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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藝術典

 第六百六卷目錄

 星命部彙考四十二

  三命通會十四論傷官 論食神 飛天祿馬 倒衝祿 天廚食祿 福星

  貴人 食神同窠 食神帶合 專食合祿 紅鸞天印 墨池涌泉 專印合祿 論陽刃

  論建祿

藝術典第六百六卷

星命部彙考四十二

《三命通會十四》

《論傷官》

喜身旺 財星 ,印綬 傷盡 ;忌身弱 無財,刑衝  入墓 ,梟印 。一名。剝官神: 二名羊刃殺。

傷官者,我生彼之謂,乃甲見丁,乙見丙之類。甲用辛 為官,丁火乘旺,盜我之氣,剋制辛金,使不輔甲為貴, 故名傷官。傷官格務要傷盡,方作貴看,元有官星,傷 之則重。《經》云:「傷官見官,禍患百端」是也。傷官雖凶,乃 我所生自家之物,傷盡則能生財,財旺則能生官,造 化展轉有情。如月令在傷官,四柱作合結局,皆在傷 位,無衝無破,不見一點官星,謂之傷盡。又有月支傷 官,時上傷官,四柱無官星,亦謂傷盡。更身旺財旺,或 印旺名標金榜,一品貴人。此格主多材藝傲物,氣高 心險無忌憚,多謀少遂,弄巧成拙,常以天下之人不 如己,而人亦憚之惡之。傷官無財,主貧窮,蓋生財氣 者,即食神傷官,盜財氣者即七煞官星,所以傷官要 見財不要見官。假如甲生午月,木不南奔,身勢太柔, 豈可再逢金制?金能盜土之氣,所以不要見官。既無 官星,而柱卻無一點財可恃,雖聰明機巧,不過虛名 虛利。《經》云:「傷官無財可倚,雖巧必貧」是也。傷官格用 財亦有用印者,《天元賦》云:「傷官用印宜去財,用財宜 去印,倘使財」印兩全,將何發福?身旺者用財,身弱者 用印,用印者須去財,方能發福,用財者不論印,亦主 亨通。傷官用印,不忌官殺去財方發。元犯傷官,須要 見財則發,傷官最喜行財運,印綬身旺次之,不喜行 官鄉,四柱傷官多而見官者,不宜復行傷運,一位無 妨。又曰:「傷官格務要傷盡,若柱見傷官而官星隱」顯, 傷之不盡。歲運再見官星,官來乘旺,再見刑衝破害 刃殺剋身,身弱財旺,必主徒流死亡,五行有救亦殘 疾。若四柱無官而遇傷殺重者,運入官鄉,歲君又遇, 若不目疾,必主災破。《經》云:「傷官疊見,正官必為師冕。」 又云:「四柱傷官,運入官鄉必破。」又云:「傷官復行,官運 不測災來」是也。又曰:「五行傷官,惟火人土傷官,土人 金傷官,忌見官星,若金人水、水人木、木人火不忌,蓋 火以水為官,以土為傷,水畏土剋土,得水無益;土以 木為官,以金為傷,木畏金剋金,得木無益,所以火土 傷官格,忌見官星;金以水為傷,以火為官,水雖剋火, 若金寒水冷,不得火溫,難以濟物,況水得火,成既濟 之功,水以木為傷」,以土為官,木雖剋土,若水泛木浮, 不得土止,難以存活,況木得土,成栽培之力;木以火 為傷,以金為官,火雖剋金,若木繁火熄,不得金削脫 難以通明,況金得火,成器物之象。所以金水木傷官 格,不忌官星,故《經》云:「傷官火土宜傷盡,金水傷官要 見官。木火見官官有旺,土金官去反成官。」惟有水木 傷「官格,財官兩見始為歡」是也。又曰:傷官傷盡,亦有 不作福者,傷官見官,亦有不作禍者。如一命,丁未、丁 未、丙午、丙午,丙日坐午日,主自旺,有二午,二丁二未, 財官俱傷,雖傷官傷盡,奈四柱火氣太旺,竊氣又重, 運行東南火旺之鄉,無一點財氣,身空旺無倚,至貧 之人,切不可見傷官傷盡身旺便作好命看。又如甲 日生人柱有辛為官,又有丁傷官,若生秋月官旺,雖 逢丁火,或居亥子之上,或見午伏壬癸之下,則丁不 能傷官,終為有官爵之命。歲運遇剝官,印綬俱吉,忌 身衰敗運,切不可見傷官,格有官星,便不作好命看。 又曰:「人命原有些小傷官,不能損貴氣,或運入官鄉, 官自旺強健;或入印運」,制伏傷殺,或有財生助,或從 化入於別格,不失為好命,怕再行傷地,病而不起者 有之,否則文書口舌,官事破財,殃禍踵至。柱元有財, 又行財運,亦可成就功名利祿。一行官殺地,或財衰 敗死絕地,即失財祿,非官訟則喪服重併。又曰四柱 傷官,惟年干傷官最重,謂之福基受傷,終身不可除 去。若月支更有甚於傷身七殺。如甲日生人,以辛為 官,見丁卯年生寅午戌月,是傷官重犯。又有卯為劫 刃,名「背祿逐馬」,主為人退悔,反傷祖蔭,運行官鄉。流 年再見,或殺旺身弱,運必禍。若月令真正傷官,又見 官星。如甲日生午月,見辛未時,午中丁火傷辛;乙日 生巳月,見庚或甲申時,巳中丙火傷庚。丙日午月,見 戊子癸巳時,午中己土傷癸之例。大要日主健旺,再 臨傷官運,可發名利。日主微弱,運歷財官鄉,禍不可 言。又曰:「傷官,如甲日見丁,喜壬合癸,破乙見丙,喜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