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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貴。

《金木間隔》

經云:「木若逢金,間隔作兩府之官,木無金,終不成器。」 如楊博尚書己巳、庚午、乙卯、庚辰,乙坐卯,自旺生於 午,得兩庚間隔成器,故貴極品。又庚申、戊子、乙酉、甲 申,乙為日主無氣,取庚為官,旺於酉乙庚化金,妻從 夫化成貴。月令子癸為印,申子合局生木,運行東南, 身旺之地,制殺之鄉,故貴。又云:木官不重以木,須要 金而木適中,如兩木兩金氣相停,不偏尤貴。

《水火既濟》

《經》云:「火若遇水成既濟,兵權萬里。」如辛巳、辛丑、丙子、 戊子,丙日臨子,坐下正官,月時引旺,重逢奇儀,丙以 癸為官,癸以戊為官,互換見官,丙合辛財生官,化為 真水。戊子時戊合子中癸,化為真火,入水火既濟格, 故貴。

《金火相成》

《經》云:「金無火,制器難成。」如乙巳、辛巳、庚午、辛巳,庚坐 午入火鄉,官貴之地,喜生四月逢生,天干二辛相比, 地支巳午純火,金生火旺,兩各有氣,故貴。又云:「金鬼 無偏以金,須要火而金相當。」如兩火兩金,各居生旺 尤妙。

《生成官星》

如甲乙人得辛巳、庚申辛酉,壬癸人得戊申、己亥戊 子之例,又名「真官」,須甲得辛,乙得庚,自然陽干配陰 支,陰支合陽干,帝旺為上,臨官次之,長生為下。若再 遇驛馬、學堂、文星、天乙,不待歲運,自然奮亨,反則無 益。

《交互官星》

如甲申見乙酉,丙午見壬子,乙卯見戊申,庚午見壬 午,丁巳見辛亥,癸亥見丁巳,彼此互見。若生旺得氣, 主貴顯。如《范文正公》丙午、己亥、戊子壬子是也。

《虛夾官祿》

如甲以辛為官,見癸酉為「正官祿,遇壬申,甲戌夾之」, 乙以庚為官,見甲申為「正官祿,遇癸未乙酉夾之」等 例,遇者勝帶正官正祿。

《官星六合》

如甲子見辛丑,丁亥見壬寅之類,更在一旬尤妙。《古 歌》云:「官星六合少人知,貴在旬中始是奇。生日生時 如點入,太師太傅佩旌旗。」如蔡京丁亥壬寅壬辰辛 巳是也。

《官下有官》

如甲人見辛月丙日癸時之類,主官職崇高,名位清 峻,官下食合。如甲人見辛,為官辛食癸,丙與辛合,在 月日時之類,主為官有貼職,常人有兼藝。

《真官催官》

如己丑得甲寅,辛丑得丙寅,命前一辰之類,為真官, 不貴即富。如庚辰見乙卯,戊子見癸丑,自下而上,名 催官之類,主功名發越。

《官殺會墓》

如「甲乙人見辛丑,丙丁人壬辰,戊己人乙未,庚辛人 丙戌,壬癸人戊辰,以官殺居墓地,君子主科甲,武人 戰功,常人藝業出俗。」

《三台拱帝座》

專論納音,如水人得甲寅,又得己亥日時,甲寅水見 甲己土,乃是真官。甲真土復見己亥木,又為官,甲貴 在丑,己貴在子,在六合之間,故名。如不犯凶神惡殺 衝破,則官入三台,有則減落斷之。庚寅生見乙亥亦 是。以上俱官星分出。

《論偏官》

喜身旺  、印綬 合殺 ,食制  ,羊刃比肩   逢殺,看印及刃    ,以食為引。忌身弱  、財星   、正官   、刑衝入墓  ,一曰偏官  ,二曰七殺 ,三曰五鬼,四曰將星 ,五曰孤極星。

偏官者,乃甲見庚,乙見辛之例,猶二男不同處,二女 不同居,不成配偶,故謂之偏。以其隔七位而相剋戰, 故又謂之「七殺。」譬小人多兇暴無忌憚,若無禮法控 制之,不懲不戒,必傷其主,故有制謂之偏官,無制謂 之七殺。如日主健旺,有印綬助化,即《經》云:「殺見印而 顯」,殺助印生,有財星生扶,即《經》云:「逢殺看財。」如身強 煞弱,有財星則吉,身弱殺強,有財引鬼盜氣,非貧則 夭。有食神透制,即《經》云:「一見制伏卻為貴」,本有陽刃 配合,即《經》云:「殺無刃不顯」,逢殺看刃是也。以上諸制 合生化,須要無太過不及,是借小人勢力衛護君子, 以成威權,乃大權大貴之命。又性格聰明,忌日主衰 弱,七殺重逢,三刑六害,劫亡相併,魁罡相衝,其凶不 可具述。若七殺止一,而制伏有二三處,喜行殺旺地, 倘運行再遇制伏,則盡法無民,雖猛如虎狼,亦不能 逞其技矣。是又不可專言制伏,要輕重得所。故《經》云: 「原有制伏,殺出為福,原無制伏,殺出為禍。」此之謂也。 假如甲見庚及申,乙見辛及酉,柱中殺旺有氣,宜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