖火配土,則可保其 將來也。《論限》初限惟依上人為福,十三四見元金,寒 熱之虞,時復有之。至十九二十娶妻妾後,間一年生 男。去歲限入牛金命,火剋金,而金又剋對宮之炁,力 甚乏矣。雖是有微名,未中高選。今歲於轉接之間,又 卻一步出牛金。念八九歲交過斗木,度賴水有相生 之意,正青雲得意時也。於此限中,則亦何妨展驥。但 土木三方,而木撓於巽,土有嫌疑於酉,非內外服制, 則家口不寧。孤寡拱猶恐足將進而沬趄。三十六入寅 限,驛馬加臨官步步高舉此數年間自縣升州,自州 升府,則不能安矣。又必於雜流中反覆三載然後為 順也。於中三十七及四十週天進損人口,此後復有 善喜之耗,興木土預修禳見成外尚有創新氣宇。四 十九履尾火火恕於亢,大數不過五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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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政,南北分行,四餘寅申截斷,格局,固不少矣。而況 「木朝斗,火朝陽,為官為福,為命為人元。」其初功名分 上,必處高位,而持重權,又豈一州一邑之長?但奴入 官宮,殺臨命位,如早已居官,必起於出使。其後或參 將,或判部,皆有名而未實。繼而出師,至於轉接,居蒞 民之職則定矣。復以水漂白羊,土埋雙女,非家破人 亡之餘,則又不可。故雙親早喪,骨肉分離,賓對出於 名門大族,然不少一旬不許偕老,子息更難為非猶 子。惟偏生於晚景,得之可也。否則縱女妨而又妨,念 一歲服念七歲又服於中,二十四五非中武舉,則姻 事畢矣。三十、四十戌限以《水破火垣》,雖曰步步高遷, 知他幾番艱阻,至四十一幾險再生。若非平昔心地 平直,豈永數於今?際此二三載內,固居下位,幸有高 貴提攜,勵而無咎。今者雲散月明,卻又是一段好景。 七月念一日後木到亢,金念八九火入井,此數日間, 本身節慾無慮。八月末九月終不宜官事冗煩,亦當 調理血氣。十月內憂,十二月復有小撓,明年或後歲 納寵,定許添丁,四十九喜中有懼,五十遷官五十四 入子再遷但《陽刃在焉,五十七八保家人謹》,官事屆 乎六旬名愈顯,大數越六旬有四更添一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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