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70 (1700-1725).djvu/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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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也。以巳加亥至寅得四,故巳亥二支皆得四也。數 止於九,不言十者,十則又起一矣,故凡十數則曰一 十。《洛書》數始於一,終於九,《太元》獨從四起數,不言一、 二三者,蓋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一為天,二為地, 三為人,有天地而後有萬物,故曰「三元。」且天干「十,地 支十二,起於九,終於四,天干地支已盡,自無一二三。 太元起數,皆理之自然如此,不可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