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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劍鋒殺》: 甲子旬人劍辰鋒戌,甲午旬劍戌鋒辰,甲 寅旬劍午鋒申,甲申旬劍子鋒寅,甲辰旬劍申鋒午, 甲戌旬劍寅鋒子,隨在各宮斷。如第七宮損妻子,第 四宮損田宅。

《戟鋒殺》: 正月起甲,二月乙,三月戊,四月丙,五月丁, 六月己,七月庚,八月辛,九月戊,十月壬,十一月癸,十 二月己,逐月旺干加臨日時,帶兩重者凶。更與懸針 相見,主決配傷殘。

浮沉殺 從戌上起子,逆行至本生年住,卻從年宮 數,看在何宮,只在財帛宮,名「串錢」,主富蓄,餘皆凶。甲 乙己庚壬人犯之稍輕,丙丁戊辛癸人犯之重。在寅 午戌申未年中,此殺多主水厄,仍各隨宮分論,災如 在田宅,則主破祖,餘宮類推。

《破殺》: 此殺卯與午,丑與辰,子與酉,未與戌,皆相破, 惟寅申巳亥原破卻三合,故不取。犯者主少年災滯, 財產耗散,兼身有折傷之災。

返本殺, 五行無貴,氣下剋上為返。歌曰:「五行死絕 併來時,有格如閑福不隨,更忌日時剋年主,定無官 貴切須知。」如甲子金命得戊午日,又胎月日時多帶 寅巳,犯者定主孤立,或富或貴,一旺便剋傷父母尊 長。

陰陽殺: 女屬陰而喜陽,命得戊午旺火為正陽,男 屬陽而喜陰,命得丙子旺水為正陰,是陰陽和暢,故 男得丙子,平生多得美婦人,女得戊午,平生多逢美 男子,日上遇之,男得美妻,女得美夫,大忌元辰咸池 同宮,不論男女皆淫。如男得戊午,多婦人相愛,女得 丙子,多男子挑誘,更看有無貴賤消息。

淫慾妨害殺。 《壺中子》云:「老醉秦樓十二,直緣重犯, 八專少亡,楚甸八千,應是疊逢九醜。」蓋言八專為淫 慾之殺,九醜為妨害之辰。八專乃甲寅、乙卯、己未、丁 未、庚申、辛酉、戊戌、癸丑是也。日上有不正之妻,時上 有不正之子。女人犯者,不擇親疏,犯多者尤緊。九醜 乃壬子、壬午、戊子、戊午、己酉、己卯、乙酉、乙卯、辛酉、辛 卯「是也。婦人犯者主產厄,男犯多醜不令終。」

孤鸞寡鵠殺。 《古歌》曰:「木火逢蛇大不祥,金豬何必 強猖狂,土猴木虎夫何在,時對孤鸞舞一場。」乃乙巳、 丁巳、辛亥、丙午、戊午、壬子、甲寅等日,男剋妻,女剋夫, 陰陽差錯殺, 乃辛卯、壬辰、癸巳、丙午、丁未、戊申、辛 酉、壬戌、癸亥、丙子、丁丑、戊寅,十二日也。女子逢之,公 姑寡合,妯娌不足,夫家冷退。男子逢之,主退外家,亦 與妻家是非寡合。其殺不論男女月日時,兩重或三 重,犯之極重,只日家犯之尤重。主不得外家力,縱有 妻財,亦成虛花,久後仍與妻家為仇,不相往來。 臨官遇劫,名「桃花殺」,主好酒色。

《返吟》遇梟名短壽,殺主傷妻子。

「桃花紅艷殺。」 子午卯酉為桃花殺,甲乙逢午,丙寅、 丁未、戊子、己辰、庚戌、辛酉、壬巳癸申為紅艷殺,女命 最忌之。以上諸殺。凡言剋身謂凶殺,下納音剋生年, 太歲納音臨身謂凶殺,帶太歲納音於本位也。太歲 納音為身,若身被剋,被臨於死敗絕位,便遭不測之 災。若但在身有氣處,被剋災重,被臨則輕。惟太歲納 音「剋殺則吉。如人命已入貴格,緊要處帶殺,有福神 助之,則名為權柄,無福神助之,又殺氣乘旺,逓互往 還,或刑剋本,主下賤惡死。」又云:「一切福神所居之位, 則欲生旺,生旺則榮貴。一切殺神所居之位,則欲死 絕,死絕則善終。」又云:「凡福神欲令得旺氣,忌有敗之 者;凡凶神欲令得衰氣,忌有助之者。」又云:相衝相破, 三合六合,命中有之,即求五行相得何如,或禍中生 福,福中生禍,如死絕復生,空亡受破,相剋相成,則禍 中生福,反此則福中生禍。《命書》云:道途賤吏,豈無驛 馬攀鞍,市井博徒,亦有三奇夾貴,子平云:君子格中 也犯七殺羊刃,小人命內,亦有正印官星。由是觀之, 吉凶神殺不可拘定,輕重較量,要在通變。大抵凶殺 所居干神,不宜帶真鬼剋傷,本身雖見官星,尚變為 鬼,況是真鬼,其為災禍明矣。

《歌寅申巳亥互換神殺》

當年同榜拜丹墀,文業雖齊祿不齊。生死榮枯千百 樣,為緣殺局有高低。

殺局,十二宮中皆有之,而寅申巳亥為最,以亡神劫殺,貴人長生,祿馬同位故也。人命逢吉,神多則吉,凶殺多則凶。

殺中包殺方為貴,不在年干在日時。帶貴自生方是 吉,力停爭戰又非宜。

殺中包殺,是長生,帶貴則變殺為生,無吉則殺無變,非一殺占二宮也,不在生年干頭及生年。納音全在日時,見煞殺自長生,方可作吉。如陳參政庚子、壬午、辛巳、辛卯、癸酉胎,子午卯酉蛇頭開口四位全,破碎在己子,人劫殺在巳,是四位殺聚於辛巳,金自長生。又王參政乙巳、乙酉、己未、壬申,是壬申為亡神,聚貴,又自旺為權,故皆大貴力停,如戊午丙子之類。兩邊皆旺,各自為主,相對相剋,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