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70 (1700-1725).djvu/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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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隱藏之物,草木發生,土散氣塵,所以春木剋土則 「死。夏火旺,火生土則土相,木生火則木休,水剋火則 火囚,火剋金則金死。六月土旺,土生金則金相,火生 土則火休,木剋土則土囚,土剋水則水死。秋金旺,金 生水則水相,土生金則土休,火剋金則金囚,金剋木 則木死。冬水旺,水生木則木相,金生水則金休,土剋 水則水囚,水剋火則火死。」觀「夏月大」旱,金石流,水土 焦,六月暑氣增,寒氣滅,秋月金盛,草木黃落,冬月大 寒大冷,水結冰凝,火氣頓減,其旺其死,概可見矣。蓋 四時之序,節滿即謝;五行之性,功成必覆。故陽極而 降,陰極而升;日中則昃,月盈則虧,此天之常道也。人 生天地,勢積必損,財聚必散,年少反衰,樂極反悲,此 人之常情也。故一盛一衰,或得或失,榮枯進退,難逃 此理。經云:「人雖靈於萬物,命莫逃乎五行。」斯言盡矣。 夫五行寄生十二宮:長生、沐浴、冠帶、臨官、帝、旺、衰、病、 死、墓、絕、胎、養,循環無端,週而復始。造物大體,與人相 似,循環十二宮,亦若人世輪迴也。《三命提要》云:「五行 寄生十二宮,一曰受氣,又曰絕,曰胞。」以萬物在地中, 未有其象,如母腹空,未有物也。二曰受胎,天地氣交, 氤氳造物,其物在地中萌芽,始有其氣,如人受父母 之氣也。三曰成形,萬物在地中成形,如人在母腹成 形也。四曰長生,萬物發生向榮,如人始生而向長也。 五曰沐浴,又曰敗,以萬物始生,形體柔脆,易為所損, 如人生後三日,以沐浴之,幾至困絕也。六曰《冠帶》,萬 物漸榮秀,如人具衣冠也。七曰《臨官》,萬物既秀實,如 人之臨官也。八曰「帝旺」,萬物成熟,如人之興旺也。九 曰衰,萬物形衰,如人之氣衰也。十曰病,萬物病,如人 之病也。十一曰死,萬物死,如人之死也。十二曰墓,又 曰庫,以萬物成功而藏之庫,如人之終而歸墓也。歸 墓則又受氣包胎而生。凡推造化,見生旺者,未必便 作吉論,見休囚死絕,未必便作凶言。如生旺太過,宜 乎制伏,死絕不及,宜乎生扶,妙在識其通變。古以胎 生旺庫為四貴,死絕病敗為《四忌》,餘為四平,亦大概 言之。

《論遁月時》

夫命以年為本,為父,月為兄弟僚友,日為主,為妻,為 己身,時為子孫,為帝座,為平生榮辱之主。首又曰:「年 為根,月為苗,日為花,時為實。」故苗無根不生,實無花 不結,所以遁月從年,遁時從日,遁月即甲己之年,正 月起丙寅,二月丁卯,順行十二月。

《古歌》曰:「甲己之年丙作首,乙庚之歲戊為頭,丙辛之 歲尋庚上,丁壬壬位順行流。更有戊癸何處起,甲寅 之上好追求。」

《遁》時:如甲子日子時生人,即甲己還加甲,便知子時 乃甲子,丑時乃乙丑,順行十二時。

《古歌》曰:「甲己還加甲,乙庚丙作初。丙辛從戊起,丁壬 庚子居。戊癸何方發,壬子是直途。」

右起月時之法,取天干合數,陰陽之配也。既取合數, 自生化數,月則取生,時則取剋。假如甲己化土,火生 土,故月起丙寅。木剋土,故時起甲子。「月遁起寅,人生 於寅」之義,東作方興之時也。時遁起子,天開於子之 義,一陽方生之候也。究而言之,則皆相生而轉,循環 無端焉。蓋上古曆元年甲子月,甲子日,甲子時,甲子, 甲己起,甲子祖於此也。有甲子則乙丑丙寅,順布十 二宮,陽生陽,陰生陰,相間一位,同類為夫婦,是起月 之法,不外起時之中矣。

《論年月日時》

凡論人命年月日時,排成四柱,遁月從年,則以年為 本;遁時從日,則以日為主。古法以年看子平,以日看 本。此如人本木而得,卯月以乘之,主金而得,酉時以 乘之,謂之「本主乘旺氣。」如本水而得甲申、丙子、壬戌 癸亥月,主火而得丙寅、戊午、甲辰乙巳時,本木而得 己亥、辛卯、甲寅庚寅月,主金而得辛巳癸酉庚申壬 申時,謂之本主還家。本木而得,癸未月主金而得,乙 丑時本水而得,壬辰月主火而得。甲戌時謂之本主 持印。四位如此,更吉神往來,凶殺迴避,謂之本主得 位。本勝於主者,多得祖蔭;主勝於本者,當自卓立。本 主兩強,富貴雙全,四柱中更抑揚歸中,無太過不及, 方作好命。有一位不及,必主蹇滯,然諸家命術皆云: 「好年不如好月,好月不如好日,好日不如好時。」大率 以年則統乎一歲,月則該乎三十,而時日為得之,獨 不知得日時之吉,而月不應,反為無用。況用神多取 諸月,是月又可輕乎?唐李虛中獨以日干為主,卻以 年月時合看生剋制化,旺相休囚,取立格局,譬之衡 焉。年如衡鉤,綰起其「物;月如綱紐,提起其物;日如衡 身,星兩不差,錘分輕重,分毫加減。」此發前賢所未發, 故今術家宗之。然古人論命分三主,定三限,以年與 月管初主,月與日管中主,日與時管末主,其法與星 曆家分三主同。若初主星當生年得力則初主好,不 得力則初主蹇滯;中末主同三限,以生月為初限,管 二十「五年。生日為中限,管二十五年;生時為末限,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