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70 (1700-1725).djvu/48

此页尚未校对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藝術典

 第五百九十八卷目錄

 星命部彙考三十四

  三命通會六論大運 論小運 論太歲 總論歲運 論進交退伏 論十干

  合 論十干化氣 逐月橫看理化之象 論支元六合 論支元三合 論將星華蓋 論

  咸池 論六害 論三刑 論衝擊

藝術典第五百九十八卷

星命部彙考三十四

三命通會六

《論大運》

夫運者,人生之傳舍探命之說,先以三元四柱五行 生死格局致合,以定根基,然後考覈運氣,協而從之, 以定平生之凶吉也。且根基如木,運氣如春,春無木 而不著,木無春而不榮。賦以根基淺薄者,如蒿萊之 微,春風潛發,亦能敷茂,豈能久耶?根基厚壯者,如松 柏之實,不為歲寒所變。此所謂「先論根基,後言運氣」 者,歟古人以大運則一辰十歲,折除以三日為年者 何?蓋一月之終,晦朔周而有三十日,一日之終,晝夜 周而有十二時。總十年之運氣,凡三日有三十六時, 乃見三百六十日為一歲之數。在一月之中,有三百 六十時折除節氣,算計三千六百日為一辰之十歲 也。人生以百二十歲為周天,論折除「之法,必用生者 實歷過日時,數其節氣之數。陽男陰女,大運以生日 後未來節氣日時為數,順而行之;陰男陽女,大運以 生日前過去節氣日時為數,逆而行之。假如甲子陽 男,十二月二十四日巳時生,是月也,二十九日申時 立春,陽男,數以未來之日,自二十四日巳時至二十 五日巳時,方是一日」之實數。至二十九日申時,正得 五日三時之節氣,實歷過六十三日折除,過六十三 時折除,計六百三十日,乃一歲奇。九月之大運,起於 丁丑,必自十二月生日後,實經歷過二十有一,是日 月運方移宮,是越三歲。九月之內,方是甲子十二月 生行一歲奇九月之大運也。今人行運,多用約法論, 以一歲奇八月起運便以二歲,殊不明折除實歷之 數也。又曰:「大運者,乃八字之表裏也,取用當度其淺 深,成歲須較夫多寡。然三日而成一歲,見有餘人謂 之零,見不足人謂之借,但知其零借,不知其所以零 借。」假如陽命正月初一日丑時正一刻生,至初四日 丑時正一刻立春節,乃作一歲全。若春在寅時,則多 一時,乃零一旬。若欠一時,乃借一旬。又以行運之法 論之,假如甲子年正月初一日子時正一刻生,行運 算至乙丑年正月初一日子時正一刻,乃作一歲,內 小六個月,即進六日,在初七日子時正一刻,方作一 歲,只要算足十二個月,卻為本年有閏四月,乃多一 月矣。當退還本年十二月「初七日子時正一刻交運」, 從此算後十週年方換一運。若學者不知其生刻,獨 知其生時,即以生時扣筭六節之時,亦差不遠。凡行 運在干,兼用地支之神,在支則棄天干之物。蓋大運 重地支,故有行東方、南方、西方、北方之辨。損用神者, 欲運制之;益用神者,欲運生之。身弱欲運引進旺鄉 官,欲運生「不欲運傷殺,欲運制不欲運助財,欲運扶 不欲運劫印,欲運旺不欲運衰食,欲運生不欲運梟 絕。」更看四柱強弱何如,原有原無,原輕原重。如木人 用金為官,陽男運出未入申,陰男運出亥入戌,金人 用木為財,陽男出丑入寅,陰男出巳入辰,俱向祿臨 馬,原有官,行官運發官原有財,行財運發財原有災, 行災運發災,更看當生年時,得氣淺深。四柱得氣深, 迎運便發;得氣淺,須交過運始發。得其中氣,運至中 則發。《珞琭子》云:「其為氣也,將來者進,成功者退。」瑩和 尚云:「迎之以臨官帝旺,將來者進;背之以休廢死絕, 功成者退。」又曰:「生逢休敗之地,早歲孤貧;老遇健旺 之鄉,晚年偃蹇。」瑩和尚云:「身須逐運,必假運而資身; 勢須及時,亦假時而成勢。」又云:「生逢旺歲,運須處於 旺鄉;晚遇衰年,運恰宜於困地。」《壺中子》曰:「老幼慎勿 坐強,壯實惟宜趨旺。」生旺雖吉而未必吉,衰滅雖凶 而未必凶,達此者始可論運。蓋人自生至老,必從微 以至少壯。十歲之時,方當少年,惟可行胎養生,沐浴 冠帶處。三十四「十,當陽強齒壯之時,可行旺處;五十 六十,天癸枯竭,只可行衰敗死絕。反此者,謂之一生 運背,三限驅馳,直饒晚入旺鄉,已非符葉。」又云:「命中 五行衰者運宜盛,五行盛者運宜衰,衰者復行衰運, 是謂不及,不及則迍蹇沉滯;盛者復行盛運,是謂太 過,過則擊作成敗,要歸於中而已。」《珞琭子》云:「年雖逢 於冠帶,尚有餘災;運初入於衰鄉,猶披尟福。」王氏註 云:「年運或初離沐浴暴敗之地,順行至冠帶,未可便 以為福,尚有衰敗之餘災也。或自旺地而行,初入衰 鄉,亦不可便以為禍,猶披旺鄉之尟福也。」行運所以 有前後五年之說。《壺中子》曰:「將徹不徹,寧有久否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