則地乃卑,五行不相賊,則人乃順,四孟不相害,則馬 乃能馳。若干侵支犯五行相賊,又當分別主本,有氣 無氣,有用無用,有救無救,成格不成格,則干支錯綜, 五行變化,造化在其中矣。李淳風云:「五行生旺,觀福 氣之往還;五行死絕,在吉神之救助。」若五行得地,納 音相生,吉神無助亦榮;五行無氣,納音相妨,縱有吉 神不用。
凡命天元喜地元有祿,如甲己喜四季,乙庚喜申酉, 丙辛喜亥子,丁壬喜寅卯,戊癸喜己午,地元喜天元 有合,如子丑喜戊寅喜己卯辰喜庚巳喜辛癸午未 喜甲壬申喜乙酉戌喜丙亥喜丁。天元地元皆有平 生福氣高崇,皆無名利無成。壞天元者,三十九歲以 前名利難發。壞地元者,四十歲福不如前。若天元秀 氣坐祿,如癸得子,甲得寅之例,不貴即富。地元忌天 元相剋,如子丑怕己,寅怕庚卯,辰怕辛,巳怕甲壬午, 未怕乙癸,申怕丙酉,戌怕丁,亥怕戊,更看喜忌何如, 不可執定。
凡命取干支,與納音同類,壬子壬午真木,己酉己卯 真土,丙子丙午真水,戊子戊午真火,乙丑乙未庚辰 庚戌真金。若「乙酉日庚辰時為精金,丁巳日丙午時 為精火,癸亥日壬子時為精水,己丑日戊辰時為精 土,甲寅日丁卯時為精木。」以上遇者,俱主富貴。若火 人丙日辛時,辛日丙時,木人甲日己時,己日甲時,土 人戊日癸時,癸日戊時,水人壬日丁時,丁日壬時,金 人庚日乙時,乙日庚時,雖為五行真貴重犯減福, 凡命取五行真氣交互,如辛亥金人得丁巳土,有丁 壬合真木往來,有丙辛合真水往來,丁巳土人得癸 亥水,有戊癸合真火往來,有丁壬合真木往來,如戊 戌癸亥,丁巳辛亥交互,真氣全,乃宰相「命也。戊午火 得壬子木,中有丁壬真木,戊癸真火;丙申火得乙酉 水,中有丙辛真水,乙庚真金;庚寅得己卯土,中有甲 己真土,乙庚真金。如庚寅己卯交互全,乃兩府命也。」 凡命先論化氣,考《五運篇》以甲丙戊庚壬合五陰干 為太過,乙丁己辛癸合五陽干為不及,太過不及之 間,有權存焉。考《天元變化書》,又分晝夜,如六甲日生 木,夜生化土,故六戊人得甲,取日生為鬼,夜生為官, 用六乙人日生用金,夜生用木,故六己人見之,日生 為官,夜生為鬼,獨六己六庚不變。是以五陽干晝生 為本體,夜生作化看;五陰干夜生為本體,晝生作化 看。六般陽命,男犯祿鬼倒食,須取夜生反凶作吉。呼 鬼為官,倒食為喜神,卻以日生為順,六般陰命,男犯 祿鬼倒食,須取日生反凶作吉,餘并同前,卻以夜生 為順,女人皆反此求之,此晝夜氣象,是陰陽配合剛 柔體用也。
凡命五行,下生上曰「助氣」,主一生自享其福;上生下 曰「盜氣」,主一生供人之福。上剋下曰「順」,主有威勢而 制人。下剋上曰「逆」,主多沉滯而難發。死絕尤緊,生旺 差慢。四柱納音鬼多,主本當時,名曰「官星」乘旺,納音 財多,主本無氣,名曰「財多害身。」
凡命五行,貴陰陽相等。如兩金見兩木,或兩火兩土 兩水之類,各自成象方吉。若太過不及,如三水一木, 一水三木等類,俱不為福。假令金人三金一木,金剋 木為財,三金爭一木,是分擘其福,多主財物不遂。若 一金三火,火多金少,煎熬太過,主一生不閑。又如甲 人逢三壬三己,謂之「三吞三偶」,主不吉。若逢兩己兩 庚,謂之重偶重傷,視三尤凶,不貧即夭。餘以例推。 凡看命傷官,見官而早死。七煞見財夭亡,財逢劫盡 死,重財破印凶。水盛木流,終為外鬼。食神逢梟,死於 牢獄。劫重見財死,煞旺掛根休亡神七煞衝刑,非徒 流亦亡。縲絏傷官,陽刃重併,雖全體而死血光。財星 見刃,財散人亡。生旺死於庫墓,庫墓絕於生旺,晚有 吉運,行凶運未入,死卒何分?有凶運來,吉運未來發 福曷論,當究進氣退氣之由,更審已發未發之義,將 來而速進功。畢以先歸一生歲運皆凶,年少早死,末 旬命星得地,老壽彌高。老怕生旺,少嫌死絕。陽刃逢 生多惡死有根煞旺定凶終。春旺火多,宜西北庫是 歸期;夏熒金旺,利東南鬼鄉壽地。四刃星重,死在正 財之下;一官貴淺,終於陽刃之中。四柱俱傷人自死, 金神入水溺為災。陽刃倒戈,無頭之鬼;煞星疊刃,半 體之徒。制伏中和,煞極全而氣死;生扶太過,印更旺 而身終。傷官入墓死,晚局最宜觀。陽生而陰死,陰死 而陽生。煞逢三合,太過必傾。五行之內,宜細消詳。 凡看命五行,太過不及,固不為福,中間亦微不同。如 水土不嫌死絕,以盈天地間皆水土,無分四時,豈有 死絕之理?但辨輕重,如點水滴眾土之中則乾,撮土 壅眾水之中則散,當論多寡,分輕重也。金非土不生, 木非水不長,故金木欲其生旺,怕見死絕,如金死則 沉,木死則灰,與水土不同。火藏於木,宿於土,故不欲 旺,旺則焚。亦不欲死,死則滅。惟得其平則佳。五行水 土均賴。凡木金火之命,尤為要也。
凡五行取象,本象取本象,如甲乙丙丁,木火象之類