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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非常流也。」《燭神經》云:「壬子之木,失於優柔,其或揚 之,仁而高明。」註云:「壬子木在水旺之鄉,假子中得微」 陽之氣而生,柔脆易折,則自敗木也。「揚之」者,欲得火 土之氣,益之使敷榮,則仁勇而高明。

甲寅自病之水,乙卯自死之水,雖然死病,土不能剋, 蓋支干二木,可以制土,若見壬寅癸卯之金,則為優 裕。《五行要論》云:「甲寅壬戌二水為伏逆,陰勝於陽,主 姦邪害物,惟濟之以火土損益,方成大器。」

丙辰自庫之土,厚且壯,喜甲辰火,惡戊辰木,此土凡 木不能傷,蓋丙火也。辰為火,偏庫,土已成器,惟嫌戊 戌、己亥、辛卯、戊辰之木。《五行要論》云:「丙辰土為正印, 建五福吉會之德,稟之者類皆亨大有為,不貴即富, 惟犯沖者多為僧道。」

丁巳自絕之土,又不為絕。蓋一土居二火之下,在父 母之鄉,乘天屬之恩,故不為絕。木不能剋火,多益佳。 《玉霄寶鑑》云:「丁巳含東南,火德旺數,得之者,含容福 壽。」

戊午自旺之火,己未偏庫之火,居離明之方,旺相之 地,其氣極盛,他水無傷,忌丙午丁未天上之水。閻東 叟云:「戊午自旺,火含離明炎上之氣,無情治物,動違 於眾,秋冬得之,濟以水土旺氣,則豁達高明,福力堅 壯,春夏乘之以金木,雖騰光迅速,命非久常。」《五行要 論》云:「己未衰火,含餘藏寶之氣,春夏之月,運入沉潛」 之鄉。則「明達峻敏,福慶深遠。」夏得之。非和氣也。「秋得 之。則先吉後凶。」

庚申辛酉二木,金居木上,因金以成器,忌再見金,致 毀其器。若見甲申乙酉水,則入格。《玉霄寶鑑》云:庚申 自絕,木為魂遊神變,遇此日生者,類非凡器。常格主 賦性穎異,家族不羈,入貴格則是英傑之才,立不世 之功。辛酉失位之木,木困金鄉,乘之者涉世多艱。惟 對癸卯金,則剛柔相濟,挺拔出群,決取巍科。《燭神經》 云:「魂貴天遊,故庚申之木,不嫌於死絕,獨坐而守庚 申是也。」註云:庚申自絕木。木於五臟屬肝,肝藏魂,木 休絕則魂遊於天,故庚申之木,不嫌死絕,所以貴於 天遊。《鬼谷遺文》云:「辛酉期生旺。」註云:「辛酉氣絕之木, 欲生旺以為榮。」

壬戌偏庫之水,癸亥臨官之水,名曰大海水。蓋支干 納音皆水,忌見眾水,雖壬辰水庫亦不能當,不忌他 土,死絕則吉,生旺則泛濫而無所歸也。《玉霄寶鑑》云: 「亥子水之正位,壬戌氣伏而不順,惟以火土損益之, 乃成大器。」癸亥具純陽之數,內體至仁,稟之者天資 夷曠,志氣浩然,發為功業利澤。日時帶殺,則凶狡之 流。又曰:「丙戌之土,為福隆厚,火鍾於此故也。己未庚 辰、戊辰丁丑,與此同義,己未火也,未中有墓木,庚辰 金也,辰中有墓土,戊辰木也,辰中有墓水,丁丑水也, 丑中有墓金,皆父母之氣,各有所養,此五者福壯厚, 以上有鬼所傷不為害,氣成故也。」李虛中云:「丙戌尢 異,以戌又為土之本位,而尤旺盛。乙」巳戊午,乃盛炎 之火,秋冬作德吉,春夏作刑凶,若仲夏暴炎一發,旋 即歸燥,竟焚和而為咎。乙巳臨官之火,上有一木生 之,其氣盛矣。戊午自旺之火,若生秋冬,為溫燠之氣, 為濟物之德,若生春夏旺火,復得陽位,則作凶。生仲 夏,為暴戾,刻忍凶夭之流也。乙卯癸巳丁酉乙亥,水 火雖死絕,卻清明而妙佳。火死絕而內明外晦,返照 回光。水死絕而湛然清徹,可燭鬚眉,故卻清明而妙 佳。《李虛中》云:「四位水火雖死絕,卻清明而妙佳,觀天 乙貴人自可見矣。」

「壬寅之金,事君不逆,庚申之木,為臣不強。」五行屬五 音,宮土者君也,商金者臣也,角木者民也,商太過則 臣強,角太過則君弱。故五音之中,常用四清宮以殺 商角。庚申者,角木自絕也,壬寅者,商金自絕也,皆使 得忠順之道,故事君不逆,為臣不強。所以自紫微鸞 臺鳳閣以上官,切忌金木生旺之命,如是必不為之, 「為之亦不能久,獨臺諫則可,若金木生旺而逢剋破, 則不然。庚申木,乙巳火,土金生而還不生,丙午水,癸 卯金,木水死而還不死。土生申而不生於庚申,水生 申而不生於戊申,火生寅而不生於甲寅,金生已而 不生於乙巳,木生亥而不生於辛亥,蓋生處而反受 制故也,得之者夭壽。木死卯而不死」於癸卯,土死卯 而不死於丁卯,木死午而不死於丙午,金死子而不 死於庚子,火死酉而不死於辛酉,蓋死處得生也,若 得之者長壽。

戊子支干,旺於北方,乃水之位,納音屬火,乃水中之 火,非神龍不能有之。丙午支干,旺於南方,乃火之位, 納音屬水,乃火中之水,非天河不能有之。戊子人得 丙午,或丙午人得戊子,無不貴。蓋火中出水,水中藏 火,水火既濟,精神運動,必靈異於人矣。《李虛中》云:「丙 午天上之水銀漢有之,即十二辰之天后也。」得之者 高明豁達,穎異不凡,戊子水中之火,神龍有之,即六 氣之君火也,得之者自神而明,沉幾先物,二氣兼得 尤妙絕,其餘諸氣準此詳之。辛丑之土,不嫌於木,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