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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藝術典

 第六百四卷目錄

 星命部彙考四十

  三命通會十二論古人立印食官財名義 論正官 天福貴人 天官貴人

   天元坐祿 歲德正官 時上正官 向祿臨官 官印祿煞俱全 真官真馬 祿馬官

  印 官印祿庫 相刑遇貴 三合遇貴 月時逢貴 五官會聚 五行不雜 金木間隔

   水火既濟 金火相成 生成官星 交互官星 虛夾官祿 官星六合 官下有官

  真官催官 官煞會墓 三台拱帝座 論偏官 天元坐煞 時上一位貴 年上七煞

  棄命從煞 時煞歸庫 官藏煞顯 官煞混雜 會煞化印 專煞無制 專祿要制 官

  煞去留並官鬼互變雜論

藝術典第六百四卷

星命部彙考四十

《三命通會十二》

《論古人立印食官財名義》

徐子平論格局,獨以印、食、官、財四者為綱,其立名之 義何?蓋造化流行天地間,不過陰陽五行而已。陰陽 五行,交相為用,不過生剋制化而已。今指甲乙為例, 以日干論,甲乙在五行屬木,甲陽而乙陰也。如人命 得甲乙生,謂之日主屬我。生我者壬癸水,我生者丙 丁火,剋我者庚辛金,我剋者戊己土,而十干盡之矣。 生我者有父母之義,故立名「印綬。」印,蔭也;綬,受也。譬 父母有恩德蔭庇子孫,子孫得受其福,朝廷設官分 職,𢌿以印綬,使之掌管,官而無印,何所憑據?人無父 母,何所怙恃?其理通一無二,故曰「印綬。」我生者有子 孫之義,故立名「食神。」食者,如蟲食物,蓋傷之也。蟲得 食物則飽,人得食則益,物被食則損,造化以子成而 致養,即人子致養父母之道也,故曰「食神剋我」者,我 受制於人之義,故立名官殺。官者,棺也,殺者,害也。朝 廷以官與人,此身屬之公家,任其驅使,赴湯蹈火,不 敢有違,至於蓋棺而後已,是官害之也。凡人夢棺則 得官,亦是此意,故曰「官殺。」我剋者,是人受制於我之 義,故立名「妻財。」如人娶妻而妻有妝奩田土,齎以事 我,終身無違,我得自然享用,不致困乏,況人成家立 產,須得妻室內助,故曰「妻財。」是四者術家立名之大 義,然生近乎身,剋隔乎位,造化喜生惡殺,乃自然之 理也。中間陰陽從類,陰陽配合,各有至理存焉。生我 我生,如壬生甲,癸生乙,甲食丙,乙食丁,是陰生陰,陽 生陽,陰食陰,陽食陽,為陰陽各從其類,故甲喜壬生 死木,滋死水中,則多年不壞。不喜癸生死木,被雨水 淋漓,不踰年則朽。甲喜食丙,以丙能制庚殺,而甲始 得安其身。不喜食丁,以丁能傷官,而甲不得成其材, 此其義也。剋我我剋,如辛剋甲,庚剋乙,甲剋己,乙剋 戊,是陰剋陽,陽剋陰,陰匹陽,陽匹陰,乃陰陽配合之 理。故甲見辛為正官,見庚為偏官。官喜正不喜偏,掌 印佐貳,職有不同。甲見己為正妻,見戊為偏妻。妻貴 正不貴偏,敵體侍立,分則有別,此其理也。至若官怕 傷,被傷則禍;財怕劫,被劫則分;印怕財,貪財則壞;食 怕梟,逢梟則奪。其理與人事無二,學者明於人事,斯 可以言造化矣。夫五行展轉生剋,皆子為父母復讎 之義,故「甲乙生丙丁為子,甲乙畏庚辛,賴丙丁剋制 之;丙丁生戊己為子,丙丁畏壬癸,賴戊己剋制之;戊 己生庚辛為子,戊己畏甲乙,賴庚辛剋制之;庚辛生 壬癸為子,庚辛畏丙丁,賴壬癸剋制之;壬癸生甲乙 為子,壬癸畏戊己,賴甲乙剋制之。」地支十二,其理亦 同,雖動靜不同,方圓有異,而生剋一也。試言之:北方 亥子水,生東方寅卯木,東方寅卯木,生南方巳午火, 土寄旺於火,生西方申酉金,西方申酉金,生北方亥 子水。然亥子間丑一位,而後接寅卯,寅卯間辰一位, 而後接巳午,己午間未一位,而後接申酉,申酉間戌 一位,而後接亥子土,立四維五行均賴,故巳酉合丑 為金局,申子合辰為水局,亥卯合未為木局,寅午合 戌為火局。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相 生而無間也。丑為金庫,生亥子而剋寅卯;辰為水庫, 生寅卯而剋巳午;未為木庫,生巳午而受金剋;戌為 火庫,剋申酉而受水制。「東南主生,西北主殺,此天地 之大機也。且辰戊丑未奠安四」維,金木水火咸賴之 以生藏。《易》曰:「成言乎艮,終言乎坤。」此土之功用,在五 行為尤大也。合干支而總言之:甲生亥死午,乙生午 死亥,就祿於寅卯,是甲乙寅卯同也;丙生寅死酉,丁 生酉死寅,就祿於巳午,是丙丁巳午同也;庚生巳死 子,辛生子死巳,就祿於申酉,是庚辛申酉同也;壬生 申死卯,癸生卯死申,就祿於亥子,是壬癸亥子同也。 戊生寅死酉,己生酉死寅,就祿於巳午,與火同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