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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云:「元辰者,命中元有所害之辰也。如甲見申庚,乙 見酉辛之類。」人生歲月日時,原有七殺,巳為所害之 辰,歲運復遇,謂之犯元辰,為害尤重,元無則輕。然元 辰一殺,與亡劫羊刃空亡同類。觀《珞琭子消息賦》自 見《雪心賦》云「元辰水去」,亦指神殺之名,是古人之說 是也。

《論暗金的殺》

今選擇家以月取,謂之「紅殺日」 ,凡百皆凶,出行尤忌。

「此三煞乃先天數之四衝也。夫子午之數各九,卯酉 各六,總為三十。自子順行極三十而見巳,是為四仲 之正殺,寅申各七,巳亥各四,總二十有二。自子順行, 極二十二而見酉,是為四孟之正殺,辰戌各五,丑未 各八,總二十有六。自子順行極二十六,數而見丑,是 為四季之正殺,是起於數者然也。凡神殺皆起於數」, 與祿馬同類。此一殺而有三名,一曰吟呻,二曰破碎, 三曰白衣,子午卯酉在巳,寅申巳亥在酉,辰戌丑未 在丑,巳者金生之地,巳中臨官之火,金氣臨剋,主杖 楚刑獄呻吟之災,故曰「吟呻。」酉者金旺之地,殺物當 時,又有辛金相助,萬物當之,無不破碎,主支離流血 之災,故曰「破碎。」丑乃金之庫墓,居四季而臨鬼門,主 妨害喪服哭泣之事,故曰「白衣。」五行中惟金能殺物, 故總名曰「暗金的殺」也。其神生旺,主人寬量大器,決 斷有為,形容清峻。若不夭喪刑傷,須有癩病癱瘓死 絕,則慘害剋毒,形容紅白,巧言令色,笑裏藏刀。與官 符併,則橫來官災。與劫煞併,則橫來死喪。與白虎羊 刃併,則流血傷殘。與貴人建祿併則稍慢。五行旺相, 吉神相救,入貴格則無害,入賤格再值一切凶神則 愈凶。又曰:「金生處主大風癱瘓之疾,金旺處主水蠱 毒藥之病,金墓處主剋子惡死之憂,若帶三刑德貴, 主有高官持兵權,大抵此殺不吉,人命逢之固所不 宜,歲逢之亦主孝服,哭聲盜賊侵擾,口舌破耗,小兒 犯此」湯火之厄,不然身有痕疤破綻之象。《經》云:「謬戾 無過於刑害,有時而吉。乖違莫甚於衝破,未必皆凶。」 此之謂也。

《論災殺》

一名「白虎殺」 ,余見申子辰,全遇午方是白虎,與災殺微不同。

災殺者,其性勇猛,常居劫殺之前,衝破將星,謂之災 殺。如申子辰將星在子,午卻去衝子寅午,戌在午,子 卻去衝巳酉。丑在酉,卯卻去衝亥卯;未在卯,酉卻去 衝,是災殺也。「神白云,類水逢星照,虛空怕日煙,庚辛 夏蠋戰,木不引雞眠,四柱交加見,福少禍連綿。」此殺 主血光橫死,在水火防焚溺,金木杖刃土墜落,瘟疫 剋身,大凶。若有福神相助,多是武權,亦如劫殺之類。 要見官星印綬生旺處為佳神《白經》云:「災殺畏乎剋, 生處卻為祥。」正謂此也。

《論六厄》

厄者,遭乎難者也。常居馬前一辰,劫後二辰,死而不 生,謂之厄。申子辰水局,水死在卯。寅午戌火局,火死 在酉。亥卯未木局,木死在午;巳酉丑金局,金死在子, 所以為厄。若有救護,有扶持,逢生旺,兼貴氣相助則 吉,究竟一生蹇滯。《壺中子》云:「六厄為剝官之殺,李廣 不封侯」是也。

《論勾絞》 名爪牙殺

勾者牽連之義,絞者羈絆之名,二殺嘗相對衝,亦猶 亡劫。陽男陰女,命前三辰為勾,命後三辰為絞;陰男 陽女,命前三辰為絞,命後三辰為勾。假令甲子陽命 人,卯為勾,酉為絞;乙丑陰命人,辰為絞,戌為勾之例。 《古歌》曰:「爪牙殺去命三辰,大忌金神羊刃臨。夾殺剋 身無福救,必遭蛇虎傷其身。」此殺大忌金神白虎併 則凶,牛馬犬畜等傷亦是,不獨虎狼也,不剋身與福 同宮者不用。大抵此殺凡命遇之,身若剋殺,多心路 計巧,主掌刑法之任,或為將帥,專行誅戮,殺若剋身, 主非命而終,小人逢之非橫災禍,行年至此,亦主口 舌刑獄等事。又云:「值兩位全者災重,一位者輕。」又云: 「有鬼則災重,無鬼則災輕。」

《論孤辰寡宿及隔角殺》

先賢有云:「老而無夫曰寡,幼而無父曰孤。」此其義也。 辰謂星辰,宿謂星宿,指其神也。人命犯此星辰,則孤 寡如是。如亥子丑逐方三位,進前一辰見寅為孤,退 後一辰見戌為寡。又過角為孤,退角為寡,其餘三方, 皆依此推,乃陰陽惆悵之義也。夫寅為春始,辰為春 末,巳為夏始,未為夏末,申為秋始,戌為秋末,亥為冬 始,丑為冬末,皆陰陽枝離之神,四時代謝之方。《三車》 云:「造物中以生我者為母,剋我者為夫,我剋者為妻。」 亥子丑屬北方水位,水用金為母,金絕於寅,是母絕 也。用火為妻,火墓在戌,是妻墓也。申酉戌屬西方金 位,金用火為夫,火絕在亥,用木為妻,木墓在未。巳午 未南方火位,火用木為母,木絕在申,用水為夫,水墓 在辰。寅卯辰屬東方木位,木用水為母,水絕在巳,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