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69 (1700-1725).djvu/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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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炁太盛,土計俱傷,不有一火旺於離明,且恐福高 而身不能充也。蓋木為福,水為財,火乃身,土乃命,以 援在三方,而有資於土者焉。於此觀之,固不可以賤 論也。然秋夜戌時,命居西酉,眾星朗朗,不如孤月獨 明,惜乎不生於未望之先,而生於既望之後。名利事 不可謂無,但高則危,滿則溢,一命之士,百畝之田至 矣足矣。於六親分上,惟喜萱花耐老,伯仲間非土命, 雖女弟亦不許招妻。年低者偕老,貌不揚則佳人必 昌,子居次者可人,學雖博而祿尚薄,問限往者,不必 再書,見行壁水,水受金生,豈非進取之時,而其所疵 者,木炁盛,土氣衰,未免好處有所折磨也。明後歲室 壁交界之間,災財並行,憂喜相繼,出三旬。室限既深, 火乘旺位,際此斯當展驥繼之以危而秋月揚輝,人 口增財用足生平之願遂矣。惟女土度中,不妨退守。 《五十一》巖牆之下則當慎之。《五十二至五十六七》,此 數年間,堂堂公道,坦坦亨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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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星人命,而金助其宮,官祿乘旺,而火資其勢,格局 美矣,奈月兼身命,木炁掩其輝,鬼會田宅。日鬼耗侵其 境,盡美未盡善也。然日為親,月為序,火為妻,水為子, 則其損益,亦必有所加焉。蓋雙親苟免,早喪於先,而 兄弟女兄弟俱不得其死,然婚娶四五重年低或丑 命者諧老,否則亦不能延其年子,先金火命者最小, 屬水者可人,非此則皆糢糊矣。推之限路,十九二十 後,限入陽刃之場,八九載災耗難服,重重將近三旬, 脫戌入亥,以木入旺宮,而喜臨官注受嘉會。此去十 年,雖一則喜,一則懼,然傍高貴取功名,則勝於前者 多矣。於中三十七歲,又以煞火對衝,倘然一年有子, 於此則必喪妻。三十九屆乎四旬,是歲流煞繼至,可 畏之甚。幸限木高無咎,此四五載入危月限,似乎革 故鼎新,初非職身勞,又安能居此之位?以今歲流星 觀之,天雄在限,陽刃地雌,對照固不傷大體。外則官 事,內則家口,亦宜慎之。來歲《春秋》,尚有得中之失,於 職分上曰「清」、曰「慎」、曰「勤」,守此三者,則皆不足慮矣。歷 四十九至於知命之際,復有榮遷,更出五十五少阻 外,千乘之國,可使治其賦也。大數遇羅則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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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計》截五星二曜於東南,格局過於常人者多矣,果 合此格,將來名必顯,利必昌,尚有光宗氣宇。其間日 在張,月在翼,父再醮,兄各胞,妻有才貌,子先損先女。 然乙亥命乃我所生母,自微至貴,而其同胞者,蓋非 我序,性資最美,學問尚淺,每於恩愛慈孝處,端的恩 愛慈孝。木為文星忽焉執拗自是處,亦必執拗自是,以限 路推之,見行尾火之中,火失經,得土為援,倚上人為 福可也。星高十七八出寅入卯,煞貴雙行,憂喜相繼,二 十脫耗服,更有進作規模,此三十年或興土木,或進 人口,無一不新,念八大限入辰土,計夾生金位,春色 倍增,但三十七遇《計都》,則不可不謹於得中之失。財旺 剋命己卯年計化耗故失同土為財故得向去巳午,兩限皆高。限主明健更望 於權名之中,存仁守義,至於「五十九,六十二,柳,土度 止」矣。對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