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69 (1700-1725).djvu/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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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困金剛,自是一格。蓋木為煞,失躔於亢,金為命,受 生於計,初非金帶孤,加以祿近殘陽,早登天府矣。由 是觀之,雖曰文而名,則名不入流,文不甚盛,卻又乏 不窘,孤不盡,守節義敬鬼神,溫厚人也。以父母兄弟 諸宮論之,二親非土,命難延序,各胞必弟可招一二 子失恃,惟女可招一二賓對難為,其或續絃,又不若 偏房為愈,不然則興鼓盆之歌,虛度熊羆之夢矣。若 居若處,如年過三十六,不可以此為拘,推之限道,自 氐土至亢,金孤炁,劫木當道,眠紙帳十餘年,今將出 亢入角,命金剋限,木為財,婚姻事可舉。後以木困亢 金,猶有數年凝滯,名利事將進而沬趄,四十九屆乎 五旬,限木既深,則此二者皆有可成之理,五十三入 軫水,一步更高一步,但於角軫交送之際,恐有耗服 相干,如已見之於前,反有添丁之喜,自軫至翼兩限 皆清,向去以金遇生老當益壯,然土障三河,行至張 末則止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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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命安於斗木,金助水,而水對生,格局甚善,其間木 坐兩岐,土親晝月,羅破金垣既已,不能具慶。刃土近月亦 必先喪其兄。木命者,妻年高土屬者,亦接親而未果。 子火者,首傷。火近孛繼而得金木者為貴,推之限路,二 十二十一二,交貴人旺鄉,勇於有為。見計化祿為天元已遂 成名之志。至於二十四五,財祿擁隨,及乎二十七八, 以至三旬,正及服制重重,際此三載。大限至亢,金入 角,木固不免,《遠遊》則以平為福。今春慶弔相承,夏中 秋末合災財相繼,憂喜並行,如有他之,猶恐有家人 之患也。於己躬調理血氣為祝,過今冬更守來歲,三 十七八,屆乎四旬,軫水限中,權名兩顯。官水近日十五年 間,滔滔發用,惟五十六七火孛間,不可不謹。過此晚 福更高於前者多矣。以大局而論之,兄之室,兄之嗣, 及乎女兄之家,雖似不協,而亦終不能離此而他居 也。俟其必協,則其子以「能家」稱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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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清月皎,喜於秋夜生人,而水近日,月居垣,各得其 所而財有所依,言其無見成則不可,惟煞會酉宮太 盛,加以一火對衝,於安處有所未善也,雖計土於兩 宮夾扶,猶恐計傷財土退,度細推之,若非有賴於人, 終莫能享見成之業,且月為序,火為妻,日為父,而日 對遷移,火傷酉宮,月近紫氣,是以父子相離,婚姻遲 滯,昆仲或分或聚,以限路推之,往時不必論矣,見行 室火稍深,土受生氣,而紫氣又助火力於二方,況亥 於木神生地,豈非發用之時,奈劫耗加臨,木秋旺而 欠興時氣象也,所以進退紆迴,諸事不決。今歲秋冬, 流土退行,猶不宜妄動,株守為上,明後年如未有室 家,至三十一二,議姻正不如側,尚恐服重,重以後六 七載,方見「雲開月皎,水秀山清。」四十二入《女土》,一步 更高,但四十六子丑交接之際,不可不保。大數五十 七止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