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69 (1700-1725).djvu/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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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兼身命,一孛在前,人皆謂之「太陰抱鬼」,而不知秋 已殘矣。夜將半太陰不宜獨居,況孛又為田宅之主, 彼既坐於玉堂之上,而得此水之餘,加對宮福火以 助其輝,是亦向上之格也。於中金輔日祿旺,離其父 高居品位,早已登三品之階矣。但離宮羅近水,角亢 日近炁,木打寶瓶,月為陽刃,未免骨肉難為兄弟。惟 一人姊妹,多則一二姻少,二三年外家失倚,子招木 火,命小者為佳。以限路推之,宮水失躔,初年惟倚上 人為福,而上人亦恐未能善安居。既以早娶,近當得 男,又為太陰在前,生男不如生女。念三四出酉入戌, 戊火居垣,盡堪展驥。只庫墓太早,尚欠任膽施為。念 五歲念七歲間,以至三十得中,恐有「服耗相干,三十 一限入奎木暨中木怒於子,而強勢諸事勝前一步。 屆乎四旬,福德遷移,三方合照,官事轉接,則必舍此 而居彼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